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四)
全民经济主导、多种经济成分或多种所有制并存;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特点。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分配形式并存,表明这个经济基础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经济,还存在着新民主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全民经济的主导地位、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表明,这个经济基础虽然存在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成分,但这个成分不能取消或替代其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不能影响或拖住其不断迈向完全社会主义经济的步伐。也就是说,这个经济基础不仅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基础,而且是必须向更高级、更完全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展,向共产主义经济发展。同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的建立,表明社会主义革命取得了阶段性胜利,这个胜利,不过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今后的路更难走,更艰巨。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时候远没有到来。躺下来享福违背社会主义革命的初衷。社会主义革命不是为了个人自己享福,而是为了劳动人民都能享福,都幸福,都过上安宁、自由、平等的生活。
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就是要建立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之上并为这样的经济基础服务。如果没有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就会被冰消瓦解,不复存在。
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简单说,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就是共产党的领导加人民民主专政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工人阶级的领导,即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根本前提。没有工人阶级、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无产阶级的政权,就没有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即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首要任务。在殖民地半殖民地经济落后的国家,工人阶级、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首要任务,是要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并不断地巩固完善这个政权。离开或脱离共产党的领导,要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是不可想象的。农民阶级不能领导人民革命到胜利,小资产阶级同样不能领导革命到胜利,民族资产阶级更不能领导革命到胜利。这是由他们特定的阶级属质所决定。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社会主义,就不可能诞生社会主义国家,也不可能保持住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保持住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共产党的诞生既是阶级斗争的产物,这就是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从根子上铲除阶级剥削和压迫,亦是政治斗争的产物,夺取剥削压迫劳动人民的反动政权归人民所有,共产党本身就是政治上层建筑的一部分,而且是灵魂和核心的部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如此。
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的政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政权的体现形式。
我们知道,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在内共同组成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政权。很明显,这个政权是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的,是建立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全民经济的主导地位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同时这个政权又是为这样特定的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而存在而服务的。
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在人民群众充分发动起来以后,是比较容易实现的。人民群众发动和组织起来后,爆发出来的威力是任何力量都不可阻拦,用排山倒海般摧枯拉朽亦难以喻其妙。这是因为人民不仅包括四大阶级,而且包括一切拥护人民民主专政的人和爱国的人,因而是社会人群中的绝对多数,超过百分之九十九。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的觉悟起来的人民对不足百分之一的敌人实行专政,只许他们老老实实,不许他们乱说乱动,会有大的困难吗?
而民主的职能实现起来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因为要把民主本身说清楚就困难,不同阶层、不同的人对民主有不同的理解。而民主本身也有很丰富的内容,不仅与方方面面相联系,而且又是随着时代的前进而变化的。因此,解决好对人民实行民主的问题,是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关键,是建设好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关键,也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个关键。
什么是民主呢?
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民主不是一般意义上,例如个人行事风格上、领导决策程序上、组织管理上、公民权利上的民主,而是政治体制上的民主,是作为政体的民主。
我们知道,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决定了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阶级,这就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工人阶级是这个国家的统治者,同时工人阶级又不统治农民阶级,而是以工农联盟为统治的基础,把农民阶级作为人民民主专政最可靠最广大的同盟军,农民阶级也只有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集体化的道路,才能克服自由散漫短视的弱点,充分发挥出同盟军的作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工人阶级也不能统治小资产阶级,在不发达国家里小资产阶级虽然自私自利,但也是受压迫受剥削的阶级,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小资产阶级转变为个体劳动者,组成庞大的个体经济集群,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他们同样是工人阶级专政的同盟军,他们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在共产党主导的社会主义教育中能得到纠正或限制;不发达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族资产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团结保护的对象,因为他们基本上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他们固然有逐利的本性,有剥削压迫工人的一面,同时也有拥护社会主义、拥护人民民主专政的一面,并且他们的存在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繁荣经济,保障供给是有价值和意义的,所以他们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对象,而是工人阶级专政的友军,不过节制资本同样是必须的,不能放过资本可能胡作非为一面,更不能放任资本的疯狂逐利,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民族资产阶级逐利剥削的一面也能得到限制;总之,一切拥护社会主义、一切爱国的人都是人民民主专政所要团结保护的对象。这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这就是社会各阶级在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的地位,这就是享受人民民主专政之民主的对象,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统一战线。
民主作为政权的这种性质必须体现在政权的组成形式组织形式中,人民民主专政从一开始组建就要从体制上体现这个专政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这样的政权必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的确立和巩固。显然,这是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受剥削受压迫的劳动人民自己的政权,是全新的政权样式。因此,无产阶级不能承袭一切旧的政权形式,必须彻底打碎资产阶级及一切剥削阶级的国家机器,代之以人民做主人,人民享有最充分、最广泛民主权力和权利的名副其实的崭新的人民政权、人民国家、人民共和国。也就是人民当家,人民做主人必须体现在国家政治结构的方方面面,体现在国家政治体制的方方面面,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在每个公民无时不在的主人翁自我感受之中。非如此,人民当家作主就是迷蒙而飘忽的还是海市蜃楼。
如何组织人民的政权呢?
