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龙·禁止火葬
我乘坐火车一路从南到北,风和日丽,清明之际。
列车经过南京,这是座曾被毛主席叫做“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的城市。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的老祖宗,盘古,就是“盘股”。
百度百科介绍,盘古,是人首蛇身。中华民族,号称是龙的子孙,不无道理。人类的进化,也许就是,从鱼到恐龙,再到人。
1965年新疆阿斯塔那出土的“伏羲女娲”绢画中, 伏羲女娲,人首蛇身,上体相拥,下体相缠,便是“盘股”。
而孔丘这个大儒,正如老子《道德经》中说的“道之华而愚之始”,羞于说出父母生育儿女的真相,把“盘股”的“股”,改成“古代”的“古”,把真理封起来,不是愚弄后世子孙吗?这样的华而不实的思维方式,愚弄并且贻害了后代2000多年,还有脸说什么“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吗?孔子勤恳教给后人的,不就是做人的虚伪吗?
有些人,还在极力地为孔子开脱,越抹越黑,现在不说明了“两面人”就是从孔子开始的吗?这不正揭示了孔儒们,背地里男盗女娼,表面上装模作样吗?
列车轰隆隆地驶上了南京长江大桥,它是一座不朽的新中国建筑史上的奇迹,在文革中的1968年通车,上面通汽车,下面通火车,穿梭繁忙,今天还在为中国人民做着贡献。
车窗外的桥下,依稀是“滚滚长江东逝水”,不过现在已经变成了几近污水,拖船后面泛起的浊浪,已经说明了一切。
今日之长江,已经不是毛主席曾经“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的长江了。“武昌鱼”也不知道还剩下几条。网上流传毛主席的身边工作人员吴旭君同志的回忆,毛主席曾说,“我活着的时候吃鱼太多,我死后就把我火化,骨灰撒到长江里喂鱼。你就对鱼儿说:鱼儿呀,毛泽东给你们赔不是来了。他生前吃了你们,现在你们吃他吧,吃肥了你们好去为人民服务,这叫物质不灭定律。”
长江以南,号称“江南鱼米之乡”。沿路看来,好像已经名不副实了。白花花的各种水泥建筑,比稻田、鱼塘多了去了。
过了长江,列车向西北方向行驶,沿途出现了丘岭,岭上郁郁葱葱,很有大自然的风貌。清明节之际,见有人在林中树下的散落着的墓碑前祭奠。
出了丘陵地带,顿时有另一番景象。广袤的一望无际的原野上,绿油油的麦田一块连一块。看久了,便觉出不对劲了。麦田不是大片大片的,而是小块小块的,块与块之间,不时地夹杂着什么也没有种的黄土地,觉得美中不足。更糟心的是,不时看见,黄的坟丘和黑的墓碑,楔进绿油油的麦田里,象吞吃了几只苍蝇。
现在,春暖花开,应是农忙季节,不是有歌唱道,“二月里来好风光,家家户户种田忙”吗?可是,沿路看到,稀稀拉拉的有几个人,自己埋头干自己的活,人与人离得那么远,话是没得说了,哼几句小调也许有的。列车呼啸而过,即使放声歌唱也听不到,但估计是不会的。自从分了田到了各家各户,我很少听到田里有人放声歌唱。现在的年轻人,倒是经常歇斯底里的唱,好像听不出是“在希望的田野上”的那种劲头。
灿烂的阳光下,寂静的田野里,黑色的墓碑站在黄色的坟堆旁,好像比劳动的农民还多。
这些扎眼的坟墓里,埋得不应是人的肉体,而是一个个小小的百年不腐烂的塑料盒。它们,在生长庄家的土壤里,就像是人体中一个个排不出的毒瘤一样,造成土壤污染。
人,死后为什么非得要火化呢?
人体,是大自然养育的有机体。活着的时候,从大自然攫取了很多养分;如果不是忘恩负义的话,死后就应当把有机体归还给大自然。“从来的地方来,到去的地方去”,才是正理。譬如,吃得植物多了,就应当回到生长植物的土壤里去,给植物做肥料;吃的动物走兽多了,就应该回到森林山谷山峰上去,回报动物们;吃鱼多的人,就应该回到大海里去,喂鱼。毛主席说,“这叫物质不灭定律”。这样,人,才是得到永生。
有部电影的名字,叫“在烈火中永生”,电影的内容是歌颂革命烈士的,内容很好,但是这个电影名字,则是坏透了,鼓励人们在烈火中永生,去火葬。
火葬,有很多坏处,又要浪费油和电;还要浪费空气中的氧气,化学上说没有氧气是不能燃烧的;还要浪费人工。一个回馈大自然的有机体,就这样白白地烧掉了,变成了一把火,一股烟。
火葬,要说有好处的话,就是创造GDP,民政部多了一条生财之道,给中国人民增加了一道证明死亡的手续。
是谁,想出了火葬这一“高招”呢?
