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矛盾两个方面斗争的体会
一、事物的性质由事物的矛盾战胜方所决定
毛主席说,事物的性质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
对主要矛盾的分析我们已深有体会了,毛主席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会去讲当时的形势与任务,其实就是分析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
那如何分析矛盾的哪一方面是事物的主要方面呢?我认为很多时候需要通过斗争来认识。矛盾双方进行斗争,胜出方为事物的主要方面。
中医认为,当人体内的正气压住了邪气,人体就健康,就会慢慢地自我修复。而一旦风寒侵体,使体内的邪气压过正气,那人就会生病。
我们经常讲理想主义者。愿意做好事,为人民服务的不见得就是理想主义者,只有当“为公”与“为私”起矛盾而选择了“为公”的人,才是真正的理想主义者。这一点大家应该深有体会。
常有人说中国人有劣根性,但为何在毛主席时代中国人却普遍表现出人性高尚的一面?同是那一批人,为何1978年之后又慢慢地展现出鄙陋的一面?原因就是毛主席时代是正义战胜邪恶、赏善罚恶的年代,人性中所有善的一面都得到了激发,人性中恶的一面都得到了遏制,1978年之后则是相反。
矛盾双方的统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当矛盾双方起冲突的时候,哪方战胜,就决定了事物会向哪方的方向发展。这次甲方胜利了,下次甲方再胜利的可能会非常大。反复多次,事物总是向着甲方方向发展,那甲方便是事物的发展方向。事物这种发展的方向性,便为事物的性质。人内心“公心”与“私心”的斗争,社会上正义力量与邪恶力量的斗争,也是这个道理。
我们去影响人,关键就是让他(她)的公心战胜私心,而非偶尔跟我们做点善事;我们去改造社会,关键是要让正义战胜邪恶。高中的时候我以为社会的问题是因为没有好的办法去改造。上大学后才知道其实办法是有的,只是没有去做的人,尤其是没有不会变质的人。后来才知道,其实不变质的人还是有一些的,但为何这些人不能造福一方?因为还有阻挠他们的人。不把阻挠的人斗下去,理想主义者的惠民措施就无法实行。社会是这样,一个地区也如此。焦裕禄刚到兰考的时候,就是先整治干部队伍,让大家都努力为乡亲工作,而非得过且过,然后再进行各项治理兰考的工作。
千百年来立志于改造社会的伟人,采用的方法往往是人心换人心,以我的善心去呼唤别人的善心,等大家都变得很有善心了,这个社会就变好了。一方面没看到人内心是有善恶斗争的,一时呼唤起来的善心以后可能会被恶心战胜。另一方面没看到反动势力是强大且思想根深蒂固的,他们的思想是难以改造的,不把他们斗下去社会是无法变好的。(弱者、失败者的理论是没人会信的,只有先把反动势力战胜,才能改造他们的思想。)直到马克思出现,才把暴力革命列为改造社会的必经之路。
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战胜方面所决定的,因此我们改造事物的办法就是让我们中意方面战胜另一方面,改造社会的办法就是让正义一方战胜邪恶一方。
二、矛盾双方斗争的胜负由力量对比所决定。
既然事物的性质由主要矛盾的战胜方面所决定,那矛盾的一个方面如何才能战胜另一个方面呢?这里用战争的例子进行详细阐述。
毛主席认为,战争的胜利有两个因素,一是客观力量上占优势,二是主观上的能动发挥、不犯错误。客观力量起基础性作用,主观发挥起决定性作用。
但我认为,一名优秀的指挥员不应把战争的胜利寄托在对方的失误上,另一方面自己也不应该犯错误。如果以双方主观上都不犯错误为前提的话,那客观的力量对比就应该起决定性作用。一支军队可能犯了很多次主观错误,但只要损失不大,客观力量还在,就还有胜利的可能。反之,一支军队可能一次错误都不犯,但力量弱小,则很可能会失败。
大家都说毛主席用兵如神,但毛主席在总结井冈山战争的时候就说了俩字,一个是“走”,一个是“打”。战争刚开始大军压境,不要正面交锋,而是四处游走,等走到某个区域,我方力量比敌方力量大时(敌方走散了,或前后脱节),就集中兵力歼灭。如此寻找机会,逐个击破,最后把整支军队都消灭掉。
这个例子也说明了全局的优势不代表局部的优势,力量对比所起的决定性意义并非武器决定论那种简单、机械的决定意义。为避免理解上的混乱,这里不展开论述。
