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本人作出一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决定,晚上喝稀粥。
这个决定受到孩子与老婆的一致反对,她们想喝面条。本人表示,民意是应当充分尊重的,听证也是要进行的,但最终结果:反对无效。如果不想喝稀粥,那么白开水也没得喝。最后经过充分、完全地协商,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三人对于晚上喝稀粥这一伟大决定,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前段时间,我们家曾出台了一个称为《家庭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决策失误问责办法》的规定。
这个规定是为了响应建设和谐社会、美满家庭的伟大号召以及为了顺应老婆孩子积极参政议政的要求而出台的。该办法的出台对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以及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该规定实施二个多月来,收到极大成效,并受到老婆孩子的一致好评。
该办法由本人制定,由本人负责解释,由本人具体负责执行并由本人负责与该办法有关的宣传事宜。该办法最大的亮点是赋予了老婆、孩子以建议权、批评权,曾一度被称为抵制家长制的尚方宝剑。为了防止这两项权利被滥用,以免出现与灰太狼家庭类似之不和谐情况,该办法同时规定,在本人皱眉头的时候,权利人应当及时停止行使相关权利。在本人的说服教育下,三人一致认为,该办法在立法技术上已经与西方法治发达国家接轨,已经达到同一水准,是一样的超级水货,且具有高度的前瞻性与包容性,五百年内不会过时。
“喝稀粥”决定的出台过程,不仅充分体现了制定《家庭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决策失误问责办法》的正确性及适时性,而且具有重大的、长远的战略意义。
首先,在我国南方遭受旱灾的大环境下,喝稀粥节约用水,体现了我们全家对抗灾群众的道义支持与人文关怀。
其次,决定的程序是公开透明且民主科学的。或许事情本身的意义不大,但其象征意义及对其他家庭采取民主管理所起到的重要示范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最后,该决定的通过,充分证明了我们的家庭是和谐的、团结的、奋进的、圆满的、幸福的、有尊严的,同时也说明了老婆孩子是识大体、顾大局的。
本人随后对该项决定及其作出过程的满意度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接受调查的三个人中,极度满意的占33.3%,非常满意的占66.7%,选“比较满意”及“一般”的均为0%。本次问卷调查共有四个选项:极度满意、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要求是必须选一个选项,不得弃权。
顺便说一句,本人不小心,把蜡烛油撒在问卷的“比较满意”与“一般”两栏中了,致使这两栏无法选择,本人已对此向老婆孩子表示歉意。但老婆孩子表示,对于本人的这种不小心,她们已经习惯了,所以她们也未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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