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法律对贪官最宽容
腐朽的封建王朝也是把盗窃和贪污受贿作为一个罪名,但对监守自盗(贪污)的量刑要比一般盗窃严厉得多,在《唐律》《明律》和《清律》中,都规定监守自盗(贪污)量刑严于百姓的盗窃。《唐律》规定,监守自盗(贪污)比普通百姓的盗窃加两个量刑等级。《清律》规定,普通百姓盗窃50两笞80,监守自盗(贪污)一两以下均笞80;百姓盗窃80两被绞死,而监守自盗40两就杀无赦。
同种性质的犯罪,清朝对官员的量刑是普通百姓的50倍,也就是说,普通百姓盗窃50元被判处80年徒刑,官员贪污1元就要被判处80年徒刑。在死刑的适用上,清朝法律规定,普通百姓盗窃80元被判处死刑,官员贪污40元就要被判处死刑。
通过与旧中国腐朽的封建王朝的法律对比,中国现行的各种法律,都似乎给贪官特别的关照。
在笔者接触的案件中,贪污几亿或者几千万的官员由于花钱打通关节,别说查办,就是立案都困难。
被查处的人员也是轻描淡写,贪官在中国受到特别优惠的待遇,原因是在职的贪官太多,制定政策,和法律的也对贪官关心尤佳,想关心儿女一样关心贪官。都是给自己留一手,万一将来他进去了,也受到关照。
这人吸取里商鞅的教训,商鞅最后倒在自己设的法律之上,连被处决都是自己制定的刑法。
现在官员聪明多了,可是被坑的是国家和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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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