既然胜利的关键是力量对比,那我们可以反过来重新定义“胜利”一词。只有把敌方的力量全部消灭了,才是最终的胜利。拉美常出现这么一种现象:左翼政权上台了,但没过多久又被推翻了。原因就是没把敌对势力消灭,甚至敌对势力还占优势。在没把敌方力量消灭的情况下,连夺取了国家政权都算不上真正的胜利,由于可见消灭敌对力量才是真正的胜利。
既然胜利的标准是消灭敌方力量,胜利的关键是力量对比,那具体到每一场战争战役,胜利的评判标准应该是——增加了力量对比份额。有这么一种情况,我们赢得了每一场战争,还是以1:10的死亡比例赢得战争的,但我们最终却失败了,为什么?只要原来的力量对比小于1:10,那我们就会失败,我们在消灭敌人之前把自己先消耗光了。(这就是商战上有名的“以本伤人”法)。
长征途中,有这么一次战机,红军可以以比较少的损失消灭国民党的一支军队。当时整个领导层都同意说要打,只有毛主席反对。在毛主席的努力下,这场战没打起来。理由很简单:红军就这么点了,再小的损失也是损失,而且损失的兵力是无法补充的,所以不打。
以同样的观点看井冈山的战争,其实每一场战争也是失败的。那时候红军刚建立,与国民党的军力相差何止百倍!当时的红军能以一抵百吗?不能!那为何我们又说井冈山的战争是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呢?关键是那些战争保卫了根据地,使根据地得以发展扩大,从而便红军有经济上和兵力上的补充。宏观地看,井冈山的做法是增加了力量对比的份额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红军胜利的关键不在于每一场战争的胜利,而在于战争之余的发展壮大(战争的意义在于保护发展壮大的空间)。用这个观点去看红军的历史,我们发现,红军在力量不占优势的时候(三大战役之前),总体上是不主动进攻的,都是在国民党的力量薄弱区发展壮大。当然,对于敌人的来犯也是给予痛击,而非一味避让。等到力量占优势时,才发动进攻,消灭敌人。
与毛成对比的是切·格瓦拉。切自称是毛主席游击战的学生,他的游击战打得相当好,在玻利维亚的时候常常是1:10的死亡消耗。但问题是他没搞根据地,没发展当地人民加入他,他的士兵都是从古巴带来的,死一个是一个,所以后来失败了。
孙子曰: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进一步说,国家来往,并不总是兵戎相见的,更多的时候是政治谈判。朝鲜战场上有这么一句话:战场上得不到的,谈判桌上也别想得到。两国的政治交往,签订的各种协议条约,也是建立在双方的力量对比上的。看看如今各国屈从美国,接受很多不平等协议就知道。
国际如此,一国之内也如此。国家是统治阶级统治民众的工具,法律法规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内的各种政策、法律法规,其实是国内各种力量斗争的结果,是要符合各种力量的对比的。否则“吃亏”一方会继续斗争,直到符合力量对比才罢休。工会力量强的国家,对工人就好点;工会力量弱的国家,工人的生活就比较惨。
法律法规反映的,是制订当时的社会力量对比。一经制订,就会在相当长期的时期内保持不变。但社会的力量对比却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这二者的矛盾如何协调呢?实际上的情况是,法律法规的执行,是符合于执行当时的力量对比的,所以会出现有法不依的情况。道理很简单,法律是要人去执行的,谁去执行嘛,而且有人去执行也会有人去阻挠,所以法律的执行就是各方力量的斗争,是要符合于力量对比的。现在很多人拿着法律的武器去检举揭发、维护权利,却达不到法律所承诺的效果,就是这个原因。社会的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当然可以修改法律法规,但不要以为法律法规没有修改,它就还是制订那时的那个样。由此,我们便能清楚地看到制度迷信的问题所在。
所以说,矛盾双方斗争的胜负是由力量对比所决定,战场拼杀是如此,政治博弈也是如此。社会的改造来来去去就两种方式,革命与改良。革命是武装斗争,改良是政治斗争。经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现在知道其实革命与改良都只是形式上的不同,核心是一样的,就是扩大己方削弱敌方,增加力量对比的份额。
三、什么是力量。
讲了半天力量对比,那到底什么是力量,力量由什么组成,如何判定力量大小?
