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宪政:以人民民主专政为立宪起点、人民民主为内容、人民法治为原则、人民权利为目的;
一、人民宪政核心:人民、人民义务、人民权利;
A)何谓人民,借助美国人民誓言:我将支持及护卫美国宪法和法律,对抗国内外所有敌人。我将真诚效忠美国,当法律要求时,我愿为美国拿起武器、为美国的非战斗性之军事服务、在政府指挥下为国家做重要工作。
所以想做一个中国的人民:他必须支持和护卫中国宪法和法律,可非常遗憾中国极右派却在肆意践踏宪法和法律;作为一个中国人必须真诚效忠中国,而极右派却在干着拿外国钱说外国话做外国事;中国存在国内外敌人,而极右派却欺骗没有阶级斗争了,没有敌人了,世界大同了;而最可怕的是国家权力部门却与极右派眉来眼去,把改革的话语权交右极右派掌控,由它们诠释改革、宪政、宪法、法律,实现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狼子野心。看看今天的港独,不知道它的国际标准是那家的,但肯定不是美国标准;一个要做英国狗的港独,却要求中国法律和国际接轨,真是天大笑话。
B)人民义务:所有行为是符合法律要求;保卫国家安全;在政府指挥下为国家工作,而不是无政府主义者;
C)人民权利:人民是国家主人;国家要为人民服务;人民有监督权参与管理权;人民有法律、安全、财富、工作、.......等庇护权;
D)人民话语权:只要他的言行符合宪法、法律,那么他就应该享有与其他人平等的言论自由;话语权必须掌控在人民手里、必须掌控在能够代表人民利益的、能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群体手里,而现在话语权掌控在颠覆国家制度极右派手里,这是谁之罪?中国改革最大的败笔就是话语权沦落、人民主人地位沦丧、国家为少数人服务,国家财富和红利被极少数人摄取、人民丧失了对国家的管理权和监督权。
E)国民的人权与 对敌人专政:卖国罪必须写入中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法律关于卖国罪的条文与极右派卖国典型:
A)拿外国钱说富人话做穷人事的故事:这是中国极右派忽悠善良中国人民编造的神话;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天则所公用事业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却用无可辩驳的事实击碎了极右派一派谎言,张昕竹清晰展现了收美国高通钱,替美国高通说话,帮美国高通做事的逻辑关系。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天则所和茅于轼极力鼓吹“救美国就是救中国”,中国狂买美国两房债券、狂买美国国债,狂增外汇储备导致今天超过四万亿美元,现在美国利用四万多亿外汇绑架中国政府,天则所罪不容诛?极右派就是这样忽悠善良的中国人,拿外国钱、说外国话、做外国事,数典忘祖干坑中华民族的缺德事。
B)“卖国无罪”与裸官现象:裸官对国家的危害,已有所认识和提防,也采取了措施,但力度还很不够,其实裸官们已经走上了卖国之路,已经对国家不忠不孝,那么有可能成为中国的敌人,显然应该迫使它们退党、应该对它们引起足够的警惕和提防;
而对国家危害更大的是掌控话语权的极右派,如天则所之类!
C)天则所的裸现象:
1)它得到了几乎对中国搞遏制和敌对的如美国日本等国家资金扶持和赞助,特别是有美国国务院背景的福特基金会大笔资金资助;是否可判断它们有间谍的嫌疑?
2)它们弘扬经济让政治走开,但却对中国政治改革最感兴趣,奇怪吗?在纯经济的包装下它们替主子干活,实现主子不方便实现的战略目标;
3)它们是反毛泽东逆流中最厚颜无耻、最不择手段、最蛊惑人心的群体,反毛泽东不是目的,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美国战略目标才是本质;
4)危害中国:看看天则所的成员,是否可以理解也是裸官的一种现象?也极大危害到国家利益!特别是一大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官员成为天则所的中坚力量,这是腐败?这是卖国?这是数典忘祖?竟然建立了美国操控天则所、天则所操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操控中国改革的美国利益链,天则所做为一个二传手达到了美国操控中国改革的话语权目的,不是吗?
应该对天则所采取措施:受雇与外国资金的机构,国家应该加强监管,可以兼听则明,但不能被它们掌控改革的话语权;国家公职人员不能受雇于天则所这类被外资掌控的机构,二选一,要么辞去公职、要么对天则所之类敬而远之;凡是与天则所之类勾搭,是在自己脑门贴上”汉奸“标签的行为。
曾有一种观点:法无禁止则可为,我认为值得商榷,法律没有禁止卖国,那么能否理解卖国也是可为的?所以我强烈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必须有“惩治卖国”的法律条文。现在极右派卖国行为如此猖獗,法律对卖国姑息养奸负有很大责任,可能就是极右派在捣鼓搞出来的法律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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