政权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统治机器,是以暴力为后盾实现社会管理目标和维护社会秩序管理的权威机构。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的保护人民打击人民的敌人的工具。人民政权的根本特点就是国家行使的任何权力同时也是在保护和维护人民的权利,保护和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和维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公民的平等。因此人民性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唯一属性。所以判断一个国家政权是不是社会主义政权,就看他的施政行为体现了多少人民性。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权中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勤务员,勤勤恳恳为每一个劳动者忠诚服务,这样的政权才是人民的政权。政权围绕人民转,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标志。如果政权不是围绕人民转,而是人民围绕政权转,群众围绕官员转,官员的权力至高无上,一切领导说了算,官员说了算,用工人阶级的观念看,这样的政权如果还不是修正主义者的政权,就一定是官僚阶层的政权。
因此组织国家政权必须以人民为核心。任何国家机构都是人民的;任何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虽然有引导和组织群众的职责,但无一例外,都既是人民的一员,又是人民的公仆、勤务员,都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努力工作,都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真诚热情地为群众服务,为群众谋利,接受人民的批评和监督。所以社会主义的国家机关无一不冠以“人民”的标志,例如人民政府、人民检察院等等,以警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随时不要忘本,绝不可以脱离群众,绝不可以做官当老爷,否则就会遭到人民抛弃。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一切权力归人民代表大会。这不是口号,而是国家政治的最高纲领,是国家最高权力的体现。所以国家政治制度、工作机构的设立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确定,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必须由人民(选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且随时可以依据群众要求质询、训诫、处分、弹劾或罢免群众不满意的“公仆”,包括领导和工作人员。只有这样,才可能防止政府领导人员的老爷化、官僚化倾向。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同人民一起参加生产劳动,与劳动群众打成一片,才能保持和劳动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干部参加体力劳动,与普通群众同吃同住同思想感情,是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意识最伟大的消毒剂,才能从立场态度思想上和人民群众融合在一起,充分尊重人民的各项权利,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当家做主。所以政府必须接受人大的领导。要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政府的所有权力是人民授予的,人民至高无上;政府本质上是接受人大的授权委托,根据人大的规定(法律法规)和要求(目标路线方针)而工作;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随时接受人民代表的质询,工作业绩由人民代表说了算;政府机关的设立及增减、人员的任用、撤换或罢免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这就是人民政府的根本特点。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体现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体现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人民才真的当了家,做了主,成了国家的主人。
政府(法检)是国家机器的主体部分,管理国家日常事务,体现的是国家的行政权和司法权,一府两院不代表政权的全部,政府与国家政权之间没有等号,政府不是全部国家机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政权的最高形态,行使的是国家的立法权和选举权,政府是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依照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查询,评政议政,人民代表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所以人大与一府两院是人民政权中的两个功能和性质不同的系统,是不可以混淆的。因此原则上,人民代表是不可以兼任一府两院职务的,除非监督需要;一府两院的领导人员亦不能参选人民代表。人民代表必须从人民群众中产生才有代表性。如若不然,人民代表就会被异化。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就会有被排挤,被剥夺的危险。所以,必须高度警惕和防止人民代表的官僚化倾向。如果政府官员同时是人民代表,就有演变为自己选自己、自己监督自己工作的荒唐地步。同时,也要防止人民代表资本化或知识分子化。资本化的人民代表具有参议员性质,代表的是资本的利益;知识分子化容易脱离劳动群众,他们不可能真心实意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人民行使权力,同样是对人民代表的异化。当人民代表真正成了普通群众的代表的时候,就是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的时候,就是真正民主的时候,就是不需要救世主的时候,就是真正摆脱历史政权兴亡周期律的时候。
