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悖论的经济分析和政治选择
(无极尚书/文)
国企,自中国改革开放以后,一直饱受各界诟病,即便体制内的人们,也是茶壶里煮饺子,心知肚明而不说。国企,难道真的是怪胎吗?
溯根求源,国企,即国有企业,改革开放前叫国营企业。建国后,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神洲大地上除很少一部分城市工商业外,只存在两种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就是国营企业,就是纯国企。全民所有,顾名思义即全国人民所有。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了一段计划为主、市场为辅的过渡经济时期,出现了一段经济“双轨制”,国内出现了一波经商大潮,许多民营小公司涌现,但国有企业做为存量没有变化,但已感受到了市场竞争。1992年中国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3年国内第一部公司法出台。与经济体制相匹配,企业的组织形式出现了新的变革,即出现了公司制企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现代企业制度:即在公司法律框架下,采取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和先进管理运营方式的公司制度。在新企业制度下,增量的企业形式有三种股份制、合伙制和个人独资(还有一人公司)。这样,增量上的国有企业又多了一种,即国有公司,主要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所以,从历史根源上看,现存的国有企业,有两大类,即全民所有制企业(老企业)和国有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部分还有国有占大股份的合伙公司、国有一人公司)。
从经济上分析,国有企业,终极所有者是全国人民。投入的资本,即初始资本,不管现实来源如何,本质上都是全国人民的资本。它与财政资金、政府资本是等同的性质。国有资本,实质就是公共财政的一种形式,是公共资源。不过是,国有企业无非是国有资本的企业化管理。所以,国有企业具有很强的公共性。
具有公共性的国有企业,很难实现厂商的最大化利润目标。纯私有性质的资源,有生来就维护自身权益的动力,以最大化利润为目标几乎与私有企业与身俱来。
但,现在,我国大力发展国有企业,其实是扩大企业的盈利能力,就是放大其私有性。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国有企业具有公共性和私有性两种属性。而这两种属性,本质是相对立的。公共性要求它对全国人民提供普遍享有的福利,是一个公共赠予的过程;私有性要求它从别人那里获得利益和财富,是一个私有取得过程。这两个过程是不能同时兼顾的。同时兼顾是重复行为,对社会而言,是平添了社会交易成本。这与你今天把好的马路挖断、明天把它填上一样,对社会没有增加福利,只增加了交易成本(工人的工资、设备的折旧等)。
这样,就出现了“国企悖论”:在用一般企业的绩效衡量国有企业的同时,又要求国有企业起到公共资源的公共作用和经济的平准效用,这两个要求是相矛盾的。
――尊崇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学者们会说,你看国有企业,效率是如何如何低、成本是如何高、市场竞争力是如何如何差,还与民争利、涉嫌垄断、员工素质低,还有的国有高管贪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比不上私企,要尽快改革……等。
――尊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学者,和国资委的干部们,会说,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体制的基础。没有公有制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无异于私有化。国有企业私有化无异于重蹈前苏联之覆辙。没有国企的垄断,市场强弱强食的结果,必须形成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我们的民族企业将沦为外国资本的附属,我国将成为外国的经济殖民地。这是很严重的政治问题和国家问题……等
这两方面明确对立的观点,其实是国企悖论的两个方面在现实的反映。只看国企的公共性,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者的观点;只看国企的私有性,就是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学者的观点。这两个方面都有片面性。
国有悖论决定了,这两个方面观点很难调和。如果不做取舍,这种争论将延续永久。以前、现在或以后有关国企的理论,也无非属于这两大阵营的某一个而已。
悖论,就是矛盾。但现实如何解决?
其实,矛盾的问题,也不是没有方法的。我们学过两点论,也学过重点论。国企悖论的两个方面,哪一个更重要呢?是我们应该衡量的。
是经济体制重要,还是经济效率重要?这是解决国企悖论重要问题如:
――如果我们强调经济体制重要,即实行公有制大于实现公共资源的效益和效率,我们为维护现行的经济体制,只有牺牲国企的效益;
――如果我们强调经济效率、强调提高国企/国有资本的效益和效率,我们就可能要改革经济体制,这就要涉及公有制基础。
在这样的博弈下,作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会选择什么样的路呢?毋庸置疑,我们要选择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大力改革国企内部管理。这也是为什么改革开放以来,有多少市场经济学者声嘶力竭地呼吁国企私有化,国家没有理会的政治原因。
奉劝力主国企私有化、向西方看齐的学者们清醒一点吧,许多理论并不是只有你们懂得,而是你们的立场,决定了在中国,你们很难实现理想。(无极尚书/文)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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