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初,习近平同志就“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指出:这一经验在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合治理战线上的一面旗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同样在2013年,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这样才能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
现在,全党全国都在讲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在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反分裂斗争,坚决打击暴力恐怖事件,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这里仅从一个角度谈点认识。
首先,我们应从我们党自身的历史经验中汲取力量。“底线思维”这一概念是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提炼出来,并向全党大力倡导的;而这一思维方式则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之中一直倡导和坚持的。毛泽东同志有一个经典的表述,“从最坏处出发争取最好的结果”,以此指导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并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1963年,毛泽东同志对“枫桥经验”作出批示,把这一切合时代特点的好做法向全国推广,丰富了党的群众工作内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其次,应将之视为对抗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和否定新中国历史、党史的起点。在意识形态领域大搞历史虚无主义,歪曲丑化新中国历史,否定党领导下的人民革命历史,在社会上已经形成了一股势力。由于大环境中缺乏意识形态领域“坚定”的氛围,党内、社会上一些人产生了许多糊涂认识,割裂历史就是其中的一个突出表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关系,作为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我们不能只讲“发展”,更应该讲发展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更应该讲创新的基础。毛泽东时代留下了在很多重大问题上、具体实践中的历史资源,我们应努力借鉴。这是中华传统之中的一大宝库。
第三,坚持底线思维,应成为我们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方式。只有坚持底线思维,才能找准我们自信力之所由;坚持底线思维,才能做到进退有据,不致进退失据,走极端——事实上,我们不难发现,我们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其中一些举措就有走极端的地方;坚持底线思维,实质上就是要建立一种大局观,就是要实行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坚持底线思维,至关重要的一点是把握好人民立场这个根本点。
第四,坚持群众路线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高度统一。在西藏、新疆,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反分裂斗争形势,我们应在不放松反分裂斗争的前提下,依法执政,防止把任何问题都往“民族问题”、“宗教问题”上靠,弄得草木皆兵;防止把一些经济利益问题看成是政治问题,导致出现要么花钱买平安而不解决问题,要么过头的两极摇摆的做法。把非政治问题弄成政治问题,把一切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事件做成“民族问题”事件,这正是分裂势力求之不得的。——今年第15期《求是》杂志上有一篇国家民委党组的文章,其中谈得很好:“要妥善预防和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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