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4日全国各省市共有5万多人实名制签名联署举报茅于轼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事实(其中海南省参加举报茅于轼犯罪的实名签名者共4303人),破新中国建政以来实名举报人数的最高记录;2013年6月10日全国又有586人实名联署举报茅于轼网络造谣和非法集资的犯罪事实,要求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审查。但时至今日,两次真正维护中共执政和红色政权的广大举报民众至今得不到北京司法机关依法立案审查的应有回复。为此第二次实名举报茅于轼犯罪的参与者不得不向国家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下列两点公开质疑:
一.茅于轼1978年在《英国金融时报》网络版发表文章《我是被准确打成右派》一文中把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说成是:“三十年前中国的一切都被政府或共产党控制着。每个人的饭碗拿在共产党的手里。让你有饭吃就有饭吃,不让你吃你就得饿死。”;2011年4月26日茅于轼在浙江国家媒体“财新网”发表《把毛泽东还原成人》一文中说“解放后带来生灵涂炭的三十年,因政治原因死亡达五千万之众,超过二战死亡总数。….战后唯独中国陷入无穷无尽阶级斗争,造成人类史无前例的生命损失。”。请国家最高公检法出面认定:茅于轼评论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这些言论究竟是造谣还是事实?! 所有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广大民众都有充分事实依据可认定茅于轼这些说法是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极其恶毒的造谣诽谤,其罪恶目的是要推翻中国共产党执政、颠覆中国红色政权,必须依法追究其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刑事责任! 民众要在此依法公开质疑最高公检法对茅于轼这类公开宣传言论如何认定?若默不作声,等于你们已公开默认茅于轼这些言论是“事实”,这无异于公开认同“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已犯下“反人类罪”、“中共执政”岂不就变成不合法了吗??看来中共党内确实存在一股和社会上反共敌对势力同流合污的反党势力,才会容忍茅于轼如此猖狂造谣诽谤中共和人民政府的反动喧嚣,不能不认真追究。至今竟然还有海南的政府机构要把茅于轼当成名流邀请他再出面发反共、反社会主义喧嚣,说出他们不便直接说的话?若国家最高公检法能和最大多数民众一致认定茅于轼这些言论确实是恶意造谣诽谤中共和人民政府,那就必须遵照“人人法律面前平等”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触犯刑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及时立案追究茅于轼网络造谣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刑事责任,继续放纵他造谣诽谤中共,企图颠覆我国红色政权的所谓“学术演讲”,人民群众就有权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包庇放纵罪。热爱中共的中国广大民众更不允许因他是霸权帝国豢养的恶狗,而要看狗主人脸色放他一码!
二.茅于轼于2012年2月7日发表谈话,直言不讳供认他自己在山西省的非法集资的犯罪事实。茅于轼说:“犯法的事情,我仍然在干。我相信不是我错了,是法律错了。”“小额贷款吸收存款是犯法的,这是要坐牢的。人民银行给我来信,让我停止,提醒我这是犯法的,但是我不去管它。” “我就敢于吸收存款,不合法啊,但我不怕,……人家为我担心,说你吸收存款要坐牢的,我就不信,是我坐牢还是你改法律?”。从2011年司法解释生效以来,内地法院共受理非法集资案4293件,已结案3552件,判处刑罚4170名犯罪分子(其中判重刑1449人)。请问最高公检法,茅于轼非法集资已自我招供犯罪事实,是谁对他法外开恩,让他至今继续逍遥法外?!
