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牛衣古柳卖冰茶给崔波书记的一封信
崔波书记:
你好!
如果不是重要的事情,我是不会给你写信而打搅你的。我反映的问题是因为下面解决不力,才给你写这封信。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的同学邹鹏被人故意打死,而永宁县公安局办案不力,办案刑警公开向着杀人凶手说话,激化社会矛盾,类似“翁安暴动”的社会民愤正在积聚着……。
我和邹鹏是同学关系,十三岁在同一个学校读书,死时年仅49岁。他为人十分老实、厚道和勤劳,先后当过某奶牛场饲养员,为了养家糊口,不分白天和黑夜,随叫随到,我和他交往不深,但看到他这样,我心中十分难过。今年5月份,我到县城办事,看到他开黄包车拉客,就请他吃了一顿正宗的羊杂碎,因为我也很久没有吃到家乡的乡土餐了。他十分感谢我,而我只是鼓励他,让他好好的干,因为对于一个沉入社会底层的人来说,最需要的就是理解和鼓励了。9月13日,我从鄂尔多斯采风回来,听人说邹鹏被人打死了!对于一个与世无争、家中一贫如洗孩子也没有成家的人来说,就这样悲惨的离开了人世,着实让我十分悲痛!案发时,当时是下午6;00,正是人流高峰,对于一个以挣小钱养家的人来说,为一元、二元小钱而争是很正常的,然而就为这个小钱,邹鹏却被没有人性的暴徒殴打致死!砸碎了他赖以生存的“电动三轮车”。这还不算,暴徒刘军被收监后,参与的没有被追究的人还在外面四处放风说,只要有钱,刘军还是可以活命!而公安局内部的办案人员,也有替暴徒刘军说话的,说失手打死了人,法医鉴定出来后,经办人李鸿虎还一口回答死者家属:“是刘军一拳打死的”态度十分恶劣,刁难死者的孤儿寡母。经死者妻子举报后,银川市公安局督察队来人,李鸿虎当面对死者家属道歉(9月30日),而10月11日,死者家属前去去询问案情,李鸿虎十分不耐烦,说最后悔当着银川公安局的面,给死者家属道歉,并把需要出示的文字资料扔到地上。请问“一拳能把死者打成“右侧侧裂池,及双侧脑沟高密度铸型”吗?(见宁夏永宁县人民医院CT扫描,第一现场抢救报告),请注意“铸型”,就是脑浆被暴力猛烈撞击地面形成的“铸型”,这说明,邹鹏不是因为左额被猛击一拳倒地死亡,左侧之一拳再凶狠,致左颅骨骨折,也不会造成邹鹏右侧颅顶及后脑骨严重的损伤,并且大脑还成“铸型”,脑中心线左移,你们的法医鉴定掩盖了邹鹏倒地后,又被暴徒刘军又数次猛烈攻击的事实,也就是暴徒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欲致邹鹏死亡的事实。围绕着“过失杀人”的假定推想来展开论述,还有什么“减速伤”之说,完全是胡说八道!
这还不算,案件发生已经35天了!对于这样一个善良无辜的人,留下孤儿寡母,而永宁县公安局破案不力,还要逼着她们的孤儿寡母俩去寻找证据!公安局放着那么多侦察员、探长不去调查,是放着吃饭的吗?公安局对他们母女俩不但失去一般人的同情心,而且还用谩骂的口气骂她们,态度十分粗暴恶劣。请问,大街上人流如潮,即便是有人亲眼看到现场,又有谁敢给她们孤儿寡母的人作证?
我最早听说邹鹏被刘军打死,同行者为五人,都是刘军家人和亲友,说话者和刘军是同学。他说刘军小的时候练过武,两秒钟就可以把我这样的人打趴下,他还说他小的时候就是个坏怂(宁夏的土话)。我问与刘军一同乘车的另外4个人都打了吗?他说肯定里面有拉偏架和动手的,喝了很多酒,肯定说不清楚。他还说,邹鹏被打倒后,刘军又抓起邹鹏的头猛烈撞击地面,头骨都给撞击成平面了。我又问她们串供了吗?他说早串供了。这五个人里面,有一个人这两年发财了,只要有刘军一个人顶着,他们就是出一点钱就没事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在有钱能使鬼推磨,供述越多,罪行越大,判刑越重!这都是我在9月13日听说的。
这一家在亲人死亡之后,神情恍惚,猛然失去了依靠和生活来源,十分悲惨,看到至今还放在太平间的死者遗体,我心情十分沉重,请崔波书记予以过问!
百年孤独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我愿为此负法律责任,相同的内容我将用手写体亲自给崔波书记呈上,有关部门可以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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