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要说能经商,会经商的还真不多,高校教师的经商水平不会比农民高。但是有一个行业玩得风风火火,那就是各类具有商业性质的培训班,比如MBA。MBA赚钱速度很快,利润率绝对超过贩毒,而是风险很小,旱涝保收。高校的教师、场地都是现成的,随便招生一下,几十万、几百万就到手了。各个高校趋之若鹜,视为快速赚钱的不二法门。另外高校还有一种赚钱的方法:举办各类专题性培训班。比如围绕十八大精神搞个高级研修班,请几个教师讲一讲大会精神,大家出去考察一下,时间不长,大把大把的钞票就赚进来了。诸如此类,等等。高校作为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不能利用国有资产去举办商业性质的培训班。
一是涉嫌权钱交易。其实参加MBA和专题类培训班的人都是人精,大家原本不是冲着学历教育取得,无非想通过这个平台建立所谓的人脉,也就是搭建权钱交易的平台。高校为了利润,充当权钱交易的掮客,实在有违师德师风,不成体统。
二是涉嫌非法经营。按照我国法律,各类商业活动的主体,应该依法向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获取相应的资格证书,在法律框架之内依法经营。可是高校搞了这么多商业性质的培训班,基本上没有向工商行政部门依法登记,涉嫌非法经营,应该坚决取缔。
三是涉嫌偷税漏税。既然是商业性质的经营活动,理应依法纳税。可是这么多年来,各高校有没有像国家税务部门纳税呢?对于这些严重的偷税漏税的行为,是不是应该依法严惩,以儆效尤?个人呼吁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好好查一查。
四是涉嫌贪污腐败。有权有钱的地方就有可能产生腐败,这个不以学历高低作为转移。甚至学历高的人,贪污起来胆子更大。高校参与商业活动,尤其是这些商业活动还很不规范,往往意味着巨大的贪腐空间。举办高校MBA培训班,看起来是双赢,高校只收点管理费,其余归高校MBA举办者所有,贪腐的空间非常巨大。比如北京大学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厉以宁,经办了大大小小的公司几十家,涉及资产达数十亿元。法律并未禁止高校教师入股企业,问题在于,厉以宁作为高校教师,哪里那么多的钱来经商办企业?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他挪用了举办MBA等各类商业性活动的资金,甚至直接将其据为己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个人不管做了什么事,说了什么话,一旦触及法律红线,就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个人呼吁纪检、公安部门对此认真进行调查,拿出具有说服力的结论。
五是导致高校教师异化为资本的代言人。高校举办MBA等培训班,主讲、主办人员自然千方百计获取资本欢心,迎合资本利益,甚至不知不觉的成为资本的代言人,而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背道而驰。例如,北大的张维迎、张昕竹,中欧学院的刘胜军,在长期从事商业活动的情况下,已经完全站在资本一方,成为资本的代言人,并由此获取不菲的报酬。事实证明,如果高校继续经办MBA等商业性质的经营活动,高校将不成其为高校,高校的所谓专家教授将成为资本和利益集团的代言人,而十三亿人民将无人代言!
强烈呼吁:
一是全面叫停国有高校举办MBA等各类商业行政的经营活动。明确高校作为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得利用国有资产谋取私利。
二是对历年来高校MBA等商业行政培训班进行全面的财务审计。摸清高校10余年来各类商业性活动资金走向,并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是严惩违法行为。对于在举办MBA等商业性活动中,涉嫌贪污、非法营运、挪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违法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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