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关注一位新四军老战士的不幸遭遇?
收到浙江一个朋友的信很多天了,他请我关注一位新四军老战士的不幸遭遇,然而笔者迟迟没动笔回复,我算什么?一个草民而已!然而,心里总像压一块石头,今天拿起笔写上几句,算是一个交待和减压。
吴绍德同志:看了你的信,深表同情。希望你了解以下几点:
一、你的不幸不是你一个人的不幸,是追随领袖毛主席继续革命一代人的不幸。这种不幸是新压迫阶级阶级意志的胜利表现。
二、你不是最不幸的,还有的革命者被杀头(如江西李九莲);判死缓;判无期(如浙江张永生)等。
三、不只是你有功劳,像康生、谢富治功德无量,依然受到了鞭尸。
四、不要指望地方官为你平反昭雪,他们不愿、不敢也无权力作此事,也不要指望中央哪个领导,他们谁也不愿为公正而得罪黑教改革教派及教主(我也多次写过上书类文,希中央重新评文革和纠正错案,都是泥牛入海无消息)。
五、历史总会还你这一代人的清白,但还需要一段时间,我们要指望“上帝!”,这个上帝就是人民大众,所以,用各种形式告诉“上帝”真相就够了。
六、实际上相当多的“上帝”都知道了真相,视你等为革命者,你应为此而感到自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祝你晚年幸福。
致礼!
附
一位新四军老战士的不幸遭遇
我叫吴绍德,1939年3月(时值13岁)参加新四军,1945年6月入党,1954年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医大学毕业,正连级上尉军衔。是党哺育我成长。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荣获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奖章、淮海战役、渡江战役奖章各一枚,曾参加孟良崮战役,记三等功、四等功各一次。军旅生涯20年。后转业浙江省天台县人民医院任外科医师。
“文革”开始后,一个对党怀着无限感恩的我,响应毛主席号召,投向文化大革命,但我懂得这与“抗日”、“解放”性质完全 不同,必须坚持说理,以理服人。自“文革”以来,我从无动手打人,更没有打伤、打死任何一个人;也没有砸毁任何公、私财物;更没有抢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钱财。却被定为犯打、砸、抢罪,判刑10年,后改判7年。原因是当时社会严重派性干预和插手公、检、法,为罗织罪名,人为割裂社会事物不可分割的因果关系,以致是非颠倒,真正抢枪者无罪,打死人者逍遥法外,移罪于追缴枪支、真正想维护社会治安的我的头上,真是天大的冤枉。
台州中级法院对我的改判是1984年11月,中共中央早已下达中发(1982)9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判刑的,只限于参与谋害毛主席;策动反革命武装政变和叛乱;直接策划、亲自参与阴谋篡夺省、市、自治区或中央、国家机关部委领导权的野心分子;直接策划、亲自参与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迫害干部群众,造成严重后果、罪恶昭彰,不判刑不足以平民愤的极少数人。对照这一文件,我什么都不是。根本不是判刑对象,但已服刑7年。因此,就改判7年。根本没有从定罪源头上复查。离场返家后,单位开始发给我每月60元,后改为116元所谓生活费。我满 以为我党历次政治运动过后都有复查纠偏的过程。我老老实实、忍气吞声、翘首以待、等待复查,可是,望眼欲穿,春去春又来,一年复一年,沉冤30多年,直至今年3月写了申诉状,于 6月29日 送交省高级法院,迄今已近4个月,还是音信杳无,特此再次上访,致函省有关领导,要求给予及时解决。
报告人:吴绍德
201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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