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意识形态建设怎样抓》的几点意见思考
4月2日,读到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侯西安同志在中国社会科学网发表的一篇文章,题目是《高校意识形态建设怎样抓》(注:本文以下略称为文章)。文章紧扣近年来高校意识形态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一主线,探析当前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环境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鲜明对比前后三十年我国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的整体状况,总结分析出当前高校意识形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深层次原因以及解决路径。笔者试图按照文章的思路和写作路径,在文章的基础上,谈几点不同意见,以资争鸣之意。
文章第一部分对当前我国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环境的深刻分析,笔者基本持赞同观点,认为抓住了意识形态建设的要害。打蛇要打七寸。尽管当前意识形态建设,特别是文宣领域里面的意识形态斗争十分严峻复杂,但是,如果真正切实扭住高校意识形态建设这一主线,也不失为是抓住了搞好意识形态斗争的“命门”。理由很显然,就是说当前存在于文宣领域,尤其是表现在高校意识形态建设领域的敌我斗争、两条道路的斗争和争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斗争都是愈演愈烈,甚至是你死我活的,如果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抓好当前高校意识形态斗争这一“新常态”,无疑对文宣其他领域,如中职教育、中等学校教育和幼儿初等教育等文宣各个领域内存在着的尖锐的意识形态建设问题均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和风向标作用,也就不会出现笔下“个别教师在课堂、网络及其他时空的言行,疏离、偏斜甚至背离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目标和价值观体系”,更不会出现诸如军校学生质疑“烈火中永存的邱少云事迹违背人的生理规律”之奇谈怪论。文章一方面指出了“将原因仅仅归结为中国社会转型、西方敌对势力处心积虑的渗透,还远远不够”,并提出了希望“科学把脉、准确定性”这一首要问题,但似乎又“言犹未尽”。这里,笔者粗浅地分析一下,认为这是一场斗争,一场表现在文宣领域的颇具宏大场面的斗争,一场你死我活的事关民族存亡之争,斗争的一方自然是数千万下岗工人阶层、数以亿计的一代和二代失地农民或农民工阶层、数百万以上的“蚁族”等知识阶层;斗争的另一方当然是看似更加“强大”,实则是腐朽透顶、顽固不化、狡诈残酷的--国外的“西方敌对势力”(包含了资本财阀集团和军事政治强人集团),还有国内那些处于“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甘当境外资本集团之乏走狗、知识精英集团和混入人民国家上层建筑的第五纵队分子,之所以说其强大,一是我们的敌人“现时”掌握了强大的国内外政治机器、军事暴力机器和主导性地话语权;二是觉醒民众的艰难程度,联合民众的艰难程度,这些都无不揭示了这场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事关民族生死存亡之争的极端残酷性和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笔者认为这的确是需要“科学把脉、准确定性”,特别是当下觉醒民众乃是首要问题。
文章第二部分以建国前后三十年的鲜明对比,来强调“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前三十年,意识形态可谓整体划一”。这一部分,笔者仍然是基本认同的,稍有不同见解的是对“整体划一”的理解以及对于“潜在的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冲突的性质认定”方面。笔者认为,前三十年也并不能用“整体划一”来概括,前三十年的文宣领域,前三十年的意识形态建设领域,前三十年的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环境,主要还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特别是对于“潜在的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冲突的性质认定是对抗性的”,如果按照文章的这种逻辑观点,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由后三十多年“主流话语权”掌控下的意识形态领域对前三十年,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的评价问题,更极易被今日那些新老右派、“普世论”者或“形左而实右”的公知大V、精英们抓住“小辫子”,甚至动辄扣上“文革余孽”的“极左”帽子。殊不知,如果还不算健忘的话,时下的“极左”或“文革余孽”,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那个时期被扣上“右派”或“右倾”帽子的一派而被关进“牛棚”或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时下的新老右派或公知大V之流,尤其是那些貌似“公允”的普世派或“形左而实右”分子,如同被鲁迅先生形容为“哈巴儿”一样的人,又恰恰是那个时期“满口马列、山呼万岁、低头检讨”的人,历史就是这样,用她自己特有的方式教育着人民,教训着善良的人们,嘲弄着“嘲弄者”。文章中还谈到了《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并重申了《决议》中一段关于“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的论述,笔者以为《决议》站在系统总结建国前三十年的“高度”,特别是站在系统总结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国内外、党内外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和教训的“高度”,是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对于避免“阶级斗争扩大化”,避免犯“共产主义左派幼稚病”,都是有着积极意义的,但是,《决议》绝不应成为建国后三十年以来正确认识新的“国情、世情、人情的变化和错综复杂性”的桎梏,更不应成为“正确开展意识形态建设”,探索高校意识形态建设“必然王国”的“绊脚石”,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高校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树立“三个自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建设斗争“主动权”和“话语权”,对现实中多元化的“价值观”、沉渣泛起地各种标榜“自由主义”的历史虚无主义、无政府主义、泛民主论思潮,就绝不能采取普世的、宽容的、放任的态度,任由西方“自由主义”各种思潮长驱直入。