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女公务员暴打女童,好威风啊!
据《新文化报》(2010.3.30)转发《华商晨报》文章报道,辽宁辽阳市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处科员、书记员,在驾车路上,因为被在校门前玩耍的12岁女童,将一铁管扔到了这位名字王妍的女公务员车上,砸掉一块约一厘米的漆片。王妍发现后,追上女童暴打,将女童的脸都打肿了。此事被一位网友拍到,并传到网上,很快被猫扑、天涯等国内知名网站、论坛转载。报纸上还刊有这位女公务员正抓着女童衣领的画面。
读罢此文,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位检察院的女公务员,她还配做一名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吗?我们的司法部门怎么能够让这样的人进入啊?
这使我联想到那些公安干警开枪打死无辜老百姓、犯罪嫌疑人平白无故死在看守所、检察官与公安干警沆瀣一气将人从楼上摔下致死、法官与原告合谋坑害被告等等一系列的案例。我真的有点杞人忧天了——如果任其恶性发展下去,那人民群众还有安全感吗?重庆市打黑,结果表明,警察不仅是黑社会的保护伞,而且本身就是黑社会的成员,许多人竟然是黑社会的头头。不仅是重庆,在中国各地,凡是黑社会猖獗的地方,保准都是警匪一家!
这位女公务员(其实她就是一名检察官,只不过没有取得资质罢了,实际上干的工作,就是检察官吗?在检察院内部,在社会上,她不都是以检察官身份出现吗?),真的很威风啊,她以不可侵犯的高高在上的姿态,暴打了那名犯了错误的12岁女童,在她的眼睛里,那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可以想象,她平时一定就是一个不可侵犯的主——因为她是一名手中握有特权的检察院的公务员!一个本应温良恭俭让的窈窕淑女,却是一名平民百姓摸不得屁股的女老虎!试想,其他那些身材剽悍的猛男们呢?恐怕,只能让老百姓避之唯恐不及了!当然,我这种推理有点以偏概全。但是,公安、检查、法院的人为所欲为的事例真的是不胜枚举!
从这位暴打女童的检察院的女公务员身上,完全暴露了我们司法队伍素质低下的问题。实际上,司法队伍真的是良莠不齐,里面不乏害群之马。不仅辽阳市检察院要从此事件中汲取教训(不能仅仅给这位女公务员一些处分就完事),要借此机会,对整个司法队伍进行一次道德的、法律的、传统的教育。不仅仅是辽阳市要这么搞,整个辽宁省都要这么搞。甚至,全国都要对司法队伍进行一次整顿,像重庆市那样,来一个彻底的队伍整顿!
作为正义的维护者、法律的执行者的司法队伍,不要再给闪亮的国徽抹黑了!把你们的威风,用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别用来欺压平民百姓!
你们到底是个什么形象,那需要你们自己用一言一行来塑造,老百姓的口碑是你们自己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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