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在世界范围内所公认的“以法治国”,可以说是天经地义,最最有效的治国之法宝了。而所谓的家有家规,国有国法,这家规和国法其实就是由人制定的。作为立法机构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是有一群“人上人”组成的吗?不过,他们没有把1954年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日定为“宪法日”,是非常不合情理的,大有藐视红先主之嫌。他们没有征求过人民群众的意见,就又在前三十年头上狠狠地敲了一棒。这只不过是“集体的人治”罢了。只是比起封建皇帝的独治来,倒不失是一种伟大的进步。
【12月13日,是农民工周秀云的被害日子,也是中国弱势群体遭遇灾难的一个缩影,更是农民进城务工受到各种不公平虐待的真实案例。
毛泽东同志曾经尖锐地指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保护还是镇压,是共产党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根本区别,是无产阶级专政同资产阶级专政的根本区别。
改革开放以来,警察的名称和性质都变了,由“人民警察”变为“警官”或者把“人民”两个字取消了直接称为警察,警察与警察之间也学着港英统治的香港警察一样称呼由同志变为哥们(兄弟),上级成了下级的大哥(老大、老板),专政对象也由人民的阶级敌人变为“刁民”(弱势群体)。】这是摘自网刊贺济中:《从太原警察的杀人案看中国现社会的警民关系》中的段落,姑且不评该文的准确率有多高,草民要说的是,公安部门是执法的行政机关,草菅人命绝对不应是该机关的应为之事。然而,该机关的警察还是违法而为了。知法和执法并兼的警察草菅百姓性命,法还能治得了国吗?
立法者,人(当然是指由人组成的权力机关)也;执法者,人也;审判者,亦人也。故而说到底,治国凭人不靠法。小小的草民在这里绝无藐视法律的丝毫意思,反而认为制定法律是必须的。与有钱好办事一样,有法律也好办事。比如轻微伤不负刑责,轻伤就得负刑责了;比如甲可以告乙,民可以告官、告政府。但鉴于刑庭、民庭的法官也是人,不愿做法律的奴隶的法官,实际上就是法律的主人——应该明白草民说的这层意思。以西方法律为法律的中国当代法律党,屡屡诉说和抨击前三十年中国搞的是人治,文革期间尤甚。他们崇拜美国和美国的法律,甘愿做美国的灰孙子。草民认为,美国才是真正人治的模范国度,总统一声令,三军奔赴万里外,还要高奏着“人权高于主权”的滥调,扔下一枚枚导弹轰炸它国和人家的使馆。“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为什么会在美国面前失效呢?答案是:美国人要治全球人。新中国前二十七年的领袖毛泽东主席是世界上最不怕美国的国家领导人,崇美派在他逝世后频频替洋主子出气,把种种不实之事压在毛泽东主席的头上,其实也在“情理之中”。然而,法律的含义告诉人们,污蔑和诽谤任何人都是需要有确凿证据的。封建皇帝治理了中国好几千年,蒋介石治理了中国二十余年,中国的社会面貌和老百姓的命运如何?结果是:长夜难明,凄凄惨惨。毛泽东治理了中国二十七年,结果却是:新中国屹立于世界东方,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成就辉煌,举世瞩目。毛主席他老人家曾经说过:“封锁吧!封锁个十年八年,我们就一切都有了。”想想也是啊,美国操纵下的联合国会轻易地恢复假如是一个破破烂烂、弱不禁风和一盘散沙的“共产党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吗?这就证明,毛主席的领导是何等的英明正确,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人民是何等的意气风发,斗志昂扬。
世界上有“落后要挨打”的说法,但一个国家之所以强大或者落后,归根结底取决于其领导人有否智慧和胆魄。百年前挨打时的中国,实际上并不缺钱,白银黄金大大的有,古董珠宝令强盗们眼花缭乱。可是,满清的实际统治者慈禧老佛爷只关注自己的六十寿诞如何大庆,不关注战事的成败,日本人利用了慈禧的弱点,在她寿诞那天于东北某地发起了战役,并获得了胜利,消息传来后慈禧仍无动于衷。更可气的还数她挪用海军军费750万两,用于晚年安居享乐的颐和园的修缮,竟占了修缮总额的四分之三。慈禧垂帘听政统治中国近半个世纪,作为女人她是巨大的成功者,而作为国家的统治者她则是腐败无能的首席代表人物。我们能说大清朝没有法吗?但“大清律”阻挡不了外敌的入侵和抢掠。蒋家皇朝也有这法那法一大堆,而一大堆这法那法并没有把中华民国治理得强大起来,反而让日本人在东北扶植溥仪建立了伪满洲国,在中国的大地上发动了“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实施了惨无人道的“南京大屠杀”,以及无数次野蛮之至的“三光政策”。这样的历史是不堪回眸的。
美国的法律为中国的崇美法学家们所津津乐道,恨不得统统照搬到中国来。美国的法律也的确神奇,能将罪犯判个一千年以上的徒刑,让人匪夷所思。这当然是草民这个不懂法律常识之徒的愚感。然而,美国的法律同样没有治理好美国,2008年爆发的始于美国的金融危机累及了全世界,它使有些国家濒临破产,也导致了美国本土的“占领华尔街”运动的掀起,欧洲各国不断的民众示威游行,因为发达国家不再发达了。用黄昏落日来形容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应当是确切的。但美国有“两手硬”,一为印钞,二为借钱,“中美国”就这样诞生了。“救美国就是救中国”——高明——首提此观点者,可以当国家元首。
摆在世人面前的事实是,美国总统的整个任期,其实是一个表演闹剧的过程,当然,这始于选举,而终于任期止。
以法治美国,效果很不佳,越治越衰落。至于以法治中国效果将会如何,草民真的不知道。
2015.1.13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