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左后旗党校 白英秀
内容提要: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就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端正党风。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首先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既是追求价值的主体(动力),又是价值创造的主体(实践),由此决定了也是价值享有的主体。我们是共产党,我们的上帝是人民群众,我们的天职是为人民服务。
关键词: 人民群众 主体 群众观
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其目的就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端正党风。党风好,就能带动整个社会风气,就能使党群干群团结一致,调动起积极性,齐心协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当前,党的作风总体上是好的。同时,必须看到,某些党员干部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弄虚作假,不务实效,不负责任;贪图名利,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群众很不满意。 ——究其原因,根本就在于“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群众观方面出了问题。这是重要的思想问题、立场问题,思想问题、立场问题不解决其它问题也是得不到有效解决的。2013年5月9日中共中央在下发的《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之首位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6月18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讲话指出:在活动中“切实加强全体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笔者认为,这些论述切中要害、点中关键:深入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之卓有成效,首先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即正确的群众观,下同)。全体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是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基础,是贯穿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基础,更是使我们的事业取得最大成效的思想基础。只要全党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就能够在行动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就能够使我们伟大复兴事业取得一个又一个的伟大成就。
那么,如何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呢?
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是思想问题。解决思想问题必须从理论上清晰透彻地阐述清楚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笔者试从以下三点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目的是抛砖引玉,引起学界大家们的注目和深入研究。
第一个理论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就是群众史观。恩格斯曾指出:马克思一生有两大发现,一是发现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就是剥削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二是发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并由这个发展规律说明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这就是唯物史观。唯物史观是具有开创性的社会历史观,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找到了一条“用人们的存在说明他们的意识,而不是用人们的意识说明他们的存在”(恩格斯语)的道路。这是唯物史观超越以往任何历史观的特质。研究“人们的存在”,揭示“人们的存在”的依据和发展规律,就是唯物史观的中心议题。“人们”是唯物史观的出发点和终极关怀点。我们平常讲历史,什么历史活动、历史过程、历史主体、历史规律、历史潮流、历史意识、历史趋势等等概念,都是围绕“人们的存在”这一核心而展开的,都是以“人们的存在”为其逻辑起点的。历史无非就是人的活动的总和,讲历史无非就是讲人们的以物质生产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各个时代的依次更替。历史过程是什么?无非就是人们的活动及其结果的不断更替的过程。也就是说对每一代人们而言他们的活动都是在前一代人们活动既定事实的前提下进行的活动,这一代人们的活动结果又变成下一代人们活动的既定前提。每一代人们的活动既是结果又是前提。历史过程就是这样一个延续不断的一代人一代人活动的交替过程。每一代人们都要进行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活动,这些创造活动成果构成人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积累。在此过程中每一代人们的活动与其上一代和下一代相比又有明显的区别。所谓的历史主体就是指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活动着的“人们”的核心部分,也就是我们平常讲的人民群众。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不是所有的“人们”构成历史主体,就是人民群众。所谓的人民群众,从量上说是大多数人;从质上说是指推动历史进步的人群。在某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凡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人们都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这是一个超出阶级的范畴,不仅仅讲某个阶级的人就是人民群众,而是说在某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是否推动了历史进步。这是判断是否属于人民群众的界限,也是人民群众的历史规定性。