力量这个词是用来描述矛盾双方斗争的,所以力量大小要在矛盾斗争中去检验。
打比方说,一个人能一挑三,那他的力量就是3;一个10个人组成的良好组织,能抵得过100个分散的人,那这个组织的力量就是100;一个人配备了战斗机后能战胜1000人,那力量就是1000。正如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一样,我们通过斗争认识力量大小,又通过斗争检验力量大小。力量大小最终要经过斗争来检验,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我们能提前对力量大小有所认识。
在所有的力量构成因素中,集体组织是一基础性的因素。没有集体,再多的因素也拼不上来。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而集体的力量是无限的(集体能不停地加人,发展壮大)。组织起来的少数人是比分散的多数人要有力量的。现在受剥削受压迫的人很多,但这些人是分散的,只有把这些人组织起来,形成思想统一行动一致的组织,才能改变他们的命运。
另外,力量大小是指削弱对方的力量大小,因此不同阶级不同人群的力量大小是不一样的。在半殖半封时期,压迫人民的是地主阶级,他们的经济基础是农业,因此把农民团结过来是对他们的致命性打击。如今压迫人民的是大资本家,他们的经济基础是工业,因此把工人团结过来是对他们的致命打击。但要注意,最有力量的是正在生产的工厂里的工人,像欧美的工人、中国的国企老工人,他们的力量是不大的。而很多人重视的舆论压力,其实力量是不大的,因为它无法对资本家、政府官员形成有力的削弱,它的作用更多是唤醒民众,使人们团结起来。
四、斗争的方式
有了组织有了力量之后,如何斗争的问题也是要仔细考虑的。
在国内外的共产主义运动史上,都发生过这么一幕:反动派说,你们放下武器吧,放下后就答应你们的条件,结果放下武器后就惨遭杀戮。我们的力量是我们斗争和谈判的基础所在,是千万不能放弃的。只要我们力量在,就不愁没有谈判的机会。朝鲜就是这样,核武器它就一直不放手,所以它毁约了好几次之后美国还得主动来和它继续谈。
另外一点,敌人用的手段,我们也要用,理由就是:因为敌人用。在共运史上,常有这么一种观点:不要用暴力武装手段,不要有政党。这种观点被实践检验是错误的,因为敌人有武装,敌人组成了有力的政党,我们不采取同样的手段就无法削弱他们。
还有,力量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矛盾斗争其实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的,只是很多时候是缓慢的、隐性的而已。保持现状是不可能的,不是我方把敌方斗下去,就是敌方把我方斗下去。因此矛盾斗争是无止境的,我们不能懈怠。
五、对我们的指导
行文到此,其实该说的也都说了。这里只是再强调一遍。
我们该如何认识社会?无论是大社会还是一地的小社会,关键是要去了解到社会的各方力量对比。各方的力量大小及各自倾向的发展方向,决定着这个社会的发展方向。
我们该如何改造社会?问题的关键要去改变力量对比,增强我们所倾向的力量。
其实本文讲述的道理还是比较浅层次,但在共产主义的运动史中,因为大多数人不明白这个道理从而犯错误的情况很多,所以还是希望大家予以重视。
20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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