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马烽1949年写的反映1947年前山西农村生活的小说,看到了两个名词:放鹰和绝户约。放鹰是买卖妇女时,被卖妇女实为人贩子一伙(有的是被迫的),在成交后,妇女借机逃跑。而绝户约是放高利贷诈骗青年子弟的一种方式;债主借给青年子弟少数钱,把房产、土地抵押,等父母死后抵押的房产、土地就属于债主。当时看完解释后的感觉就是:原来现在发生的一些事情古已有之啊!
在否定文革的人们眼里,文革是对中华传统文明的一次浩劫,是社会道德沦丧的重要原因。
社会道德确实在沦丧,原因究竟是什么,是什么时候产生的?要想搞清楚这些,我们先要清楚道德沦丧的具体表现。贪污腐化、卖官鬻爵、贿赂公行、黑社会、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制假贩假、买卖妇女儿童、吸毒贩毒、卖淫嫖娼……。面对列出来的以上社会现象,我发现它们一是文革时不存在的,二是文革坚决反对、是文革时代用了今天右派公知极力妖魔化的“专政”手段所坚决打击的。
道德沦丧指的是道德水平的下滑,即从上向下的跌落。如果以上具体表现在文革前从未发生,经过文革才出现,我们就有理由说:嗯,它们的发生可能确实与文革有关。但事实是上面所列的那些具体表现在文革发生的10多年前确实存在。
在文革发生10多年前存在过的、又在文革结束10多年后滋生的这些丑恶现象,这些文革极力打击的道德沦丧的具体表现,今天居然被有些人归罪于文革。真真是岂有此理。
我绝不相信一个以金钱为导向社会的道德水平会好于一个以理想为导向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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