如:十年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除了剥削阶级之外都是人民群众;而在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在瓦窑堡会议上提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把一些剥削阶级,如地主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甚至是抗日的大资产阶级也列入人民群众的范围;解放战争时期,凡是拥护民主和平、反对蒋家王朝独裁统治的都属于人民群众。建国之后,极左路线情况下的不说了。改革开放之后,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人民群众的范围,其底线是爱国者,凡是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群众,也就是说不管你赞成不赞成社会主义,不管你拥护不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不管你赞成资本主义也好、封建主义也罢,只要是爱国、拥护祖国统一,就是人民群众。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今天,人民群众的范围更加广泛,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人民群众的范围是具体的历史的,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历史规律,说到底还是“人们”的活动规律。我们讲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等概念,其内涵还是讲“人们”的活动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和活动目的,但都不可能孤立的实现。也就是说,每个人的活动不是单个进行的,而是必须与其他人一起进行。这就决定了人与人之间必须形成或建立起一定的联系,这些联系构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的发展水平决定人与人之间形成的最基本的关系,即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体系构成经济基础,在经济基础之上,作为国家制度怎么建立、政府体制怎么管理、怎样使社会稳定有序发展,等等,这些又构成社会的上层建筑。这些就是“人们”活动形成的社会整体。我们研究社会及其发展规律正是从“人们”的活动中抽象这些活动特征形成概念的。所以社会活动及其发展规律中,人不能缺位,不能只看到规律而看不到人。历史潮流就是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多数人的愿望是什么,多数人活动的指向是什么,多数人活动形成的氛围趋向是什么的问题。就是指多数人的想法、希望、努力的方向就是老师潮流。历史潮流的背后支撑是历史意志,就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多数人的意志。平常讲的“人心不可违”指的就是大多数人的人心形成的意志的力量。大多数人的意志形成不可抗拒的社会力量,不管你是什么样的统治者,当你顺应这一社会力量时,你的统治你的执政就能稳固,就能顺利,就能取得很大的成就;如果你逆人心而动,则必然垮台。历史意志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人们的存在”决定的。卢沟桥事变之后,中华民族处在亡国亡族的危险之中,这就决定了全国各阶级各阶层各民族绝大多数人的抗战的意志,抗击日寇侵略,拯救中华民族就是当时的历史意志。中国共产党顺应这一历史意志,并进行全面抗战;国民党也顺应这一历史意志,但实行偏面抗战,其结果是截然不同的。现在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思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意志也是由现在的“人们的存在”决定的,这一历史必须要顺应,并且全面贯彻。历史趋势就是由“人们的存在”所进行的历史活动过程中呈现出来的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发展进步的趋向。从整个历史长河来看,历史一直是前进的进步的。这个趋势是不变的。有人有这样的疑问,共产主义能实现吗?社会主义建设本身就是几代人,甚至是几十代人才能完成的,共产主义看不到啊,怎么相信共产主义?共产主义能够实现是必然的。因为历史趋势是前进的进步的,这是不变的。我们称之为共产主义的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是不是完全象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那样,是不是我们想象那样呢?那倒不一定。但是必然是比现在更好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至少说对了三点:一是共产主义社会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社会;二是人类高度文明的社会,精神财富非常丰富的社会;由这两点决定了第三点,没有剥削的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极大丰富,没有必要剥削;人类高度文明,不可能剥削。然而历史是曲线前进的,并不是直线前进的。在具体的时段,也可能出现突发的,或者是由其它因素导致的逆历史趋势而动的现象,历史在这里拐了一个弯儿。但是这样的时段一般是短暂的,进步的趋势很快打破倒退的局面。因为进步才符合人民群众的意志。所以人类社会走向共产主义是一定的。
第二个理论问题: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决定了价值主体地位。历史是人们的活动。人们为什么活动呢?首先要解决生存问题,也就是解决吃穿住问题。没有吃穿住,人们就没有办法再从事其它一切活动,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物质资料的生产,然后才是精神生产。也就是讲,人们的活动就其内容而言是物质资料生产和精神生产,就其目的而言就是为了改变人们的生存状况,通过改变自然、改变社会、改变自我使自己的生活更好。把这一问题上升到理论上讲就是人们不断地追求价值、创造价值、使用价值,既有物质文明价值,也有精神文明价值,并在这一过程中又体现着自身的生存价值。人们是价值的创造者,那么谁应该是价值的享受着呢?从逻辑上讲,毫无疑问是人们本身。然而以往的剥削社会恰恰相反。这就涉及到社会制度是否合理、是否公平的问题。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是否公平合理,就要看创造价值的人们是否真实地公平合理地享受了价值成果。我们讲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合理、比资本主义公平,合理在那里?公平在那里?就在于社会主义消灭了剥削制度,消除剥削现象,使创造价值的最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享受到价值成果。而资本主义社会恰恰相反,创造价值的广大的人民群众,而价值的最多享受者是少数资本家。我们又讲共产主义比社会主义合理比社会主义公平,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消灭了各种差别。共产主义社会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就是创造价值各尽所能,享受价值各取所需。