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拿人命当儿戏?
今晨和上午,从电视和报纸上看到一则令人愤慨的消息:湖南省郴州市儿童医院工业氧当医疗氧救人。真是拿人命太不当回事了!
医院,本来是救死扶伤的神圣的地方,可是,郴州儿童医院却将其变成了谋财害命的阵地,令人发指!
据报道和资料说明,工业氧是严禁作为医疗氧使用的。因为工业氧的杂质以及有害气体会给呼吸系统带来伤害,造成呼吸困难和肺部感染。《新文化报》文章介绍,“李昶,一对三个月大双胞胎的父亲,告诉记者问题氧可能诱发了他大儿子的心脏病。一个月前,因呼吸困难,李昶将儿子送往郴州市儿童医院治疗,被确诊为肺炎。他告诉记者,孩子在医院治疗了30天,甚至连ICU都进了四天,但是医院还是下了病危通知单,并提出让家长转院。情急之下,李昶将孩子转入了广州市儿童医院,不到一周孩子康复了。但是医生告诉他们,孩子虽然病愈,但却被诊断出有心脏病,很少有如此年幼的婴儿会患此病。”人民日报载文“问题氧如何混入病房”中说:医院“目前接到的投诉有十多起,但至于是否因为问题氧而引起伤害将由卫生厅有关专家来确定。”看来,由于郴州市儿童医院的“问题氧”,已经给患者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也给白衣天使的形象抹了黑。
为什么国家明令禁止的工业氧大摇大摆的堂而皇之的进入了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郴州市儿童医院?利益、金钱是祸根。因为郴州市儿童医院自2009年开始购进工业氧到目前累计一万多瓶,非法所得超过30万元。此外,内外勾结、利用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儿童医院的主管领导院党组书记李细莲的爱人就是没有法律资质的供货方的法人代表。三是,医院虽然有诸多的管理制度、规章,基本上流于形式,并没有不折不扣的遵照执行。四是药监、卫生等监督部门,监督乏力,没有彻底切断工业氧流入医院的渠道,对医院违章购入工业氧查处不利。虽然药监部门两个月前就责令医院改正,但医院仍然我行我素。在这两月的时间里,不知道药监部门干什么去了?难道执法只要下一个责令整改通知就完事大吉吗?而且该医院已经连续购用工业氧整整十年!这十年里,药监部门、卫生医政机构,都干什么去了?你们监督没有?发现没有?处罚没有?禁止没有?
亡羊补牢,对有些事情可以是未为晚也,但是对于生命却不行!生命一旦受到伤害,甚至灭失,就没有办法逆转、补救。对此,我们的儿童医院难道不知道吗?你们怎么能够为了一己私利就置儿童们的生命而不顾?摸摸胸膛想一想,你们还有良心吗?在工业氧用于治病救人这个问题上,郴州市儿童医院难辞其咎!一定要彻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责任人,以儆效尤,决不能手软。不管是哪里的卫生主管部门,都应当将郴州市儿童医院问题氧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对各级各类医院的领导、职工,普遍进行一次医德医风的再教育,并和查处违法违纪人员结合起来,双管齐下,务求实效。
对非法销售工业氧给郴州市儿童医院的供货方,有关部门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能够让这些害群之马继续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毒害无辜的人民群众(三鹿奶粉的教训还浅吗?)。要给那些为富不仁、巧取豪夺、逐利忘义的黑心老板们当头一棒,让他们再也不敢胡作非为。
对负有监督和管理职责的药监、卫生部门,也要追究责任。特别是药监部门,你们负有对医疗器材监督、检验的职责,依法履行职责是你们的法定权利,也是你们责无旁贷的义务。在郴州市儿童医院连续十年里不间断的购入一万余瓶工业氧的情况下,你们其实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许了医院的违法行为。如果说你们是渎职也不为过。查查,恐怕这里面还有不少猫腻吧?
卫生部门,是医疗单位的主管机构,既要管好医院的经营效益,更要监督医院的经营行为,监督医院守法经营。要从郴州市儿童医院案例中汲取教训,加强医院的质量管理,减少和避免医疗事故及差错的发生,把各级各类医院办成让老百姓放心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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