军队是国家政权的支柱。没有军队支撑的政权随时都可能垮掉。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枪杆子里面保政权,足够强大的武装力量是支撑一个政权的前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也是人民政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人民政权的武装力量不仅要强大,而且必须掌握在人民的手里。不仅政府是人民的,军队也是人民的,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屏障。没有人民的军队,就没有人民的一切。武装力量是政权最重要的功能系统,他的特殊重要性决定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军队不能隶属于政府,政府也不能隶属于军队,军队的根本属性亦是人民性,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铁定是人民的军队。当军队属于政府时,政府的权力和权威就有了靠山,权欲就会膨胀,官僚就会专权,威胁人民代表的权力和地位,改变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实行官僚专政;当政府属于军队时,军官的权力也会膨胀,威胁人民代表的权力和地位,军官就会变成军阀,人民民主专政就会被改变成为军阀专政。同样,军队的领导(军官)原则上亦不能参选或当选人民代表,不能在政府任职。部队的人民代表应当在普通士兵中产生。人大、一府、两院、军队,他们分工的性质是不同的,界限是严格的,在政权中的功能作用是不可替换的,因而其领导是不可以交叉任职或兼职的,否则,人民政权就会出现乱象,就不稳定,甚至会乱象丛生,怪事迭出,例如军阀混战。同时人大、政府、军队,他们的本质又是一致的,人民性是他们共同的本质属性。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中心环节。真正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选出的代表确是普通工农兵劳动群众)是国家政权运作的主导力量,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标志和形式。不断加强政权的人民性,反对政权的官僚化军阀化,反贪反腐反特权,让政权中的每一个领导和工作人员都成为普通群众中的一员,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永不变质的保证。
确保国家政权按人民的意愿运作运行,这就是人民民主,这才是真正的人民民主。
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的关键是要确保选出的代表是普通劳动者,并且有能力代表选区群众。人民代表产生于群众又代表群众。人民代表高于普通群众,是群众中德才兼备的先进分子,善于倾听群众意见,集中群众的正确意见,反映群众的呼声、要求、意愿,并据此督促政府改进工作。人民代表的责任和使命是神圣而庄严的。因此,选举人民代表是选区内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群众行使自己政治权力的一大节日,是确保和强化政权运作运行的人民性最基础最重要环节。
如何实现人民代表的规范选举,确保选出的人民代表是群众中的先进分子,而不是形式化的走过场呢?
首先是要深入细致做好选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激发和调动选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选举积极性。二是要候选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如自我报名、他人或联名推荐、或社会组织推荐等等)在本选区选民中(个别特殊情况除外)产生,并且正式候选人必须经由选民充分温酿协商后由选民自己确定。三是候选人必须向选民会议发表如何履行人民代表职责为选民服好务的竞选演说,接受选民的提问和质询。四是要正式候选人必须经由上一级人大牵头组成的选举指导小组或委员会审查并经同级共产党组织确认。五是要召开正式选民大会正规选举,尤其要确保选民填写选票时的保密和自由,以便于每个选民无顾虑表达自己的内心意愿,得票超过三分之二的当选。六是要选举指导委员会宣布选举结果,确认当选人。总之,选举既要公开公平公正,又要充分表达群众的真实意愿,同时还要选出德才兼备的人民代表。只有达到这样目的的选举,才是成功的规范选举。选举中的争议由选举指导委员会裁决。还有争议由同级党组织终决。
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补充和辅助。政治协商会议的委员们囊括社会各界文化知识精英(政界军界名流),由他们评政议政,建言献策,不仅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强化人民民主,而且可以帮助人民代表大会健全和完善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帮助人民代表大会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发挥出人民代表督促政府(法检)为人民做好工作的作用。人民代表对政府机关的工作提案具有法定强制力,而政协委员的评政议政、建言献策的提案是一种政治协商,不具备法定强制政府执行的性质。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政权的主导环节和中心环节;而人民政协的参与虽然处在配合和辅助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却使人民代表大会能够发挥出更强大的人民民主的威力。因为政协的民主是精英民主,精英民主虽然缺少大众民主的坚定性,但却具有比大众民主更高的境界和层次,精英民主一旦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大众民主相结合,就一定能帮助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在政权中的主体主导地位,使一府两院不敢懈怠人民的意志意愿,推动政府人民性的不断加强,确保政府永远是人民的政府。所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精英民主即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也是不可或缺的。政治协商会议只有辅助和配合人民代表大会,即精英民主只有辅助和配合大众民主,精英民主才能熠熠生辉,人民民主才能大放光彩,威力无比。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仅是精英民主形式,更是最广泛的人民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这个战线最伟大的威力,就是能把敌人搞得少少的,把劳动人民自己的人搞得多多的,人民革命事业的胜利和反人民革命的敌人的失败就是必然的。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发挥人民政协的精英民主和统一战线的功能和作用。
军队、人大、政府、政协组成了人民政权的基本框架。他们之间的协调运作就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国家机器)的基本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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