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人之争,金钱践踏了人权
——我为什么声援郭成林?
一、郭成林何罪之有?
2011年6月4日 上网,见晶报记者(吴建升/文字,张定平/图)报道:
“昨日上午11时20分许,一身囚服、戴着手铐脚镣的北京白领郭成林被押进南山区人民法院203审判庭。他使劲朝旁听席上看了一眼,因为那里坐着从北京赶来的妻子和父亲。他看见妻子的瞬间使劲笑了一下......”。看到这样的信息,我忽然一愣:怎么会?戴着手铐脚镣?不就是天涯论坛的一条贴子吗?太离奇了。大脑第一反应是这里一定有问题。只够得上民事纠纷的当事人怎么能“脚镣手铐”?给谁看?为了明白,于是我从网上搜郭成林相关情况:事情大致是:去年10月11日,南山公安分局招商派出所接到辖区企业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负责人报案,称有人针对其公司生产的金龙鱼食用油产品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接到报案后,南山分局相关单位迅速组成联合专案组,开展调查取证。专案组民警很快锁定嫌疑人,并于 2010年10月23日 在北京将嫌疑人郭成林(男,30岁,辽宁人,北京某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策划总监)抓获。那么 “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是指什么信息?我又搜到了:
《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
“看了下面的文字,如果说金龙鱼罪孽深重,一点都没有轻判!金龙鱼打出来1:1:1的健康概念,蒙骗了13亿中国人,在中国取得了400多亿的销量,几乎垄断了中国食用油市场,这个外资品牌的产品实质是什么呢?是他宣传的健康概念吗?还是最近宣传的深海鱼油食用油,不得不佩服,金龙鱼肮脏的产品居然能策划出一个个经典的概念!首先,金龙鱼靠什么成功,就是靠一条全球转基因大豆产业链!金龙鱼在南美等地拥有转基因大豆和菜籽油种植基地,并通过国际期货交易赚钱,然后把这些转基因食品运到中国加工成油饼,卖给中国的饲料企业,赚完这两个环节的钱,剩下的副产品——转基因大豆油和转基因菜籽油倾销到中国的千万家***市,然而,中国的消费者从来不看金龙鱼食用油的配料表!转基因农产品在欧洲和日本是绝对禁止人民食用的,因为对我们的儿孙身体有不可预测的风险!吃转基因食品的害处,只能在儿孙身体上才能实现!驴和马交配生产来的是骡子,而骡子丧失了生育能***,你琢磨一下转基因食品的害处有多大吧!第二、金龙鱼的转基因食品成本极低,在中国的倾销彻底摧毁了中国农业的大豆产业链,东北原来的非转基因大豆基本上被摧毁了,现在的黑土地基本上全部沦陷,都种上了转基因大豆!我们每天喝的豆浆基本上都是转基因大豆制成的!第三、金龙鱼大豆油是化学浸出法!这种工艺的优点是出油率高,企业能降低成本,缺点是产生两种物质:铅汞残留和反式脂肪酸!这两种物质是强烈致癌物质,不次于金浩茶油!!!而金龙鱼调和油70%的基油都是转基因化学浸出油,然而消费者从来不看配料表,被金龙鱼的花俏概念蒙在鼓里,包括金龙鱼的新品种“深海鱼油调和油”,实质上仍然是“化学浸出非转基因大豆油”为主体成分!金龙鱼,卑鄙的大品牌,祸国殃民啊,中国的汉奸们在祸害国家和人民,戕害着国人的身体,摧毁着中国的大豆产业链!这就是这个外资品牌的卑劣!!你还买金龙鱼调和油吗?你还敢吃吗?吃了它使你不能生育后代,它能让我们的后代断子绝孙的。请大家一定要转发到你所有的群,告诉大家真相,不要让这种垃圾油再祸害我们的同胞啦“。
看完后,我得出的结论是,所这些文字组装成的信息,没有虚假的。基本是真实的。可就是因为这些真实的言论“坐牢七个月,庭审还要带脚镣手铐?!?!感到不公的一定大有人在。果然,在网上一搜,就看到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史研究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天灾预测专业委员会 顾问 陈一文,得知消息后,打抱不平,连夜赶写材料,于 2011年6月1日 22:18致函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出庭为郭成林辩护作证,又于2011-6-2 23:45发出为郭成林遭金龙鱼公司陷害做辩护的证词(详见陈一文顾问博客)
他认为,郭成林撰写标题为《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的文章,并在网络上发布,是否构成“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损害他人商品声誉罪”的关键,首先在于所涉及的“商品”,即金龙鱼公司采用孟山都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为原料及其加工的转基因大豆油,及其豆粕副产品,是否是有益于中国人民安全、健康、生存与繁衍的合格食品,还是劣质、低营养、有毒、垃圾食品?
