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构建在当代达尔文主义进化论这个科学基础之上的社会科学理论,比构建在纯思辨命题之上的社会科学理论对人类社会更有解释性和预测性;从这个科学基础出发来确定社会的道德规范,也因此是合理的。然而,要想把进化论作为社会科学的基础,前提是要充分理解它,不要歪曲它,不要对它进行片面的应用,而黄亚生显然并不真正理解进化论。
7月3日,陈志武在新浪微博上发表微博:“说‘人类文明是从私有制过渡到公有制’,是违背历史事实,也违背人追求自由的本性。没有私有就没有人的自由。文明进程使私有制不断细化深化,而不是倒退回公有。古代不同形式的公有是劳动产出太低时为了生存,不得已而为之。现在物质丰富了,反倒要回头公有?”
同日,黄亚生评论道:“否定私有制就是否定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生物进化论认为动物的本质就是要延续自己而不是他人的基因。动物是利己的,但这种利己的天性不排斥、甚至在特定的情况下会导致双赢合作和利他行为。公有制不承认人的天性,它的合作是强迫的,惩罚性的和单赢的被合作。被合作长远后果是人与人之间不信任。”
如果说陈志武的观点不过是老调重弹的话,黄亚生的评论倒确实有那么点新意。可惜,任何敢于用进化论来为自己观点背书的自由主义者都是世上最可叹惜的勇士——或者用不那么文艺腔的话来说,是无畏的无知者。
不错,我们也同意,构建在当代达尔文主义进化论这个科学基础之上的社会科学理论,比构建在纯思辨命题之上的社会科学理论对人类社会更有解释性和预测性;从这个科学基础出发来确定社会的道德规范,也因此是合理的。然而,要想把进化论作为社会科学的基础,前提是要充分理解它,不要歪曲它,不要对它进行片面的应用,而黄亚生显然并不真正理解进化论。
当代达尔文主义进化论的确认为,生物在进化过程中“要延续自己而不是他人的基因”。然而,这种“自私性”仅仅是针对基因层面而言。在个体层面上,说生物是利己的,就完全是偷换概念。因为承认基因是“自私”的,就认为应该大力提倡个体的利己主义,这种逻辑很像是说因为承认人体是由碳、氢、氧、氮等元素构成的,就认为人类可以靠喝石油、呼吸氮气维生。
事实上,恰恰是因为当代达尔文主义用基因的“自私性”解释了个体层面的利他性,我们才能更深刻地认识人类社会中普通存在、而绝非仅仅“在特定的情况下”才能表现出来的利他主义,今天我们对利他主义的提倡才更理直气壮。以爱国主义为例,毋庸讳言,它是起源于人类党同伐异的天性。人类为什么要党同伐异?计算机模拟表明,这样有利于一个群体在竞争中胜过其他群体,从而也就有利于群体中每个个体基因的传播。当然,今天我们提倡的爱国主义绝不能仅仅是党同伐异,但不管经过什么形式的修正,爱国主义都是能够得到进化论支持的基本价值观之一。进化论对爱国主义的支持,可以看作狠狠打在那些幻想用进化论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的自由主义者——尤其是那些听到‘国家利益’几个字就浑身发抖的自由世界主义者——头上的一棒。
至于进化论是否支持公有制,首先要弄明白实行公有制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从形而上学的思辨前提出发,说“人类文明在将来要实现公有制”,然后以这个目的来推行公有制,那么这的确是不合理的。但是,今天中国的公有制的基本作用,一是提供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二是保证社会公平,由此实现社会和谐,营造稳定的内部环境,从而使中国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和爱国主义一样,最终都有利于群体中每个个体基因的传播,并不违反进化论。这样一来,所谓“公有制不承认人的天性”,如果是针对思辨主义的公有制理论,还算有点道理,如果是针对实证主义的公有制理论,那就完全是睁眼说瞎话了。
其实,公有制和私有制在很多时候只在理念上具有区分性,在现实中并不是那么容易断然划分的。以土地为例,中国一直实行公有制,所有权归国家,个人和集体只拥有使用权,土地转让和用途变更都需要报批,而且审批很严。而西方一些国家(如英国)虽然宣称实行土地私有制,个人在名义上拥有对土地的所有权,然而政府对于土地的转让和用途变更同样有重重限制,有的国家审批比中国还严。在国家这种强大的干涉之下,这些西方国家所谓的“土地所有权”,和中国所谓“土地使用权”又有什么实际区别?
不考虑实际,光是把几个光秃秃的理念搬来搬去,蛊惑大众,这正是陈志武、黄亚生之类自由派“公共知识分子”的拿手好戏。由这样的纸上谈兵的能手(别忘了,陈志武还曾经发表过“在一亩地上盖30层楼就是30亩地”这样笑破人肚皮的怪论)来鼓吹重视实证的进化论,可以称得上是学界的奇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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