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物业收费说开去
不知从何时起,也不知是谁的创新,小区的物业费按业主住房的面积收取了,而且似乎成了理直气壮的定规。正如“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一样。
然而这样收费有道理吗?我的回答是:没有。
因为此收费跟住房面积扯不上一丁点儿的关系。
众所周知,物业服务的内容全部是室外的,比如共用的场地和道路的清洁卫生、共有的绿化设施的整理维护、垃圾的清运、共用的下水道化粪池的清理疏通等等,全部是室外。这与业主的住房大小有关系么?没有。如果一定要说有关系,那就是住房的面积越大,相对来说物业服务的共有面积便越少,如果按住房面积收费应该少收才是。既然没有关系为什么还要按面积收物业费呢?不知道。
但可以肯定的是,想出这个主意来的人肯定精打细算过,这样收肯定划算。否则何必以此为收费标准呢?岂不与自己与钱过不去?
要知道,凡唯利是图者总是想方设法尽可能又多又快地得利,为了把别人的钱迅速地据为己有,他们是挖空心思无所不为,甚至不惜出卖良知和灵魂,出卖党性和信仰,出卖国家和人民,如那些贪官恶吏和奸商。
就拿通信套餐来说,五花八门,七弯八绕,谁能弄得懂?一不留神就进了套,你不餐也不行。又如饭店自带酒水的问题解决之后,又来了开瓶费消毒餐具费的问题,以后说不定还会出来桌椅板凳空调电扇之类的收费。法就跟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追吧。
但通信套餐也罢,物业收费,餐具收费也罢,尽管近乎是无理无赖,但毕竟还提供了一些服务。而那些公路收费站呢?直接就是拦路打劫。审计署05年底就审计出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地方的100条(段)公路违规收费高达149个亿。这笔钱哪里去了?全国又是多少?
十几岁的许霆(恶意)取钱被判无期,这些挂政府牌子索要买路钱的该判多少?不过收费站倒还象个汉子,他不藏着掖着,穿上行头扛起招牌就明火执杖地强要。
相比之下公款消费就猥琐无耻得多。他们悄悄地一掷千万金地挥霍着纳税人的钱,而纳税人竟一无所知,因此很象小偷的干活。
《扬子晚报》手机报报导福州市长郑松岩说去年给国企退休工人每月增加三十元(仅仅三十元!)便遭到反对,理由是财力不够。但当市政府宣布不拿出这笔钱,便不准用公款消费(吃喝、出国、买车)时,问题便立马解决了。
这告诉我们,许多人的思想从传统道德观念的禁锢中解放出来之后,不但胆子变大了,而且脸也变厚了,更可怕的是心变黑了。他们能在短短一年间便挥霍公款数千亿元之巨!公款何来?人民血汗耳。而给退休工人可怜的低薪增加三十块钱就哭着喊着说财力不够。良心真是大大地坏了。
但这些跟国有资产流失比较起来却又是小巫见大巫了。一纸红头文件下来,打破铁饭碗。于是工厂企业便改制,于是几千几万元便把工人打发回家,失业。而他们几代人艰苦创业积累起来的工厂企业的资产却一下子就变成了几个人的私人财产,年薪高达十几万几十万乃至百万千万。
工人的铁饭碗打破了,饭盛到哪里去了?国有资产流失至今,究竟流失了多少,都流到哪里去了?
为养家糊口计,有的工人便去踏三轮。缴上一千五百元的押金从车把头(大名叫什么管理办)那里租辆三轮车拉生意。他们只能租,因为有规定,自己买的车子不准上路。除了要无偿地做流动广告到处跑之外,每天还要上缴三块钱的管理费!管理是收钱的代名词。人性何在?!对于构建和谐法治社会来说是不是太有点南辕北辙?人民公仆到这个份上,是不是太有点呜呼悲哉?
这样类型的问题,估计两会期间也许有代表提出,但解决却不是朝夕之事,套用江泽民书中的一句话,要充分认识到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
因此还是回到物业收费的话题上来。物业费到底应该以什么为标准收取呢?以在下之愚见,应该按人头收。因为所有的共用场地和设施、共用服务项目肯定是人人享用的。既接受了人和设施的服务,就应该付费。这应该比按面积收费要有理得多,因为它和住房面积怎么也扯不上关系。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自己谋利是应该的,但有利还要有理和有节。为利而不择手段甚至谋之以权,耍之以赖那就难免要违法犯罪,最终是要得报应的。前车覆辙可谓多矣,但以之为鉴者恐怕不多。因为金钱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而人的贪欲一旦释放便如毒瘾发作一般令人丧心病狂廉耻尽无。
然而这次的两会又有代表提出了官员(包括配偶子女)财产要公示的议案,我以为这是一个信号。一些对钱很痴情而手里正好又有点权的人可得注意了,这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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