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11日云南网春城晚报消息,今年3月9日下午放学时,一个小学3年级8岁女孩背着书包独自回家,途经云南镇雄县二中附近时,被一名十三四岁少年强奸。“这起案子发生在县城学校附近,受害人又是未成年人,影响极为恶劣。”接到报案后,当地派出所高度重视,于3月14日将嫌疑人赵某抓获,赵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先前还用同样方法,强奸了另外3名未成年的小女孩。
一个只有14岁的孩子,却强奸了4名未成年小女孩,实在让人吃惊。但更让人吃惊得是,在问及犯罪动机时,赵某说,他在昭阳区跟随父亲期间,一天晚上,“我亲眼看到爸爸跟‘小姐’玩得欢,没出啥子事,觉得很好玩,就学着他去找其他小女孩‘玩’(强奸)了。”
一个只有14岁的孩子,本应是在父母怀里撒娇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年龄,然而却走上了犯罪路,实在可惜,但当代的少年犯罪已并不罕见。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其中十四、五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些案例和数字让人触目惊心,也引起了人们的深思:小小年纪,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在笔者想来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缺少良好的家庭环境。现在的家长,或为了谋生,或为了拥有自己的房子、汽车,忙得不亦乐乎,很少与子女交流,发现孩子有什么不良言行就大骂出口,大打出手。孩子在一种压抑的环境中成长,极易产生逆反心理,干脆“破罐子破摔”。有的家长对子女过于溺爱,把孩子当成小皇帝、小太阳,这些孩子在家连最基本的家务也不会做,什么事都是家长顶上去,结果助长了孩子的“霸王气”。本案中14岁的赵某就是在小学毕业后流浪街头,父母离婚后母亲外嫁他乡,父亲整天忙着打工赚钱来满足个人毒瘾,根本没时间照顾赵某,赵某成了名副其实的“野孩子”,更何况赵某的爸爸不顾廉耻,为长不尊,竟然给儿子做出了罪恶的示范,从而使赵某走上了犯罪路。
其次,社会上许多不健康的文化制品,尤如精神鸦片般严重侵蚀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使青少年潜移默化中在心理上引发违法犯罪动机。在少年犯罪的审理过程中,有很多少年罪犯都承认:犯罪方法是从录像片里学到的。
另外,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繁荣,也出现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两极分化等不良现象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受害最大的自然还是血气方刚的青少年。
还有,法律上对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的法定职责过于宽范。对放任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只是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当然,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自身素质。由于青少年大多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犯罪路。许多少年犯罪分子犯罪时懵懵懂懂,根本不知自己在犯罪,也不计后果。
总之,少年犯罪是我国社会的一个缩影。家长放纵自己,孩子就会更加放纵;家长不管孩子,孩子就会自己生事。面对一群似懂非懂却不知天高地厚的莽撞少年,要使他们引向健康成长,那么就请父母们以身作则,与全社会一起,重视家庭教育,法律教育,给孩子们健康的爱,让孩子们在健康的爱中成长吧!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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