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视李银河,剖析“卖淫非罪化”论调
真是世道大变,“精英”治民治天下了;学者专家只要一拍自己的屁股,目空一切的观点便在思想大解放言论大自由的幌子下,昂立于网络之上了。
近日,社会学家李银河发了《卖淫非罪化加禁止公务员嫖娼是最佳政策选择 》一文,读后对这种“文不惊人死不休”的挂羊头卖狗肉的“社会学者”表示极度的鄙视。
不知道李银河“大家”究竟想要中国成为什么样的国家,“卖淫非罪化”算是社会的文明进步呢,还是可悲的历史倒退?是同情劳苦大众呢?还是比左派们更怀旧——怀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日子去了?草民认为她并没有认真地想过和搞清楚这个问题,从她颠三倒四的字里行间,倒看出了她的极度的无聊、荒唐和对社会大家庭正常伦理的横蛮挑战。她写道:“据说,胡锦涛最近批示要严厉打击卖淫,就是从防止腐蚀干部、干部搞腐败的角度提出的。这就可以一方面防止腐败(因为官员嫖娼很多是权色交易或者收保护费性质的腐败),另一方面满足老百姓的需求了。 提出这个思路的依据在于,老百姓对于卖淫有刚性需求:在超过一亿的流动民工中,性需求无法解决;在边缘的贫困地区,由于性别比过高和女人的绝对数量减少(外嫁),男人找不到女人结婚的情况已经相当严重。最近一项在湘西农村的调查项目发现,当地的男人有三分之一打光棍,嫖妓是唯一出路(30元一次)。”按照她的逻辑,“卖淫非罪化”既可以防止腐败,又满足了老百姓的需求。那么我想请教李专家,为什么不强烈要求政府允许建青楼,让卖淫女们光明正大地接客营业呢?反正是因为“老百姓对于卖淫有刚性需求”嘛;另方面又可以发扬光大“青楼文化”,一举两得,岂不快哉!好一个不识时务、yin心荡漾的女大专家哟。
也不知道广大的女同胞们看了李银河的文章作何感想。的确,改革开放以来,差不多早被扫除干净的腐朽糜烂祸害社会及大众的沉渣泛起于各地,隐藏的淫窝大大的存在,扫都扫不完。然而,自愿卖淫赚钱的、被胁迫卖淫的和因生活所迫而走上这条不该走的歪门邪道的女子,把她们加起来跟全国所有女人的总数相比,其比率有多少?只有没有羞耻感的女人,才会去卖淫;也只有把自己的荒谬无耻的观点来“强奸”老百姓的人,才会向社会坦露她自己的内心世界。
一个真正替老百姓的“刚性需求”着想的人,决不会只把性需求当作“民意”提出来,因为老百姓最迫切的“刚性需求”首先应该是工作、合理的薪酬、住房、尊严和人权。那“超过一亿的流动民工”为何而流动?你李银河追究过原因吗?告诉你李银河,他们在流动中首先考虑的一定不是“刚性”的性需求,而是安居乐业,成家立业;而你李银河却只是把他们当作了单纯的动物,似乎解决了他们的性需求,他们就不会流动了。
再则,公务员也是人,禁止他们嫖娼,不觉得有违“人权”么?一边推行旧社会的那一套,另一边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同一个国度里搞如此的“一国两制”,不觉得思维混乱不堪么?而且,公务员们不骂死你才怪呢!
草民知道李银河教授早已不把中国看成是社会主义国家了,否则她也不会提出“卖淫非罪化”的,她举了澳门的例子,但我一句就可以将她驳回去:澳门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50年以后变不变,谁也说不清。
最主要的一点,“卖淫非罪化”实在是祸国殃民的意见。依据李银河的公务员跟老百姓的划分,就算咱们的政府机构再臃肿,数量再庞大,但老百姓的数量还是远远地、远远地超过公务员队伍。那么流动的民工可以在“卖淫非罪化”的前提下去嫖娼,而定居了的结了婚的男人们就不可以去涉足淫窝吗?不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么?(这个前提是李银河的建议果真能实行的话)那岂不要再另立一部法律来加以禁止已婚者嫖娼吗?假如对此不立法禁止,该会有多少的家庭闹得鸡飞狗跳,使离婚者们排列成长长的队伍吗?为此性病也会更快速地蔓延,艾滋病患者也将会呈几何级数的增长。这是一幅多么可怕的图景啊!李银河呀李银河,你想祸害国家破坏社会的美好和谐吗?
李银河的文章,总会有许多的读者,文后也总有许多的跟帖,赞同者有之,反对者有之,吹捧者有之,谩骂者也有之。
草民想告诉李银河教授,在言论自由这一点上,咱们是平等的,既然平等,就忠言相告:“卖淫非罪化”是行不通的,绝大多数的女同胞一定会反感你、讨厌你、唾骂你,而你呢是活该。以后有什么新的想法要写出来,最好先做些社会调查,闭门造车出门不合辙,不能成为常态。当然,你是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审美观等等都定型了的名人,想说啥就说啥是你的习惯,但这种习惯很不好,是一种丑陋不堪的习惯。屁股决定脑袋的人,终将成为被永远不齿的一族。
2011.12.16晚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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