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的市场论是兴资灭社,反三中全会邪改。
近日,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的新著《中国经济双重转型之路》新书发布会举行。在当日的主题演讲中,厉以宁谈到了自己在本书中关注的几个重点问题。厉以宁讲了1,非均衡经济中的市场主体。2,土地确权。3,国有资本体制改革。4,收入分配体制改革。5,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化五个问题。
我认为厉以宁讲的这五个问题,违反宪法,违反十八大报告,违反三中全会公报。厉以宁的改革方案是邪改.。
1、剩下的国企问题没解决难成有效市场经济。
宪法第一章总纲,第十五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十八大报告,四、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十三中全会公报,在每一项改革前面,都加上社会主义限定词。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厉以宁用市场经济偷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资本主义时期,在资本主义国家产生与发展。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一书分析,垄断在几个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形成,是战争的根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在国内形成华尔街,垄断美国经济,要向世界扩张,搞了个全球经济一体化,要垄断全球经济。前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说:全球化把大蛋糕分给富人,其他人只得面包屑。(《中国问题报告》金鑫 徐晓萍著,中国社科出版社出版。P.308)
二战后的全球经济危机,特别是2008年由美国经济危机,引起的世界经济危机,暴露了资本主义最发达的美国对世界各国人民的剥削和压迫。在中国,也暴露了厉以宁之流的邪改派真实面目。厉以宁之流的经济邪改,已经把中国的经济变成的美国经济的附庸,一小撮邪改派作为掮客,捞到了巨额好处。厉以宁家族,在邪改中发了大财。
厉以宁说:只有产权明确了,市场主体才形成,这样才能走市场经济的道路。还说,国企产权界定不明确。事实真是如他说的那样吗?我认为国企产权很明确。国企是国家的企业,国企的资产属国家所有,即人民所有。
公有制的财产,产权属国家所有,不能私化给任何个人。这是写在宪法上的。三中全会强调:公有经济为主体。我们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把国企做大做强。我们要完善保证国有资产不再流失的产权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厉以宁之流的邪改派,想利用市场经济,实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吃掉大型国企。我们理所当然不允许按他的邪改办。我们已有了把国企做大做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学者,专家。在党内,已有越来越多的人支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原国家招商局董事长秦晓这类化公为私的官员,仍想把人民创造的财富,用什么产权转化,股份转让等邪改,弄到自己的腰包里。现在,马列主义者已看穿了厉以宁之流的鬼把戏。邪改派已不能像改革初期,那么容易,就把集体和国家,即人民的财产用流转,产权转化,股份转让等手法弄到他们私人名下了。
2、“土地确权的确要大变革”。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厉以宁讲的“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说白了,就是把集体的土地分给农民个人,这是土地私有化的第一步。第二步,农民可以对自己的土地进行流转,实质是买卖,卖给来投资的私企老板。大家看,厉以宁就是这样绕弯子,用百姓弄不懂的专家语言,违反宪法,把集体土地私有化,最后流转到他们一类少数富人手里。
最近在网上读到文章,讲当年写血书,按手印的小岗村人,经过改革的实践,明白了自己当年分田单干弊大于利,不能共同富裕。小岗村人已看到厉以宁之流说的“第二次土改”,是富人绕弯子掠夺国家土地。他们再一次按手印,拒绝土地流转。
厉以宁说,土地不确权,农民的土地没有财产收入。这完全是谎言。我与不少外出打工的农民聊天。问他们外出打工,家里的田地怎么办。他们说,租给别人种,租种田地的人,给租金。
厉以宁说土地不确权,农民的房子租不出去,收不到租金。同样是谎言。我有一次坐公交车,与桂林市七星区朝阳村的一个老人聊天。讲到他家的土地被征收,他不要钱,要回迁,要房子,要门面。他说:我家的门面,房子出租,一个月有万多块钱收入。请问厉以宁,这每月一万多元的租金,不是房子的收入,是什么收入?
