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全能了,还要你们作甚?
现在社会上常会出些意想不到的事,吓得举国上下的百姓们一跳又一跳的。轰动朝野的奶粉毒杀婴儿的事件中侥幸存活下来的稚嫩无辜的宝宝们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头娃娃”之后,又有了让娃娃们结石甚至丧命的“三鹿”奶粉。居然还没有完全销毁。
看了令人血脉贲张,目眦尽裂!真不知有宝宝们的家长们如何能从噩梦中挣扎出来!
媒体曝光之后,照例是引起了相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又是指示,又是讲话,严查之后也照例要教百姓们学会如何识别有毒无毒,是真是假的一招两招以求保点平安。工商物价部门、质量监测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公安部门……这时候往往巧妙地借他人之口说这些人之所以受骗受害,多少是因为贪小便宜,或多或少地暗示,素质不高的老百姓自己也有一部份责任,因为他们没有时刻把警钟开在耳边长鸣。老祖宗说的没错,“防人之心不可无”。
看来,我们要学习,而且要学好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不少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都要精通,这样在这个极有特色的社会里生活得才可能安全些。不然有一天被害残了甚至害死了还不知凶手是谁。然而这是每天莺歌燕舞的太平盛世么?小康社会也叫人如此提心吊胆的么?
我们要学会些什么呢?首先,要学会鉴别吃的食品和药品,是否真的能吃,真的能治病:米,是否是再加工的霉米、陈米;面,是否是用什么东西增白了的增白面;各种蔬菜、各种水果其农药含量是否超标;粉丝、凉皮里面是否有其他不能食用的成份:各种肉类,是否有病,是否被注水;各种蛋类,比如鸡蛋,是否是色素蛋;各种海鲜,是否是福尔马林浸泡出来的。还要学会鉴别油、盐、酱、醋,里面是否含有工业原料的成份;还有饮料,纯净水是否真的纯净,检测是否达标;果汁是真的果子汁,还是自来水加了色素,色素是否可食用;酒,是否是工业酒精勾兑的,有没有加滴滴畏:还要鉴别穿的东西,尤其是名牌,是否假冒伪劣;装饰用品比如戒指,耳坠、项链是否货真价实;还要学会鉴别化妆品,是否用了会引起麻烦,弄得自己最后认不识自己;还要学习鉴别房屋的优劣,车票、发票的真假;还要学会旅游不被欺诈,还要…太多了。除了这些衣食住行的内容之外,还要学会跟歹徒周旋,防偷、防盗,防抢、防劫、防坑蒙拐骗的防身绝活。不但要学会自己防,还要学会见义勇为地帮助救护别人;还要…还要学会鉴别真假钞票,我曾见银行的柜台上放一金属小牌,上有“当面认清真伪,离柜概不负责”的字样,当时令我大吃一惊:这是银行说的话么?我的天!至于药品,更叫人胆战心惊,假药,过期药、劣质药…都在要你钱的同时等着要你的命!最后还要学会打官司,但前提是,你必须有足够的钱,时间和精力。…
因此,有人在媒体上提问:我们还能吃什么?也可以问:我们还能喝什么?还可以问:我们还能买什么?我倒是想问:我们到底怎么才能…安全地活?
是啊,谁叫我们懂得的是那么少呢?书到用时方恨少,学校里却又不开设这类课程,以至进入社会之后,简直无所措手足。然而,静下心来想想,便觉得很冤。不是么?这些假冒伪劣甚至有毒的商品,明码标价地在市场上到处流通,不是相关部门的责任么?这些坑蒙拐骗之徒招摇撞骗于大庭广众之中,不也是相关部门的责任么?社会治安如此之差,不还是相关部门的责任么?歪风邪气如此横行嚣张,不更是相关部门的责任么?然而事实是,出了这类事,从未见过相关部门的哪位负责人作出检讨,引咎辞职。也不大见到处理这类负责人的报道。倒是常见到他们或诚恳或又不屑地说:你们怎么不懂得防范呢?要加强防范意识,我来教你们两招,以后不要再…啊?
有件事很能说明问题。一天我去彩扩店冲印照片,只听一人用教训的口吻在数落营业员:如果你们都能见义勇为的话,小偷还能跑掉么?一问,原来是刑警队的人。我奇怪了,维护社会治安不是你们的正常工作么?社会治安不好便是你们的失职,如果没本事干好自己的工作,为什么不辞职?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你没有相应的智能、体能、技能,还干什么刑警?社会分工,各司其职。有什么理由和脸面责怪谁见义不勇为呢?人家工作没做好也没责怪你嘛。
再说,见义勇为算什么?歹徒们往往成帮结伙,有刀有枪,我们手里有什么?有法,可歹徒不怕,法便无用。被歹徒打伤了,打死了,执法者伤了有公费医疗,死了算烈士,家属子女都受照顾,我们算什么?救死扶伤的医院因为病人缴费不齐便见死不救,况我们毫不相关之人?如果你认为当刑警吃亏,尽可以退出,没有人说你,但你既己选择了这个工作,就必须尽职。
出现这些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甚至危及人民生命的事,不检查自己的责任,倒好像是人民群众自己不善于保护自己所致。人民群众纳税养活你们那么一大帮人不就是专门负责这类工作的么?或者说.如果什么事情都要老百姓自己处理解决的话,那又何必养着你们这一帮子人呢?
在其位就要谋其事,就要尽其职。就像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保安门卫一样,不负责任出了事故,业主们就可以将其送上法庭,要其赔偿,请其下岗。对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公务员能不能也这样呢?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机关不就类似于一个城市的物业管理么?
改革就要有改革的样子。现在改来改去,反而把老百姓的权利改得越来越少,越来越小,最后失业了事。不是口口声声说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么?那人民群众就应该有权利来选择自己的公仆,这才叫人民当家作主。
什么人负责的事情纰漏太多,人民来信太多,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经核查属实之后,能不能,该不该叫他下岗?应该能。
如果社会上再出现这类害人的事件,就把相关的职能部门的领导人和公务员推上法庭,追究责任,这才叫法治。把那些只想享受四方香火,却不念经也不撞钟,又不守清规的和尚罚以寺规逐出山门,有何不妥?这也是双向选择。
毛主席在三四年就“郑重地向大会提出,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的生活问题,从土地问题,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妇女群众要学习犁耙,找什么人教她们呢?小孩子要求读书,小学办起了没有呢?对面的木桥太小会跌倒行人,要不要修理一下呢?许多人生疮害病,想个什么办法呢?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毛泽东选集》第一卷133页)
这才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这才能毫不脸红地称自己是“人民公仆”。真正能这样做到了,恐怕情况马上就会改观,人民群众的税也将缴得心甘情愿。
否则,老百姓全能了,还要你们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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