这就是说人民群众是价值主体,进而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承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就应该承认人民群众是价值主体,就应该最大限度的体现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个理论问题: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的发展既具有符合客观规律的一面,如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规律,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规律等等;又具有符合主体追求的一面,是二者的内在统一。社会历史过程既是客观的,受社会历史客观规律支配的过程;也是主体主观的能动的活动过程。从客观上看,历史发展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客观的必然性;从主观上看,历史发展又是一个符合主体愿望、主观要求并不断得到满足的过程。合规律性与合主体性的内在统一在于:主体能动地认识、利用客观规律,改造自然和社会,使自然和社会发生合目的性的变化。在这里不阐述合规律性的问题了。因为合规律性的问题我们讲的最多最透了。在这里只阐述合主体性问题。因为这一问题刚刚被人们所接受,被学术界重视起来的问题。历史发展的合主体性是指历史发展总体上符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总要求总愿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合主体需要、合主体目的、合主体发展。合主体需要是指社会历史的发展符合人们对其生存、享受和发展条件的依赖和需求。作为有生命的社会存在物的社会主体的人是有各种各样的需要,有自然需要,有社会需要;有物质需要,有精神需要;有生存需要,有发展和享受需要。有需要就会通过活动获得满足。需要的满足,除了人们自身的追求之外,还需要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自然条件是人们的需要得以满足的自然物质基础,社会条件是人们的需要得以满足的社会环境。对人们来说,社会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在于为人们的需要的满足创造条件和提供环境(平台)。一种社会制度、体制和政策是否合理,其价值的大小,主要看它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主体的需要,为主体的活动和发展提供了什么样的条件。从历史的长河来看,人类社会是不断地为满足主体的需要提供越来越好的环境的。合主体目的是指历史活动和演变过程与主体的目的有着内在的联系。不管历史结局如何,人们总是通过追求自己的预期目的而创造历史的,任何历史事件都贯注或体现着人们的一定的目的。历史发展的合主体目的有两层含义:从主体上讲,是指人类将自己的目的贯注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活动之中,其合理的正当的、合客观规律的目的在活动中得到表现、实现和确证,其不合理的不正当的不符合客观规律的目的遭到挫折而抛弃;从客体上讲,是指自然、社会关系、制度等等得到合目的的改造。历史发展的总体结果与主体的目的符合一致。历史发展符合主体的目的,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主体的认识和目的符合历史实际及事务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不是相背离;二是社会现实得到合目的的改造。以往人们只强调或侧重于强调前一个因素,忽视或很少强调后一个因素。事实上,二者同样重要。马克思说“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趋向思想”。主体的认识和目的越符合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就越能够在更大程度上得到实现;社会制度和体制越合理,就越符合主体的目的,与主体的目的相一致。合主体发展是说历史发展不但日益合乎主体重要和主体目的,而且越来越有利于主体发展,越来越成为推动主体发展的动力。合主体发展是合主体需要合主体目的的必然结果和归宿。生存问题解决之后,人的发展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主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改善,人们的素质不断提高,能力不断增强,个性日益丰富,学习时间也日益增多,从而使人们不断地从片面的、不自由的、不完善的人发展为全面的、自由的和不断完善的人。
理解历史发展的合主体性的关键在于对“合主体”有一个科学的认识。首先“合主体”是一个宏观的命题,指的是历史发展的总体与人类总体的关系。这里的“历史”不是指历史发展的个别现实和每一活动的具体结果;这里的“主体”也不是指某个阶级某个人群,而是指人们中的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即历史主体。其次,“合主体”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历史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特定的社会制度、体制不合主体的现象,但这只是暂时的,并不是历史发展的本质和必然趋势,迟早会被纠正。再次,“合主体”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是一个辩证的过程,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合中有不合,不合中有合。有的社会制度体制总体上是合主体的,但某些方面某些环节不合主体,就需要改革;有的社会关系有的社会关系建立之初是合主体的,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不在合主体,因而必然被新的社会关系和体制所取代。历史发展的合主体性就是在合与不合的矛盾运动中逐渐实现的。
综上所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既是追求价值的主体(动力),又是价值创造的主体(实践),由此决定了也是价值享有的主体。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复兴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必须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了谁,依靠谁,为谁服务”的问题,牢固树立起“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在实践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人民群众是共产党人的上帝,习近平同志在中纪委二次会议上指出:“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天职”。“上帝”和“天职”,真是绝妙的比喻,我们共产党人应该把为人民(上帝)服务作为我们的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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