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友人谈吴思《我的极左经历》
黄纪苏
遵嘱将吴思的《极左经历》拜读了。首先我喜欢吴君脱光了的文风,论点论据每个逻辑环节都明摆在那儿,很为读者着想,也便于交流,和你发来的那些云雾文章真不能同日而语。再者,号称自我解剖的人不少,真拿自己当麻雀的不多,多的是雕像。而吴思的自我解剖很认真,尽管“我”已“昨非”,这种坦诚的态度值得钦佩。就冲这两点,我就不讲客气,提点意见。
吴从激励角度论证“极左”的行不通,违反人性。若就事论事,范围限定在那时的取消自留地和扩大义务劳动,我想是成立的。若要放诸四海,重申一种普遍法则——我猜他有这样的意思,那就需要斟酌了。我的议论针对第二种情况,如果人家只是第一种,那就算我白唠叨吧。
我不知道吴思为什么在谈论公社“大田”的激励源时略去了工分。按劳计酬的工分制,有了它,跟咱们在国家机关或私企挣钱没本质区别,都不是直接给自己干,而是通过给“人家”打工得到报酬。而没了它,那就真是在搞“共产主义”乌托邦了。共产主义在现有的人性前提下无疑做梦,毛泽东柯庆施他们试了一把见势不妙也就收兵了。到吴思下乡的文革末期,普遍实行的是“资产阶级法权”——大寨取消自留地但没取消工分。取消工分的公社体制是张春桥他们的思想,而不是七十年代中期的中国现实,吴思是在讨论思想呢,还是在讨论现实?
再说自留地。自留地的庄稼比大田的庄稼长得要高要粗,这是事实,我们都是证人。自留地改大田,吴思发现不行,我也相信凶多吉少。而大田改自留地,我们都知道70年代末、80年代前期大获成功——虽然如今也有人提出质疑。这是事实,没问题。问题是我们能从这个事实中得出多大的结论。我想恐怕得不出越是私有越是有效的普遍规律——我猜吴思有这个用意。因为像工业以及其他一些大规模的现代组织,刚才说了,对于普通职工和一般管理人员,都不是直接给自己干,都是通过给“人家”干而给自己干。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同所有制的差别其实并不想理论家想象得那么大。虽然国企书记为了就地“转型”成私企老板,会在张维迎教授的指点下吐沫横飞,搞得企业不堪入目,但西方私企的经理们跟董事董事长不同心同德、中饱私囊,也早已不是秘密。在一定意义上,激励与组织化程度的关系,也许还略近于跟所有制的关系。吴思说地主资本家对效率有足够的监督“动力”,但问题是面对大型组织,私有制未必有足够的监督“能力”。十年前香港一家私人公司投资几千万在内地办时尚杂志,三个月就被主编以下的全体员工造得一干二净。再说激励机制何限于私有制度?实际干事的人,他们的心眼鬼点子比理论家可多多了。你看现在国家事业单位年终考评,一个个评功摆好到了寡廉鲜耻的地步,还真不能说这套制度——姑且叫责任制吧——对人没激励。权力、地位都是活生生的激励,应该排在财富前面还是后面,有时还真不太好说。就说权力激励吧,小学老师最了解它的妙用,一班四十学生他能任命三十个干部。我儿子就当过“道长”,也就是下课十时分钟负责楼道的安定团结。
在吴思笔下的中国农村,权力和地位显然构不成重要的激励,包括对干部。也许温饱上下的农村就是这样,不认别的,就认吃的喝的。但情况或许比吴思看到的要复杂丰富一些。队长书记的权力可以直接转化为财富,我去农村劳动时看到有的书记细皮嫩肉地往社员群众中一站,真跟白种人来到黑非洲似的——普通社员家里是水缸土炕,他们家里是暖壶木床。在当时不少人眼里,队长加上会计就等于黑社会。大队长公社领导利用招工机会睡几年前刚当过造反派的女知青,结果闹得沸沸扬扬。而农民是一个不敢说话、不会说话、也没处说话的群体,权力在当时农村社会中能带来哪些“潜利益”(对不起,剽窃吴君了),我们不知道的恐怕比知道的要多很多。相对于权力,社会地位就更“虚”了,似乎不应在农民的考虑之列。但我有一回听位老农讲,他这辈子的最大心愿就是要让仨儿子的新房,栋栋大过邻居老张家的几个。公社是一个等级体制,其不平等的程度要比联产承包大多了。权力和地位属于社会关系,不像财富那样眼见为实,下肚不虚,它们产生的刺激无法用多少镐多少斗来计量,需要细致的揣摩和体味。而在眉眼、神色之类的生活细节中体味揣摩乡村的社会关系,对于风风火火走一遭的知青(坦率地说,吴思的插队经历就给我留下这样的印象),并非易事;对于时过境迁的今天,就更难了;对于要从中总结出普遍规律的企图,尤其要当心。
他如 “官家主义”之类也都很有趣,但这次就先胡乱聊到这儿吧。
200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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