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到这个话筒,就好像拿到了话语权。为什么好像拿到了话语权?因为用这个话筒说话,大家都能听见,而不用这个话筒说话,只是自说自话。
我说这话,能够套用到今天的会议上。当我知悉山西省沁水县800亿国有资产流失的案子,首先感到非常的震撼,在一个县就能出现这么大规模的国有财产流失事件,放开范围来看,事情的严重性不难推断。另一方面也感到某种欣慰,面对这么一个官商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案子,当地党员、干部、群众敢于站起来维护国家的权利,维护人民自己的权利,这印证了毛主席的名言: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第三,我也感到十分无奈。39名共产党员,联合实名举报这个案件,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来维护国家的财产,可是效果难于让人满意。
这些年来,颇有一些事件引起媒体的巨大关注,许多网民积极参与,以那种一哄而起的方式震动了全社会,也震动了政府,使得事件得到了解决。为什么沁水县侵吞国有资产这个案件,没有这样的幸运?这个官商勾结的案件,至少是一种腐败现象吧?媒体天天喊着反腐败,为什么这个腐败事件不能激起人们的义愤?举报者已经辛劳奔波十年,一直得不到理想的结果。
我由此想到了一个问题。很可能媒体受众对它特别关注的人不是太多。人们没有受到巨大震撼,愿意参与的、愿意转发的、愿意评论的、愿意跟踪关注的、愿意把这事扩大影响谋求解决的人不是太多。
这就关系到一个什么问题呢?我们在几十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经济上有极大的发展,但是在判断事物的标准上,在考量事物的眼光和价值观上,可能产生了某些很不好的变化。在许多人看来,沁水县这种事司空见惯,甚至有人认为,本来就应该这样。比如刚才几位发言者都提到,中国那些著名法学家,以及一些成天在各种媒体上露脸的社会名流,在他们看来这个案件所呈现的事实恰恰是正确的,国营企业是万恶之源,就应该垮掉,国有财产就应该这样流失到私人腰包。这种流失不但不是腐败现象,而且是符合他们提倡的社会发展方向的好现象。如果这种判断主导着中国媒体,甚至牵引着中国社会的走向,这39位反腐败人士的奔波,就永远不会有效果。
我这几年所做的学术工作,如果集中到一点,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是话语权问题。我们知道,在当今国际社会,话语权主要掌握在某个霸权国家手里,他们光是仰仗印钞票的权力,就可以大肆掠夺全世界的财富,随意侵吞任何发展中国家的“国有资产”和“私有资产”。他们有一整套的学术体系、传媒体系、金融管理体系、贸易运营体系,他们说咋滴就咋滴,没人敢提异议。个别小萝卜头敢提异议,不过是自说自话,过过嘴瘾而已。他们没有话语权,没有人倾听他们的声音。
在我们社会内部,也有类似现象。某种代表正义的力量,代表正义的声音,它掌握的话语权不够,所以就不能动用这个社会最主要的媒体资源,来发出自己的声音,只有靠一些热心的忠良之士奔波在反腐败的风尘之中。他们从山西跑到北京,又从北京跑到山西,跑来跑去。枉费辛劳。
话语权究竟掌握在谁的手里?就像中国的教科书都是从西方话语中套用过来的一样,中国的媒体及其运营逻辑、内在眼光,也深受西方影响。全世界的话语权掌握在西方手里,西方的话语权掌握在资本手里。中国的话语权是不是也掌握在资本手里?凡是不维护资本利益的,比如以潘新建前辈为代表的这39名实名举报腐败案件的党员,而是他们企图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公众的利益,可是他们没有媒体资源,不能掌握话语权。
我在《圈子决定格局》中曾经打了一个比方,我说一个文人他如何做才能利益最大化?他是为老百姓做事能够赚钱还是为官僚和资本家做事才能赚钱?乡村秀才如果为老百姓做事,比如为村民写封信、写个状什么的,村民也就煮一碗面条给你吃吃,最多碗里再打两个鸡蛋,村民的能力只能如此。可是你如果为资本家做事,为官僚做事,那你的报偿就太大了,因为他们掌握着权力和财富。所以能够写文章能够说话的人,能够掌握媒体资源的人,他的选择都是非常明确的,大多数都是朝利益集团走的。一方是拥有几百亿资产的官商勾结的富商,一方是到处举报富商的穷得叮当响的39名普通党员,这个对比太鲜明了,二者的吸引力、二者的魅力,完全不在一个当量上。
正因为这样,这实名举报的39名党员,他们的声音就很难表达出来,以至于要通过咱们名博沙龙来开这个会议。我认为,今天来这里开会的,都是不掌握话语权或者是掌握话语权比较少的人,他们在传媒界是边缘人,在整个中国社会都是边缘人。咱们的话是没有力量的,即使手里拿着话筒,也不过是关起门来自言自语。
我们能不能想点办法,让自己也拥有一点话语权?我们有没有可能向那些我们不赞成的人,或者我们所批判的人学习学习,也能够让自己拥有某种力量,并引导受众理解我们的价值观,相信我们的眼光和判断?究竟有没有这种可能性?
我觉得这个可能性不是完全没有,在座的有人就在自己做媒体,有的人已经做起来了,有的人正在做。其他一些人虽然不做媒体,但是也在走经商的路。尽管都是按资本逻辑来经商,但是经商目标可能人各有异,而你赚了钱之后,用来传播的声音,用来体现的价值可能也人各有异。所以我希望,我们在座的这些人,除了时不时的聚一聚,按照我们的观念来讲一些道义上正确的话,来发一些正确的声音,与此同时也能够去扩大自己的资本力量,扩大自己的话语权力量,让这种正确的声音能够在反腐败中传播得更好,发挥更大的效用。
如果我们的言谈根本无效,我们就不能满足于言谈,而应该致力于促进言谈生效。永远自说自话是没有意义的,必须切实有效地建构自己的话语权。再过十年,面对这么大的一个案件,涉及800亿国有资产的案件,但愿不要遇见这么大的话语权困难。如果我们在资本上更有力量,那么我们所能掌握的话语权,一定会更多一些。(根据会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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