附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毛主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阐明“对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 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立即予以制裁。对于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不这样,人民就要遭殃,国家就要灭亡。”(毛选第四卷1480页)。
2)全国第二次联署举报茅于轼犯罪的各省市和海外华人学者实名签名举报团的名单
一、上海市 陈钰堆(烈属 退休干部)周伊康(企管)查德林(私企主)夏 宁(退休职工)
(81人) 赵 华(编剧作家)翁立国(退休职工)薛培勤(私企主)刘德保(红色收藏)
卞焕良(党员 退休干部)田永进(国企职工)张 涛(保安)乔宇东(法律工作)
蒋馥鸿(党员 自由职业)于新梅(退休职工)王梅红(农民)岳海剣(职工)
潘剑文(私企主)徐 辉(职工)高 城(企管)沈志华(职工)姚林仙(农民)
髙 基(党员 )聂传德 陈 凡 石 征 曾士权 张化顺(上述六位是自由职业)
唐绍文(大学毕业自创业)朱本华(职工)曹新仁(农民)武 伟 黄崔晓(网管)
邵长斌(在校博士生)陈 华(烈属)李小凤(烈属) 蒋 励 (大专生 待业)
高为学(党员离休教授)周永康(党员新华社离休记者)陆立丰(党员离休干部)
蒋 明 瞿 俊 萧景祥 刘 云 方家文 俞仁良 葛德席 曹佩英 宋 平
(以上十二位是上海著名爱党爱国的老党员离休干部)
陈 强(党员企管)成 凌(国企)贾 春(工人)贾晏萍(职员)范顺强(自由职业)
黄丽丽(私企)王军建(证券)时林兴(职工)张辉(自由职业)盛 根(退休工人)
姜 红(私企)陆伟鸿(私企)吕小峰(私企)杨长林(私企)黄一峰(待业大学生)
申志明(退休工程师)金健华(导演)
程琴娟 陈建芳 陈勤妹 陈勤珍 吴秀龙 曹明辉 杜林强 陈云官 顾珏領 吴凤华
杨玉新 胡琴珍 黄金云 杨秀华 黄亚英(以上十五位是上海市郊农民)鲁 兵
二、北京市 巩献田(党员 教授)张勤德(党员离休干部)韩德强(经济学家)刘和峰(学者)
(18人) 薛 云(党员 点石金校校长)梅铮华(党员)孙秀才(公务员)刘劲松(工程师)
王 鹏(企管)张 伟(私企)龙国政(自由职业 )周北湘(党员)
孫 滢(公务员)陈小华 蔡援朝 陈小平 王 建 刘 畅(平面设计师)
三、山西省 白阳(党员 公务员)睢万俊(大学教师)李红兵(银行)苑 军(自由职业)
(43人) 马晓红(女 党员 )宋保存(党员)任三孩(党员)郭 梅(党员)
任拉所(党员)王树祥(党员)马莲华(党员)武秀宝(党员)
连树德 张巨乡 张太生 张林柱 任千义 邸 莲 阎玉田 韩爱喜
李 华 任拉堂 任玉堂 武四小 师占民 魏绍谦 唐小丽 曹秀爱
高金德 石玉成 高培国 王秀光 李吉安 杨承业 梁 源 陈二和
尹望喜 胡贵栓 谭爱平 李春德 尙时兴 田小明 王振伟(后31位职工)
四、广东省 宋文辉(党员 退休职工)邢怀典(银行)王 政(企业)周长春(教师)
( 18人) 李 兵(企管)李小明 王北平 陈 雷(私企管)张 君(国企)杨 玲(女工程师)
严立诚(党员 工人) 李滇东(工人)骆沛坚(工人) 陈敏学(企业)
陈道潭(深圳 退休技师)严 寒(深圳自创业)高 翔(深圳)徐有炉(工人深圳)
五、湖北省 李力平(党员 律师)梁亚敏(女 银行)曾庆楣(退休学者)游新惠(女)
(18人) 李成荣(党员 退休干部)靳存良 汪汉成 李克建(国企)陈敏学(企管)
韩汉平(党员 国企)李小力(女 律师)张新华(国企)盛 云(女下岗)
杜建平(国企)雷 豹(国企)张志君(女退休干部)李小健(教师)
徐佩钦(退休科技学者)
六、湖南省 骆玉涛(复退军人))彭 龙(公务员)胡继跃(工程师)李高峰(农民)
(17人) 张 旭(党员 工人)陈育才(农民)李弟伟 刘风华(退伍军人)宋志刚
孟荣伟(党员 企管)王怀球(教师)钟正祥(企管)刘松林 刘 帆
冯月亮 周贵临 周 伟
七、浙江省 蔡怀东(党员 企管) 胡永晖(律师) 李怀刚(民工)钮忠民(工程师)
(10人 ) 王再臣(党员 退休职工)王厚城(退休职工)李鸿钧(证券)周旭贤(党员)
潘振宇(在校大学生)王雪英(职工)
八、江苏省 曹 华(农民作家)周彭力(退休公务员)陶 然(女)游晓军(个体)徐海坤
(10人) 骆卫华(党员)李红安(女 下岗工人)王晓春 赵国洪(公务员)汪昂(工人)
