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兽吃人、恶权抢劫之后与"罪己以收人心"(留给历史)
世人皆知这样一个自然现象:当野兽在吃完了人体之后,绝对是只需用那已被人血染红的舌头舔舔嘴吧就完事了的,根本不需要向被吃者表示感谢和道歉的。
与此类似,当恶人利用权力在抢劫国资民财之后,也是无需感谢和道歉的。但比野兽更为可恶的,却是他们在抢劫国资民财的过程中,不仅无需感谢和道歉,并且还往往骂不绝口。
有这样的具体事例吗?当然有,就像遵义市这么一个小地方,就已经发生了多起这样的事情了:强盗在拦路之后,发现对方身无分文,于是,一边拳打脚踢,一边骂道:“你这个穷鬼!害得老子白白担了一次风险!”
你可能会问:这只是一般的强盗,并非持权抢劫的强盗呀?
别急,君不闻上行下效呼?纵观古今中外,没有官盗,何来民盗?毛泽东时代有拦路抢劫的事例吗?毛泽东时代所建立的那么多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厂、矿,如今都到哪里去了呢?纵观古今中外,在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上,除过大规模的武装抢劫之外,有过部分人在短短的一二十年内便资产百亿千亿的先例么?倘若不是持权抢劫,那么,这“不争论” 和与之对应的“第一桶金原罪不究” 又从何说起呢?抢就抢了吧,但这些持权抢劫者又何曾少骂过毛泽东时代穷呢?
宋朝大才子苏轼在《乞校正陆贽奏议进御札子》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罪己以收人心” 。
这句写给皇帝的话是什么意思呢?这显然是说:倘若皇帝做错了事情,只有作认真的自我批评,才能得到百姓的重新拥护。
由苏轼这句话的意思,我想:倘若权力是代表公平和正义的,那么,它在错误面前就一定会作自我批评的。倘若权力就是为了抢劫的,那么,它便绝不会有自我批评的表现,而相反,它总是自鸣得意、自命不凡的。
秦川牛
20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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