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容不得“渣滓洞”!
武汉市“黑监狱”受害者控告团公告(第一号)
:白云黄鹤
公安是用来打老虎的,如果公安出了老虎,就一定是 |
最大的老虎,受害的一定是人民群众。 |
——毛主席与原公安部长罗瑞卿的谈话 |
去年底,退休老工人、原葛店化工厂统计员周城市,因住房被强拆到北京上访,回武汉后被绑架到东西湖(城郊区)一座“黑监狱”,折磨了18天,带着遍体鳞伤到医院治疗。精神备受摧残,失语,记忆丧失。他的妻子依据他的依稀回忆,写了一篇《绑架十八天》的报道,在互联网上发表(附在文后)。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愤慨,有的人简直不相信,在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竟然发生这种令人发指的暴行,这不是法西斯么!
《绑架十八天》发表后,一些“黑监狱”的受害者聚集在一起,揭发出了“黑监狱”的残酷内幕,可以说:这里是国民党的渣滓洞,是德国法西斯的集中营,是美帝国主义在伊拉克的阿布格里卜监狱!他们决心把这些暴行公诸于世,捍卫人民的权利和尊严,从而把这些罪犯绳之以法。他们相信新四军老战士丑牛老同志,在读了《绑架十八天》后写的一篇文章:《共产党容不得“渣滓洞“》。
春节过后,美帝国主义者及其在中国的代理人,在中国策划“茉莉花行动“,妄图颠覆共产党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都是老工人,有的是共产党员,有的是市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有的是复退军人,我们维护共产党的领导,珍惜祖国的荣誉,没有在此时公布“黑监狱”的材料,转而运用法律手段,控告“黑监狱”的建立者、指挥者和施暴者!
3月3日 ,我们武汉“黑监狱”控告团的四名代表,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递送了武汉市有座“黑监狱”的《检举控告书》。“黑监狱”是武汉某些部门的某些人建立的,属于公职人员犯罪,理应由上级检察机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处。武汉“黑监狱”的建立者、指挥者、施暴者,严重违反《宪法》《刑法》和《警察法》。我们要求对武汉市“黑监狱”的建立者、指挥者、施暴者依法追究法律刑事责任,对所有受害者赔礼道歉和赔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接待人员,看了我们的《检举控告书》后对我们说,“这是政府的行政行为,我们管不了。”拒绝接收我们的《检举控告书》,说“你爱找谁,就去找谁!”我们认为,“这不是‘政府的’行政行为,而是‘政府的部分公职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说:“政府公职人员犯罪,我们管不了,爱找谁找谁!”这显然是纵容犯罪。
这是武汉市“黑监狱”受害者控告团代表。左起:毛礼红(中国共产党党员、上士军衔、复转军人)、周城市(退休老工人、葛店化工厂统计员、中南书法研究协会高级书法师)、李云红(桥口区禽蛋加工厂职工)、李玉琴(武汉市劳动模范,车间女工主任)
3月7日 ,我们四个代表到湖北省人民的最高权力机关——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请他们解释检察院拒接我们的《检举控告书》,是否合法?武汉市某些国家公职人员建立“黑监狱”,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违法犯罪,该由“谁接受由谁查处?”省人大法制委的同志支支吾吾,不做正面回答,在我们一再追问之下,他们说“你们应该找省信访局。”我们郑重举报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省人大法制委答复由“省信访局接收查处”。信访局是法律机关吗?这显然是忽悠我们。
3月9日 ,我们来到省信访局,更加令我们失望,他们始终不正面回答对武汉市“黑监狱”的《检举控告书》由谁受理查处,他们说:“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的属地管辖原则,你们应到各人所属的住地去解决。”这不是糊涂官打糊涂百姓,简直是糊涂官打冤枉百姓!我们是武汉市“黑监狱”受害者控告团,犯罪的主体是建立“黑监狱”的武汉市政府机关的某些公职人员,能管辖他们的当然是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怎么变成了我们居住地的父母官呢?我们一再据理力争,他们一口咬定,“这是请示过上级决定的。”
3月10日 ,我们来到汉阳区信访局,刘局长说:“你们到处跑,最后还得到我们这里来解决,我跟你们早就说过了,找司法机关没得用。”刘局长提出要到我们控告团代表“家里谈。”
多么美妙的“法制社会”啊!我们检举武汉“黑监狱”的建立者、指挥者、施暴者的《检举控告书》,最终要到受害者家里来解决,这是什么“法制”“法治”啊?他们心中还有法律吗?还有人民群众的尊严吗?在他们的价值观念中,维护“黑监狱”的声誉,比“黑监狱”受害者的权益更重要!
