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是自由市场经济转向“混合经济”
上文《“国10条”命题的漏洞》我说:“如果相持久了,如果房价逆风上涨的二线城市多起来,事情就会发生变化。”发生什么变化呢?无非一是,国发〔2010〕10号文件象以往的关于房地产问题的文件一样成为一纸空文,房地产商和投机者再一次欢呼他们胜利了,房价报复性上涨;但是这样一来,本届政府在房地产问题上,就完全失败了。作为政府总理的温家宝,既然当众宣告“我有决心,本届政府任期内能把这件事情管好,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价位。”虽然“合理的价位”是一个模糊概念,但是他决不会让本届政府在这个问题是成为失败的政府,抱憾交班;而且政府有能力不让这种情况出现。那末事情的第二种就可能是,象我在《不是任志强说的“只是个开始”》文总讲的:“这次国发【2010】10号文件,虽然不是“市场经济向计划经济倒退的开始”,但也不会止于‘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我认为,它将是继医改、教改之后的房改的前奏。”中国特色自由市场经济改革将结束,转向中国特色混合经济,类似我在《暂时作个小结》中的第三条所述的情况,政府直接进行对房地产业的领导。
这不是我个人的设想,也不只是马克思的理论,而且是市场经济本身发展的自然规律。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已经不同程度地进入了混合经济这个阶段,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也必然要进入这个阶段,事实上,由于中国是由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所以,尽管赵紫阳以及推行市场经济改革的主流理论家是自由主义者,尽管温家宝说他是“是自由贸易的坚定支持者”,但是客观发展常常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中国市场经济一开始就没有完全摆脱政府控制。金融危机也迫使美国——这个中国许多经济学家所推崇的市场经济的国家——也不得不承担起对经济的控制,这给了中国自由市场经济的改革家以沉重打击,所以,虽然在去年中国政府为免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实行了“国进”政策,受到私人资本和一些经济学家的反对,但是负有社会稳定责任的政府,只能不理睬他们。国家领导层不能不从整个社会和自身的稳定来考虑问题,如果中国一旦出现经济危机,整个社会就会发生动荡,很可能转变为政治危机。
现在中国政府的情况,就象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讲的:“大家已经看到,在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一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其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失去土地的农民和继续处于贫困地位的农民将要埋怨我们,他们将说我们见死不救,不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向资本主义方向发展的那些富裕中农也将对我们不满,因为如果我们不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话,就永远不能满足这些农民的要求。”中国搞了30多年的改革,两极分化的问题十分严重,已经不断爆发冲突,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都不满意,党和政府也感到了这一点。无产阶级说,中国还是代表无产阶级的共产党在领导吗?资产阶级说,为什么中国还要共产党一党治国呢?为什么不在经济改革之后,进行政治改革呢?这些所谓新阶层希望政治上彻底改革,但是它最关注的,还是经济制度,最反对、也是最害怕的是“国进”,“国进”一寸,私有化发展空间就缩小一尺。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阐明:“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是象黑格尔上眼断言的是‘道德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的现实’。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在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该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现在,中国共产党要做执政党,就不会象马克思和恩格斯讲的,要砸粹国家,而是要使国家成为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去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这些年,政府做的就是这种事。现在中国政府还比较富裕,象在新的医改、教改上,可以用钱来安抚劳动者,而不伤害资本家的根本利益。但是,在房地产业上,问题可能要麻烦些。
医疗、教育,本身是社会事业,为它服务的行业才是产业,事实上,现在的医改教改,只涉及医疗、教育本身,并不涉及为它服务的产业。就这样阻力已经不小。房地产业和医疗、教育不同,它本身就或多或少具有产业性质,在今天住房商品化的情况下,它就是产业,而且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它的兴衰严重影响其他产业。所以,一些人担心刺破了房地产泡沫,会不会象日本和美国那样,造成经济萧条或二次探底。CCTV2这几天都在研究日本的经验。
我曾经说过,中国的情况与日本不同,也不同于美国,既不存在供大于求的问题,也不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问题。在这里,我还要补充一个不同,就是这次国发【2010】10号文件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政府在房价泡沫未破裂前,主动对市场进行干预,会产生一种日美危机前所没有的情况,就是中国政府为了防止危机而与资本的博弈。这种博弈潜在着一种危险,就是任志强所说的“市场不好了,发展商就不会去投资了。”如果政府没有做好准备,一旦开发商采取“退出”的对抗策略,就会对经济产生严重影响,资本可以全球流动,而中国经济就只是中国的。
中国经济学家们,基本上是用货币和税收政策调控市场这两招,现在开征物业税的呼声很高,这个主意会受各级政府欢迎,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但是也普遍增加了人们住房的经济负担,提高了住房的使用价格;如果说,他们也讲制度,那也是主张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总之,就是资本主义的一套。在这方面,他们不如任志强。任志强早提出不是用市场手段、而是从制度上解决居民的保障性住房问题。现在人们仍然没有正确对待他,顶多说他讲真话,没有认真注意他提出的“双轨制”,也没有注意他关于香港对预售有大量的制度监管,如根据市场的供求情况调整竣工日期、由律师、银行与专业测量师对个贷的监管和质量进度的监管,等等。说任志强“炮轰”“国十条”的不对的,我认为他在真心善意帮助政府,就看政府会不会听逆耳的话。
现在,经济学家与舆论界的注意力集中在房价上,而很少注意制度建设,不注意保障房建设问题,很少谈政府的责任,落后于国发【2010】10号文件了。10号文件要求统一思想,提高——我认为,应当讲是端正——认识,强调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
任志强说得对,不要将住房问题中的商品房与非商品房的混为一谈。应该进行分工:将改善性住房,交由市场去解决,而政府应当承担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权利的职责。但是任志强做得不对,因为他作为共产党员,作为国家企业的负责人,就有这个职责,而他却不承担这个职责。事实上,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或多或少地承担着保障人民居住权的职责,保障房不进入流通领域。我认为,本届政府要完全解决住房问题是不可能的,但是它可以开始一条解决问题的道路,这就要对国发【2010】10号文件做两处修改:一是标题应当改为《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住房难的通知》,二是,在第一条末尾处,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之后,加上“承担建设保障房解决住房难职责。”为此,应当把有计划地保证供给,摆在遏制投机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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