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国民党向解放区发动全面内战,距离1947年刘邓大军南下还差一年,有新四军在河南等地活动?
照我的看法,当时的共产党所活动的地区,或者是游击区或者国统区,那么通常都是要争取民众的,因此通常都要表现为秋毫无犯的样子,否则中国革命也不可能胜利啊,如果国统区的人民都齐心协力支援国军,解放军所到之处就没有群众基础了。因此不大可能在国统区进行任何形式的派粮派款。否则无法解释蒋介石军队为什么被打败了。
而如果是根据地,是解放区,那是共产党获得稳定统治的地区,共产党军队有无必要到处借钱?在我看来机会也不大。因为共产党当时有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干脆直接印刷货币。我就记得和一个老解放军战士谈过,他就说攻打下张家口后,他在街上要用边币买一个汗衫,那店主研究了半天那边币,最后收了他六元边币。
我认为有一种可能是,当时社会治安混乱,所以,有一些诈骗犯在游击区或者国统区附近活动,冒充共产党解放军,到处借钱,其实是骗钱,例如腰里别着个假手枪,混进某土豪家中威胁,就这样“借”走一笔钱,还让土豪误以为是解放军借的。
至少这种可能还是存在的吧,因此,如果只是一个借条,又不规范,当然不排除我所说的可能性。当事人全部死去,你找谁要钱?都很难说的。
从借条上看,还是一个印刷品,上面还有直线,还有革命口号。我母亲是会计,我的印象中,在文革时期,我母亲用的帐簿中都是没有革命口号的,记帐的玩艺能够有革命口号?
如果当时确实印刷了一批这样的借条,那么根据1957年的规定,一定是有不少这样的借条得到了兑现,那么在保存的借据中应当有同样的,否则就令人生疑。
此外人民解放军所到之处,保护工商业,因此,如果是向资本家借钱,那资本家会理直气壮地要钱,因为我国第一部宪法还规定了资本家所有制。如果是地主呢?要知道如果是解放战争时期,地主阶级可是打倒的对象,那就是打土豪分田地,当时的土地改革分两大项,一项是将地主的土地给分了,另一项是把地主的浮财给分了。而当时人的祖父既然是地主,那根据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原则,怎么会返还地主的浮财呢?当然就是没收啦。
否则的话,一大堆的地主富农后代到了现在却反攻倒算地要求中国共产党纠正所谓历史错误把当年没收的浮财都还给他们?
革命样板戏有一个舞剧叫《白毛女》,当时的乡亲们在革命以后,点燃了一个大炉子,载歌载舞地把黄世仁家里的所有借据都找出来烧了,那到了今年,是不是黄世仁的后代都要求返还了?
因此,我认为政府如果确实找不到任何证据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可以拒绝受理。那个拿着所谓借条的人,倒不如在古董市场把它给拍卖了,说不定某个海外反共人士就买下它了呢?故意搞得那么烂,好象放久的东西就应当那么烂也不对,总应当裱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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