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本”预算的进步比不进步更有害
继3月30国土资源部率先公布其部门预算,财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于3月31日相继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了201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部门201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从积极意义看,备受关注的中央部委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总算羞答答地掀开面纱。说它“羞答答”,是因为公众最为关注的公款招待、购车等细项的支出预算没有明确公开,显然是一个“洁本”预算。
有人说,从不公开到公开是一个进步。但是,我却感到,这种进步比不进步更有害。
首先,政府部门向公众公布预算是政府财政的应有之义。无论是所谓的认识没有到位,还是所谓的制度没有规定,不公开都体现了一种权力的故意,都是一种借口,因为政府知道或应该知道公开是必须的。所以,把从不公开到公开说成是一个进步,是对政府职责的歪解。
其二,“羞答答”地公开其实是继续不公开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其实质还是不公开。就是在原来不公开的情况下,也不是所有的帐目的“见不得光、见不得人”,即所谓需要“保密”的支出。公开了“可以”公开的,继续“保密”“见不得光、见不得人”的支出,与原来的不公开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所以,说这也是进步,实在是有点自欺欺人。
其三,如果我们认可这种公开等于没有公开的现象是一个进步,其危害性就在于为有关部门继续“羞答答”地公开找到了口实。公开的事情已经开始做了,进步也已经有了,再进一步需要时间了,至于这个时间有多长,好像还是掌握在有关部门手里,公众是无能为力的。这样,“见不得光、见不得人”的支出就得以继续存在,还有可能变本加厉。
因此,这四个中央部委部门“羞答答”的预算公开,不仅算不上是进步,而且可能是开了一个不良的先例,为其他部委部门的预算公开提出了一个没有诚意的“范本”。
出现这种“羞答答”的预算公开,我以为还是权力的故意在作祟。从技术层面上看,完全有能力做到一步到位的公开(确实国家机密的当然可例外,但也应该在特定范围公开)。如果是还有大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用车、公费考察和会议费用支出羞于公开,那就整治好了再公开,公众有耐心等待的,只是请不要拿“洁本”预算唬公众。
201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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