2000多年前,晋文公火烧介子推,本是好意劝他出来做官,但书呆子介子推,偏偏葬身火海,怪不得别人。人们还搞了个“寒食节”不动烟火,来纪念他。活人不能烧,死人就能一把火烧了吗?好像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前,是不提倡火葬的。
网上有篇文章,说是1956年毛主席提议的,但这一说法值得怀疑。
这篇文章写道,“1956年4月27日,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党中央的一次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提议“所有的人身后都进行火化,不留遗体,并且不建坟墓”。大家都同意毛泽东的提议。”这句话,有捏造之嫌。因为如果毛主席提议的话,肯定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毛主席肯定是先看过别人的“折子”的,怎么会有“会议休息期间”才送“折子”的?
“会议休息期间,秘书把一份厚厚的折子送到毛泽东主席的手中。折子上是用毛笔书写的端庄清秀的正楷字。毛泽东微笑着展开折子,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用他那浓厚的湖南口音说:“书法不错嘛!””这说明毛主席事前,并没有看过“折子”,而且透入出是一个女人的手笔,至于这个上“折子”的女人是谁,倒是一个谜!
毛主席的秘书中,只有江青同志,而江青同志在延安时就帮毛主席抄写文章,毛主席对江青同志的笔迹应该很熟悉,不会才露出“书法不错嘛”的惊讶和赞许。因此,肯定不是江青同志写的这个“折子”。
“然后展开一看,是一份实行火葬的倡议书,倡议书在论述了殡葬改革的意义后,要求凡赞成火葬的人签名。”一看,才知是“一份实行火葬的倡议书”,这也与毛主席提议的说法相矛盾。
如果是毛主席提议的,江青同志写的,毛主席事先就会知道;“倡议书”又不长,还用看书法,看内容吗?只要看一眼,直接签上字,转给其他人好了。不是“大家都同意”吗?
毛主席看完后,满意地点了点头,连声说:“好,好!“随即他从沙发上站起来,掐灭了烟蒂,大步走到一张大写字台前,挥笔写下了”毛泽东”三个潇洒的大字。”
如果是毛主席和江青同志合作完成的提议,还用得着看完后,满意地点了点头,连声说:“好,好!“吗?毛主席一向很谦虚,还要这么“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吗?
“二十八画生”“嘤其鸣兮,求其友声”的毛主席,要是提出倡议的话,不早就拿出自己签好字的文件出来,还要等别人上“折子”吗?
对照吴旭君同志的回忆,毛主席说,“这叫物质不灭定律”,可见,毛主席对火葬是持不同意见的。
退一步讲,毛主席签了字的提议中,有“我们认为安葬死者的办法,应当尊重人们的自愿。在人民中推行火葬的办法,必须是逐步的;必须完全按照自愿的原则,不要有任何的勉强。中国的绝大多数人有土葬的长期习惯,在人们还愿意继续实行土葬的时候,国家是不能加以干涉的;对于现存的坟墓,也是不能粗暴处理的。对于先烈的坟墓以及已经成为历史纪念物的古墓都应当注意保护。对于有主的普通坟墓,在需要迁移的时候,应当得到家属的同意。”这些话,也许就是毛主席修改后加上去的。因为这些话,和火葬的着实的形而上学的简单原因“不占用耕地,不需要棺木”,以及后面的“两个凡是”口气上有点不同。
即使是毛主席提议的,也说了“应当尊重人们的自愿”。可是,后来的政策,却是强制执行。
因此,到底是谁,提出的倡议,是谁上的折子,是谁强制执行火葬的,绝对不是毛主席,是另有其人。是那些心中有鬼,才会怕尸体跑出来闹鬼的人;是那些不懂大自然规律,却号称是彻底的唯物主义的人;是那些见过敌人的火刑,企望“在烈火中永生”的人;是那些坏事做绝,害怕死后被人鞭尸的人。
火葬,是不符合大自然规律的;土葬、水葬、天葬,才是人类回报大自然的方式,就是被虫子腐蚀了,还可以产生臭氧,去补大气层的窟窿。
列车到了泰山站,巍巍泰山俯瞰天下,他对中华民族的人文标记作出了贡献。山上还有范明枢墓,有冯玉祥墓。毛主席有诗,“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间处处是青山。”难道毛主席小的时候,不知道有火葬吗?当然知道,关键是毛主席有大自然的观念。
生于大自然,回归大自然。生时从大自然吸收营养,死后,不能再糟蹋氧气和资源,应自然而然地被大自然回收。和青山结为同伴,和海洋融合一体,化为泥土,哺育万物。
人的灵魂,可以象青烟一样直上九霄,化作宇宙星尘;人的肉体,归于地球母亲,造化新生。
列车,跨过黄河,奔驰在美丽富饶的华北平原上,大自然真正在这里展现出了绿油油的,一望无际的美。
“火旺天上烧,水长地下流,人顺平道走。”
列车,顺着大自然的美景,继续前行。
附录:
新中国第一份火葬倡议书
