真理不是诡辩!
真理是什么?如果将这个问题作为认识论方面的一个纯粹理论问题来讨论,当然没有问题。但如果将这个问题与社会实践生活中的现实问题混洧了,经过“交叉感染”之后才来提问,那就无需讨论了,否则就会陷进诡辩的旋涡。真理不是诡辩!
“真理是什么”这个问题不能脱离社会生活中具体的认识与实践过程来讨论!毛泽东早就说过,世上没有绝对的真理,无数相对真理相加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
这些“无数相对真理”就都是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作为认识与实践辩证互动的这个无限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体现出来的!这些“相对真理”也都是不能与其具体体现的实际生活背景、实际认识与实践的辩证互动过程割裂开来,否则就都会变成假理、歪理!
即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而言,毛泽东早就说过,我们尊崇马克思的思想,绝对不是因为马克思是什么“先贤”,而是马克思主义能够有效地指导我们的实践!
即使马克思主义的一部分理论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正确,也不等于马克思主义是不管何时何刻、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指导实践的“真理”!
认识与实践的辩证互动是一个永无止息的过程!
“真理”永远也只能作为认识与实践的辩证互动的这个无限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来确认。
如果将“真理是什么”这个问题单独提出来讨论,割裂了其与实际环境、实际问题的联系,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是因为我们在具体的实践的过程中认识到应该做什么或者不应该做什么!
不能将“真理是什么”这个问题单独提出来讨论,割裂了其实际环境、实际问题的联系。否则,无论得出什么结论,都很可能使得出来的“结论”、“真相”变成“客观”、变成“宿命论”!
甚至我们可以这样说:为什么“真理”往往会变成“客观”,变成宿命论?就是因为我们往往是从孤立的、片面的问题“真理是什么”这个问题里面得出了绝对的答案、形而上学的结论!
“造反”有没有理,要看造的是谁的反!“黄赌毒黑贪吕乐模式”核心犯罪势力勾结中共贪官污吏来造作为民族主义、社会主义公权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的反,这就是世界历史上最大的反民族反人类的运动!
改开三十年来,只有中共的贪官污吏勾结香港的“黄赌毒黑贪吕乐模式”核心犯罪势力来造作为民族主义、社会主义公权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的反,但有多少中共官员会造“黄赌毒黑贪吕乐模式”核心犯罪势力的反?
怪不得毛泽东早在写“反对本本主义”的时候就说过:“靠马列理论吃饭的人,一批又一批地沦为反革命!”
“真理是什么”不是问题,问题是在这场持续三十年、世界历史上最大的反民族反人类犯罪运动中,到底站在哪一边?到底为谁说过些什么?到底做过些什么?
问题是有多少披着“真理”、“马克思主义”、“民族大义”、“替天行道”、“公义”、“民主”、“自由”、“和平”等等外衣的诡辩、假理、歪理在为这场持续三十年、世界历史上最大的反民族反人类犯罪运动鸣锣开道、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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