九、山东省 贺冠山(党员 公安警官)肖洪涛(教师)丰丕才(公务员) 任 平(女)
(10人) 郭鲁宁(企管)侯照华(自由职业)郝占春 朱瑞甫 建美(下岗工人)
张 勋(在校大学生)
十、安徽省 郭润生(党员 教授)安中业(教师)陈 波(教师)鲍 锋(教师)周 军(企管)
(9人) 彭立伟(在校高中生)汪晓轩(医生)黄卫东(教授)汪家增(教师)
十一、重庆市 程贵川(公务员)安秀云(女)周小林(党员 工人)胡信华(退休职工)
(285人) 唐宪初(工人)周业涛(私企)石 宏(个体)左艳飞(工人)王健雄 (工人)
瞿 明 林远彬 刘建兵 万秋云 罗成贵 龙泽光 李光栋 曾庞光 马 诚 张学
齐无化 高成忠 刘忠坚 余堂文 汪胜利 邱培荣 蒋无华 姜礼华 余仲成 王光礼
伍忠义 汤成华 周康臣 林忠成 王全国 周成勇 张既武 林光忠 张祖国 刘成贵
何 丽 蒋忠成 周家刚 尹培莉 陈培蓉 胡利娟 游广东 李永林 尹成高 黎 毅
庞 静 汪 强 张无华 龙永贵 万永华 龙忠全 王健雄 石 宏 左燕飞 李 衫
周少华 邓永光 李义玲 张世森 陈辉伦 曹世化 张世虎 李光才 李鹤呜 汪启信
张登碧 邱开全 黎卫东 贺中伟 吴洪江 何光华 张吉利 姜应红 王 竞 黎 芳
江礼银 汤光正 陈辉伦 刘辉武 刘祖国 刘忠信 张光泽 刘鲜光 王 刚 李光忠
王 华 何光荣 钟齐光 刘武其 张 勤 伍利华 王成光 周无华 陈利光 万无受
黎光才 薛成忠 潘天寿 钟美蔡 辜成忠 苟成文 尹 莉 吴永忠 熊光禄 喻永昌
黄 波 黄胜朝 尹光明 李永康 钟其美 康彻贤 李小波 李永川 王成刚 蒲曼华
田中华 黄曙光 张云华 王胜强 杨寿雨 邓永光 杨 雷 朱 超 张登碧 杨国民
郑显华 伍泽光 黎皆乐 辜文丽 黎忠英 黎卫兵 庞 伟 任永伟 喻世全 罗中禄
冯俊华 李 政 汪爱华 李双庆 黄承佑 张国亮 潘涪梅 李 华 刘世通 吴州胜
于友明 任红星 陈光华 张德容 吴权光 吴兴友 张 海 陈 华 龚 梅 王永林
刘光静 伍永华 张华东 李万联 钟 强 汪华胜 刘忠义 汪开贵 龙泽江 尹 刚
罗 强 颜德俊 高德明 高德刚 郑 洪 吴开胜 刘均武 何有禄 王胜武 刘成栋
何光荣 刘光斌 王莉莉 龚武成 王文光 黄武林 何光裕 龙泽惠 汪光华 吴文光
王胜利 王金全 龙武义 江光忠 荣国忠 苟成贵 陈 谦 吴永康 陈开建 柳 俊
周科学 陈万明 代无祥 梁小文 包拯才 罗中禄 黄光蓉 苏忠联 周 荣 雷忠武
钟 义 谢成光 任成刚 陈 建 王义成 庞忠强 邹光俊 罗永文 姜大全 刘伍强
张高华 龙武光 陈国强 张学光 辜庆文 王成忠 刘忠义 李永年 伍康贵 张义华
余跃文 马奇武 马忠成 刘晓凯 王成华 马开国 钟美建 贺光华 张学功 黄永光
曾天华 曹明康 李美忠 张绍忠 张美丽 梁光臣 钟齐华 张佐元 庞忠光 龚学美
曹学忠 刘 成 刘光忠 袁华光 袁华伍 尹 丽 伍成刚 龙耀祖 马忠强 唐光义
曾佐光 王学文 何家荣 何家梅 黄永信 龙家惠 曾 林 曾 玲 王 伟 刘佐荣
李木森 胡荣智 郭永智 周天劲 高云天 鲁晓东 况明玉 龚云智 帅培刚,
十二、四川省 刘金华 李泉生(企管)袁志敏(职工)楊 泯(自由职业)林海明(退休企管)
(10人) 田中诚(公务员)李梅林(女)罗 超 赵财正(文艺工作)黄方伯
十三、河南省 谭双有(党员 私企)寿英鸿(女 退休医生)张耀武(党员 企管)
(9人) 葛黎英(国企 下岗)刘三英(工人)王仙峰(工人)赵顺利(工人)
方水涛(公务员)王建祥(工人)
十四、河北省 崔江红(医生)徐振凯(工程师)白瑞河(无业)李 际(教师)
(7人) 王香中(党员)李 敬 (退休职工) 苑振国
十五、福建省 刘纪勇(工程师)詹凯明(自由职业)陈守溢(个体)金 雷(自由职业)
(5人) 曾有灿(党员 企管)
十六、广 西 陆 民(工程师)陈百林(工人)周 婷(女教师)潘任远(自由职业)
(5人) 姚绍娟
十七、内蒙古 王守仁(退休公务员) 张兰英(女 退休职工)金 洪
十八、辽宁省 蒋永刚(司机) 元勇虎 刘少文(党员 国企) 吴喜梅(私企业主)
(四人)
十九、新 疆 袁振洲(企管)赵志刚(企管)王建明(公务员)
二十、甘肃省 孙秀忠
二十一、贵州省 刘登高 (下岗工人)
二十二、江西省 简雪平 (在校研究生)
二十三、陕西省 李建群(农民工)
二十四、吉林省 刘海林
二十五、天津市 张宗萍
二十六、西 藏 邓瑞灿(军人)
二十七、海外华人 项观奇(旅德教授) 钟 剑(加拿大 软件开发师)胡大江 (旅居美国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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