远离城市的房子,没人买,也没人租。青年人进城打工,老年人要到城里帮儿女照顾小孩,或者跟儿女度晚年。只好用一把铁锁,把门锁起。这是浪费资源。
3、国有资本体制改革。
他讲的这一条全是资本主义改法,要把国企改到厉以宁之类的邪改派学者,专家,或者官员的手里。中小型国企改革的惨痛教训,一定要记住。我们无论如何,不能让这个悲剧,再在大型国企的改革中重演。
国资委不但要继续保留,而且要给领导人定个硬指标:必须保证做大,做强国企,保证国有资产增值。做不到这一条的庸官,撤职。像原国家招商局董事长秦晓这类吃里扒外,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官员,必须撤职查办,绳之以法,追回他们侵吞的国有资产。
宪法第十六条 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国企是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是人民的财产,人民的财产必须由人民管理。不能用资产阶级的“法人治理结构来管”。要用鞍钢宪法,实行民主管理,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即“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
延安时期,毛主席致 陈 瑾 昆的信( 一 九 四 七 年 一 月 十 六 日 )
瑾昆同志:大示诵悉。从新的观点出发研究法律,甚为必要。新民主主义的法律,一方面,与社会主义的法律相区别,另方面,又与欧美日本一切资本主义的法律相区别,请本此旨加以研究。
我们要在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建立保障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4、收入分配体制改革。
说什么“初次分配、二次分配”,“以富济贫”,“弱势群体你没有发言权”,“西方二元劳动市场”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词汇。这些词汇,厉以宁之流的邪改学者,专家,深知其中含义。而大多数民众,要忙于劳动,赚钱养家糊口,没时间学文化,读马列毛著作和研究资产阶级的歪理学说。许多人可能一时看不懂这些词语。
我看30多年的改革开放,尽管我国的经济发展,使我国成了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黄金流入了谁的口袋?中国经济这块大蛋糕,被分蛋糕的邪改派把最大的一块,分给了美国统治阶级。他们一小撮又切了一大块分给自己,把面包屑留给了人民大众。人民大众实际上没得到多少利益。买不起住房,看不起病,上学难,死不起等N座新大山压在人民身上。
我们知道,厉以宁之流的邪改,违法宪法。宪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5、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化。
厉以宁描绘的一体化多么美好:中国的国情是老城区,加新城区,加新社区,老城区就是现在历史上形成的城区,要改造,把工业污染的企业迁走,把棚户区拆迁,把商业、服务业搞好。房子拆迁以后盖新的,成为适合人居住的居民区。在城市周围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物流园区做成新城区,新城区要有居民,要有民营企业,要有个体工商户进去。
把工业污染的企业迁走,把棚户区拆迁。迁到哪里?具体是什么地方?没说。城市的房价高上了天,打工族买得起吗?要买住房,只有分期付款,沦为房奴啰。厉以宁描绘的一体化,是他们一小撮富人的中国梦,对大多数劳苦大众,是恶梦。
列宁说:显然,为了完全消灭阶级,不仅要推翻剥削者即地主和资本家,不仅要废除他们的所有制,而且要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制,要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这是很长时期才能实现的事业。(列宁:《伟大的创举》,《马克思 恩格斯 列宁 斯大林论共产主义社会》人民出版社1958年9月版。P.126)
宪法第一章总纲。第六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三中全会公报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厉以宁:剩下的国企问题没解决 难成有效市场经济。厉以宁的改革是违反宪法,违法三中全会公报的改旗易帜的邪改。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3日下午,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进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刻揭示了客观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在当今时代依然有着强大生命力,依然是指导我们共产党人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党自成立起就高度重视在思想上建党,其中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和武装全党。学哲学、用哲学,是我们党的一个好传统。
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共产党员,爱国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要读马恩列斯毛著作,用马列主义的分析方法分析各种事物。专家,学者从理论上,人民群众从自己的生活中,揭露和批判改旗易帜邪改派的形形色色邪改歪理,打赢这场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舆论战。
文老师(2013年12月5日09:50完稿,6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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