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法官是不需要有什么独立人格,也没有什么东西叫独立审判的。法官的办事准则,一是依法办事,这就不是独立,都“依”了一个东西你还叫独立吗?二是为人民服务,就是说,心目中要热爱人民,要努力替人民着想。
为什么光有一不行还要有二?
其实,有一些法律是只有一就可以的。例如,上世纪,我记得街道上的红绿灯还不是电脑控制的,而是人控制的,因此,这个控制红绿灯的人,也是一种法官,他有一定的左右事情的能力,因此,有可能他的一个亲戚从某条路过来了,他就会将那条路的绿灯放得久一些。而到了今天,红绿灯干脆都是电脑控制,因此,电脑一定公正无私,依法办事,也不可能有人告电脑。
今年我有那么几次和政府打交道,主要是我儿子大学毕业后,户口要迁回来,新的身份证要办理,出国手续也要办,但是,我办起来很顺利,不用托人,也没有行贿,原因呢?就是这方面的法律和规定都很明确,因此办事人员也就是简单地依法办事,而且趋势是,办事人员后来都成了电脑都是可以的。未来的人类社会的不可阻挡的趋势就是越来越多的公共事务都由电脑来处理,都是“电脑官员”,电脑要有什么人格吗?是不需要的。电脑需要“独立”吗?也是不需要的,电脑必须联网,且和其它的许多网络程序形成交互,因此也不可能独立。
那为什么还要有二呢?原因就是这个人工智能的技术还没有彻底突破,此外法律的语言总是存在模糊性。这不是指的中国,是全世界所有的法律都有模糊性。正因为这个模糊性,就导致了一些案件似乎这么判也合理,那么判也合理。就是说,法官在一定的程度上,他有了一些左右事物的能力。那么,这种能力,就必须以信仰为基础,必须以人民利益为依据来进行思考。但是既然以人民利益进行思考,那也就不是独立思考了。谈何独立呢?
那有的人会说那个法官也有可能努力为政府的其它官员思考,努力为上级思考,努力为黑社会思考,这就不是独立思考。我同意啊,但是改变的目标根本就不是独立思考,而是努力为人民的利益思考。因此,独立本来就是不对的,法官的思考永远都不是独立的。
这一点和科学家就不同,科学家的思考是独立思考。因此,当一个机构聘请一个科学家的时候,聘来的人思考越独立越好。但是当一个机构聘请一个法官的时候,是不需要他独立思考的,正如一个人聘请一个保姆,是不需要这个保姆独立思考的,你只管听主人的就是。
而且,事实上全世界的法官都没有什么独立思考的,怎么可能存在这样的事情呢?是不存在的。例如美国,经常就是白人警察打死黑人,法官就判决无罪释放,这是独立思考的结果吗?不是,这是种族歧视的思考结果。
还有,象美国那样的社会,一个案件能不能胜,取决于律师的质量,这,就不可能代表法官可以独立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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