1956年4月27日,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党中央的一次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提议“所有的人身后都进行火化,不留遗体,并且不建坟墓”。大家都同意毛泽东的提议。会议休息期间。秘书把一份厚厚的折子送到毛泽东主席的手中。折子上是用毛笔书写的端庄清秀的正楷字。毛泽东微笑着展开折子,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用他那浓厚的湖南口音说:“书法不错嘛!”然后展开一看,是一份实行火葬的倡议书,倡议书在论述了殡葬改革的意义后,要求凡赞成火葬的人签名。毛主席看完后,满意地点了点头,连声说:“好,好!“随即他从沙发上站起来,掐灭了烟蒂,大步走到一张大写字台前,挥笔写下了”毛泽东”三个潇洒的大字,而后他微笑地对身旁的人说:“你们谁来呀?”彭德怀、周恩来、康生、刘少奇等人凑过来,这时站在毛泽东右边的朱德顺手拿起了毛笔,在毛泽东名字的后边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周恩来等150多名与会同志都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当时不在北京的或没有参加会议的部分领导同志,听说签名火化的消息后,纷纷向中央或有关部门表示死亡后实行火葬。特别是陈云同志还专门给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写了一封信,表明自己愿意火葬的态度。
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空前的倡导社会习俗改革的签名活动,不仅体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博大的胸怀,而且为我国的殡葬改革指明了方向,成为我国殡葬改革的新的里程碑,对我国的移风易俗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产生了深远影响。
近50 年的实践证明,我国的殡葬改革不仅节约了耕地、木材等自然资源,减轻了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净化了环境,而且有利地促进了全社会成员思想观念及生活方式的转变,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于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发挥了重要作用。
倡议实行火葬
一九五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人们由生到死,这是自然规律。人死以后,应当给以妥善安置,并且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悼念,寄托哀思,这是人之常情。我国历史上和世界各民族中有各种安葬死者的办法。其中主要的办法是土葬和火葬,而土葬沿用最广。
但是土葬占用耕地,浪费木材;加以我国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把厚葬久丧定作礼法,常使许多家庭因为安葬死者而陷于破产的境地。实行火葬,不占用耕地,不需要棺木,可以节省装殓和埋葬的费用,也无碍于对死者的纪念,这种办法虽然在中国古代和现代还只有一些人采用,但是,应当承认,这是安置死者的一种最合理的办法,而且在有些国家已经普遍实行。因此,我们倡议,在少数人中,首先是在国家机关的领导工作人员中,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自己死了以后实行火葬。为着火葬的方便,除了北京、上海、汉口、长沙等地方已有火葬场外,我们建议,国家还可以在某些大中城市和其他适当地方,增建一些近代化的火葬场。
我们认为安葬死者的办法,应当尊重人们的自愿。在人民中推行火葬的办法,必须是逐步的;必须完全按照自愿的原则,不要有任何的勉强。中国的绝大多数人有土葬的长期习惯,在人们还愿意继续实行土葬的时候,国家是不能加以干涉的;对于现存的坟墓,也是不能粗暴处理的。对于先烈的坟墓以及已经成为历史纪念物的古墓都应当注意保护。对于有主的普通坟墓,在需要迁移的时候,应当得到家属的同意。
凡是赞成火葬办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请在后面签名。凡是签了名的,就是表示自己死后一定要实行火葬。后死者必须保证先死者实现其火葬的志愿。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原件刊印。
注 释
在这篇倡议书上第一个签名的是毛泽东,本篇题下的年月日是毛泽东签名的日期。按照签名顺序,签名的还有朱德、彭德怀、康生、刘少奇、周恩来、彭真、董必武、邓小平等党内外一百三十六人。一九五九年二月十日,陈云给杨尚昆写信说:“前几年有一次中央委员全体会议上自愿签名死后火葬,那一次我未出席会议所以没有签字。我是赞成火葬的,特补此信,作为我的补签字。”“同时我还赞成尸体解剖的,因为这无损于死者而有益于医学。因此,如果我死后医生觉得哪些器官需要解剖来证实一下当时诊断医疗是否正确,请让医生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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