他所写证词的法律依据是,判断在中国经营加工食品的企业生产的任何转基因食品原料及其加工的转基因食品是否是“合法转基因食品”与“合格转基因食品”的法律依据是卫生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11日 卫生部通过, 2002年7月1日 施行)的有关规定:
该规定第四条: 转基因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及其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不得对人体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健康危害。
该规定第五条: 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不得低于对应的原有食品。
该规定第十九条 卫生部对已经批准生产或者进口的转基因食品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重新评价:
1)对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科学认识发生改变的;
2)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受到质疑的;
3)其他原因需要重新评价的。 ”
真是逻辑严谨的证词!
简单说就是只要是转基因食品,那么,1、不得对人体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健康危害。2、转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不得低于对应的原有食品。3、可以进行重新评价。 陈一文 先生对金龙鱼公司提了19问,(包括是否提供各类检测报告证明转基因油无转基因片段、无毒、无害、无过敏物等,且营养比天然大豆丰富,详见陈一文证词)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金龙鱼的答复,那么就证明对郭成林的所谓“发布虚假信息”不成立,郭成林不仅不是“罪犯”,而是民族英雄。
为了进一步搞明白,我又查了食品安全法,查后认为应该补充的问题是,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抗草甘膦转基因大豆是新的物种,是“新的食品原料,”金龙鱼“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了吗?
据说,金龙鱼方面就转基因问题向“中日粮油学会油脂分会”咨询过,得到的回复是中国目前对转基因食品危害问题还无定论。这个“无定论”和“无危害”能够“等同”吗?显然不能等同,那么就是可以质疑,国外各种试验结果揭示的“有危害”起码是合理的存在。那么郭成林的质疑也是合理的。所谓的“发布虚假信息”之罪名从一开始提出就是不能成立的。荒谬的。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除了印度等老牌殖民地国家,其他国家几乎全部禁止生产转基因大豆油给国民食用。各国科学家对转基因食品危害的研究结果比郭成林揭露的更为严重。美国环境医学科学院2009年发布的一份报告称,‘越来越多的动物研究显示,转基因食品可能引起动物体内各种器官的损害,对过敏反应、免疫系统、生理、遗传健康等方面,造成一系列影响,给人类带来严重的健康风险,呼吁立即停止食用转基因食品’。同时, 廉价的转基因大豆对我国健康的营养丰富的天然大豆产业链的冲击,也比郭成林文章中揭露的更为严重!郭成林是先知先觉者,在民族的健康生存繁衍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刻,为保护中国人民健康和生存权,不当试验的小白鼠,勇敢站出来,揭露金龙鱼的问题,呼吁大家警觉,何罪之有?一边是为国为民紧急呼吁的爱国青年,一边是每年吮吸中国四百亿、提供转基因产品的金龙鱼,有了纷争,人民的司法机关如何秉公执法?没想到的是,把不能成立的指控当“事实”(调查取证仅十二天),便对爱国爱民的热血青年无情羁押七个月、直至恶意审判;对喝足了血的这条“鱼”,却百般维护,屁股坐在鱼这边。这让所有的公民都感到非常气愤和从未有的耻辱。
二、坚决要求还郭成林基本人权。
郭成林作为一个消费者,知情者(不要无耻的给他加一个头衔,那180万是鲁花公司付给他就职的公司的),只不过网上发了一个帖子,秉笔直书了一个现实,提醒了部分天涯社区等网的网友,〔80万的点击量只能表明民意〕就遭飞来横祸,一下飞机就被捕,一羁押就是七个月,出庭带脚镣手铐。这合乎法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郭成林的言论自由应该得到国家的保护。郭成林所言基本是事实,绝非发布虚假信息,更应该受到保护。而不是受到迫害。
再从食品安全角度说,国务院食品办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也说到,要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动员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方积极参与,发挥好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这个舆论监督怎么监督?此时恰逢郭成林案,郭成林因义正词严描写金龙鱼而获“脚镣手铐”,所传达的信息就是不让人说话了!所有对食品安全、转基因质疑的中国公民因此就要被封住了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知情权将会大打折扣,没有了知情权,选择权还会有吗?食品安全监督方面刚刚起步的好形势将要夭折啦!食品安全方面的人权真要所剩无几啦!国务院要求的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还会落实吗?