我们的控告,算走到绝路了!唯一的希望是找共产党,“河深海深,不如党的恩情深!”可是,我们到了中共湖北省委连门也进不去,只好给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书记吴永文同志写了一封信,告诉他,我们检举控告武汉“黑监狱”的遭遇,并附上给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检举控告书》。我们这是向亲爱的党诉说,我们想,作为管全省公检法司的共产党机关领导人,读了这些令人发指的材料,一定会震惊,一定会批示!因为我们的控告材料句句真实,受害者的叙述字字是血!
这封信 3月16日 挂号投寄,我们等啊等啊,盼共产党能为我们撑腰做主。一直等了半个月,终于在 3月31日 等到了“回音”,中共湖北省政法委的一位女同志打来电话,她说“我是省政法委的,你们寄来的信件收到了。我们看了的。”开头她不相信武汉市有“黑监狱”,不相信“黑监狱”有残暴行为,“抓你们的是警察吗?车子也是警车吗?”我们说已经写得很清楚了,请她细读我们的检举控告材料,并欢迎他们到武汉调查,并愿意陪同他们一起到“黑监狱”对证,她最后说“你等我们的电话。”这个电话“回音”给我们极大的鼓舞,共产党省政法委书记终于派人过问了!
等了一个星期没有音讯, 4月6日 我们依据省政法委那位女同志的“来电显示”,打电话询问查处情况,这位女官员说“这个问题正在查办,查办后再与你们联系。”
又等了一个星期, 4月14日 我们打电话给省政法委,那位女同志说“我已经把你们写给我们的信交到市政法委了,你们给个时间,我通知武汉市政法委,要求他们来接待你们。”当即约定在 4月18日上午 ,我们到中共武汉市政法委。
4月18日 上午9点,武汉市政法委一位姓吴的官员听了我们的诉求之后说:“我们会调查情况处理的。”我们一等又是十来天……
4月29日 ,我们“黑监狱”受害者17人来到武汉市政法委,找到那位吴姓官员,了解他们“调查处理”的情况,他没有回答我们,只说:“你们的事,我们很重视,但是我们是不会去直接管的,……这样吧,你们到市公安局去。我写个要他们接待你们的书证。”
我的天,我们控告的是武汉市有关部门(包括市公安局)某些领导人,他们却要我们去找市公安局,要求他们处理,这不是秦香莲告状,交给陈世美同志来审理吗?
4月29日 上午10点半,我们17人还是硬头皮来到武汉市公安局,在信访窗口接待的警官(警官号为031607)对我们说:“你们这事我们无法接收。”我们问“为什么不接受?是政法委开书证,要我们来的!”他说“是上级通知我们不接收。”我们问“是那个上级?“他说:”我无法告诉你们,我也没办法,你们该找谁就去找谁!“
2011年5月6日 ,我们只好再次打电话,向省政法委的那位女同志求助,因为是她把案卷转到市政法委去的,我们把市政法委和市公安局接待我们的经过告诉她,希望省政法委能够支持我们把检举控告“黑监狱”的事有个着落!哪知,她完全改变了当初的态度,判若两人,反而训斥我们说:“他们都不能接收,我们也无法接收,……你们要追究国家公职人员犯罪和违法行为,那是不可能的。在电话里还威胁我们说:“你们还想要他们来抓你们吗?……你们到北京去告我们,我们也不会怕的!”这位女同志显然是受了省政法委吴永文书记的委托,早有准备,答复干脆利索。她这是代表省政法委书记讲的话吗?
为此, 5月8日 我们再次给中共湖北省委书记吴永文写了一封挂号信,反映两个月来,湖北省和武汉市政法委对我们检举控告武汉市“黑监狱”,上下忽悠的经过。一个月过去了,音信全无!
6月6日 我们再次打电话到省政法委那位与我们联系的女同志,她拿起电话,听是我们的声音,看是我们的来电,就挂断了。数次都是如此。看来她对我们的检举控告是不理不睬了!她留给我们的最后音信是:“你们到北京去告我们,我们也不会怕的!你们还想他们来抓你们吗?”
是的,他们在北京有人,他们是不怕的!
我们呢,我们在全国也有人,真正的共产党和人民一定会支持我们!
共产党真的就管不了“黑监狱”吗?真共产党一定管得了“黑监狱”!
在一号公告里,我们是向人民、向中国共产党人,特别是政法舆论界的朋友们发出呼吁:请支持声援我们对武汉市“黑监狱”建立者、指挥者、施暴者的控告。
我们将陆续公布有关武汉市“黑监狱”的材料。
正义必胜!
人民必胜!
武汉市“黑监狱”受害者控告团
代表:毛礼红(电话:13871356181)
周城市(签字)
李永红(签字)
李玉琴(签字)
赵 林(签字)
201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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