我们再看一看这条“鱼”要求法办郭成林的所作所为: 2010年12月3日 ,金龙鱼方面向办案的招商派出所提交的《关于网络文章涉嫌侵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相关建议》,要求派出所“固化重要证据”等,(鱼有权利这样做吗?公安机关侦办该案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金龙鱼的律师表示,国内转基因食品企业并非金龙鱼一家,而《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一文,全文只提到金龙鱼一个名字,针对性和主观恶意非常明显,说到这里我就想说,近年来所揭露出来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那一家不是“针对性和主观恶意”非常明显?没有针对性和所谓的主观恶意,难道放空炮?能解决问题?事情就是这样,对少数不良单位不良行为的‘恶意’,就是对最广大人民的善意。以瘦肉精事件为例,“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β-兴奋剂的一种)最早由浙江大学的教授传播出去,这几乎是业界的共识。广州某业内知情专家直接指向前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许xx,斥之为“学术败类”。
年近67岁的许xx是知名动物营养专家,曾获殊荣无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农业科技先进工”、“浙江省重大贡献一等奖”、“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奖”等。然而,“瘦肉精”却成了许xx人生秤杆上最沉重的砝码。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由于“被指搞过(β-)兴奋剂”,最终无缘成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还有央视报道的‘反式脂肪酸’的危害。之前,人们对反式脂肪酸没有认识,任其泛滥,也无专门的法律。只不过央视宣传以后该食品就受到了中国民众的普遍的抵制,这必然给生产企业造成‘损失’。这些例子和郭成林揭露金龙鱼问题颇为一致。如果郭成林因有针对性的揭发言论,而被羁押判刑,以此类推,只要恶人(受损的一方)先告状,那些揭露的问题的业内专家、学者、记者,岂不是也要象郭成林一样,由于“针对性和主观恶意”,被拘捕?如果他们没有被拘捕,那么郭成林也应该被当庭释放。还秉笔直书的爱国青年郭成林以基本的人权和自由。郭成林为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受到迫害,人民也一定会支持他。
三、暂给“鱼”人之争做个小结,问题还在继续
其实老百姓都不是傻子,金龙鱼所作所为尽在人民的眼皮底下。金龙鱼的律师说,金龙鱼油曾成为28、29两届奥运会的合作伙伴,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各项指标要求,那你敢不敢宣布你的专供油是由什么原料生产的?你在北京晚报做的广告,提到你的部分产品是转基因原料了吗?你的深海鱼油食用油的宣传是那么的夸张,而你的转基因瓶装油用绿色的纸质商标标注了很小黑体字,采用了最不易被消费者发现的视觉效果。这些暂且今天就不说了。你这条鱼对郭成林的所谓“虚假宣传”完全可以采取辩论的方式、宣讲的方式、反驳的方式;但你却采取了如此极端的方式,“脚镣手铐”的方式,这不仅表明了你们的邪恶,同时,也告知了中国人民,有那么一股邪恶势力,借此事在“杀鸡给猴看”,要的是打压人民的舆论和人民的觉醒,打压中国的民族品牌,在中国获取更大的利益。为了利益,金钱有必要就这样把人权狠狠践踏一下。让中国人老老实实的,世世代代只吃转基因油,牲畜只吃转基因豆粕!直到吃变异了为止!
太痴心妄想了吧?
2011年6月1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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