须谨记:“世界的就是民族的”和“民族的也是世界的”,两者都是需要用正确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分析方法去对待的,否则,就会陷入“白马非马”的名实争论之中,结果必然是模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界线,必然是丢掉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只有解放了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的“阶级斗争使命”之强大思想武器,必然是忘记了革命斗争与反革命斗争所具有的阶级属性--“正义性与非正义性”的阶级评判准则。
文章第三部分是对“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深层原因”的简要分析。笔者对此部分赞同。对于文章认为的深层原因是“对国情和世情的认识不够清晰明了”,笔者是持赞同观点的;对于当前高校意识形态建设问题的性质‘依然秉持对抗性认定’,笔者则不禁会发问,“自由主义”思潮泛滥的今天又是谁或代表谁在“依然秉持对抗性认定”呢?这“对抗”又表现在何处,是谁和谁的对抗?文章甚至认为如果出现这种认定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容易在思维方法上左右摇摆”,显然文章是“意有所指”,那么,所指又为何?这些都是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所亟待需要判明的根本问题。
文章第四部分基本是承续前一部分,意在判明“当代中国高校意识形态建设问题的‘非对抗性’”。笔者却觉得文章的观点颇值得玩味与推敲。文章既指出“一些从业者价值观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偏差”是“主要由于政治思想认识的差别造成”,可惜的是,文章只是泛泛的一论,却并没有鲜明的“亮剑”,直接判明哪些“从业者的价值观”存在了何样的“偏差”,甚至连“点题”都没有,更没有鲜明的论述“主流意识形态”及其“政治思想认识”的正确性在哪里,因此,按照文章的观点,也就不难理解或得出文章在本部分的结论,即“容易导致在应对措施探寻中出现方向性偏差”,只是不知当代高校意识形态建设出现什么样的“方向性偏差”了呢,要让文章如此的大费周章,乃至颇有点“杞人忧天”之嫌了。
文章第五部分是总述对“高校意识形态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局中所“具有战略制高点地位”及其所探寻的“问题解决的切实可行之策”。本部分更具有宏观性和建设性,特别是关于对“高校意识形态建设”地位的分析与定位,笔者是深表赞同的,而要完成文章所论述“这一重大建设工程”,又的确何其难矣哉!只是如果真正是从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观点这一“问题”根本解决之方法论出发,又何以强调性地再次得出“非对抗性认定”的性质及其结论呢?这一性质定性的“质伪”,笔者不再赘言,只是尚有一问:如“坚持”这一定性,让笔者再次陷入沉思:一个世纪前那场关于“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之争,只是如不解决“主义”之大问题,又以何解决一个一个之小“问题”呢?岂不再次陷入“繁琐哲学”之怪圈而不能自拔?岂不再次沦为一个世纪前各种维新派、改良派、机会主义派那场“谁是革命阶级代表”的无休止争论之中,而陷国于衰亡之际、人民于水火之中而不顾吗?岂不再次颠覆了马克思主义一个最根本地革命性原理—“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由“自在阶级”到“自觉阶级”,才能去反抗(国内外)资本家阶级及其集团斗争的革命性与正义性了吗?
文章第六至第九部分是承接文章第五部分而来,是对“探寻问题解决的切实可行之策”的一个个具体的回应。笔者通读下来,又反复细读文章中的主要观点,深觉文章见识之独到,思想之深遽,策论之高远,笔者是基本认同的。按照文章中的架构层次,笔者逐一谈谈个人对此的几点意见。
首先,关于“从制度上保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和意识形态宣教的从业者,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去深入了解中国国情”的意见,笔者认为单单是强调“哲学社会科学工、意识形态宣教从业者”还是不够的,是略显单薄的,似更应该加上“全部的高校教职员工、教育工、高校学生”等为更佳,而无论是高校教育,还是基础教育各领域,推行教育教学改革的革命化和劳动化,走与生产劳动实践相结合的道路,走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道路,走与科学实验斗争相结合的道路,都无疑是根本之策,而“现实的斗争需要”--缩短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学制、延长义务教育的时限与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率三者是相辅相成的,唯要如此,就必须要在社会主义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领域首先全面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培养一代又一代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比如理工科生要走出实验室和教学区,走进田间地头和工厂车间;文史哲生也要走出经院哲学的老套路,更多地应加强社会实践的教学,更多地研究中国的现实社会问题,更多地关注教材大纲以外的“社会政治经济学实践问题”,这才是检验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学、政治经济学作为颠扑不破真理的必由之路,这才是解决当代中国很多政治问题、经济问题、思想问题、社会问题等“一揽子”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这才是解决马克思主义所论述之何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关系的根本之策。至于文章中提出“大学教师入职以后,首先应该带薪到基层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实际工作两年”的具体建议,笔者也认为是切实可行和很有必要的,只是似应加入一个“三年为期、分期分批、轮换深入、长期坚持”的定语为佳,因为如一次社会实践不超过2年,极有可能流于表面化,如一次社会实践过于拖沓,又有陷入事务主义之嫌,似也难以发挥制度设计的良好初衷,是故,笔者建议加入此16个字的定语,以作强调之意。
其次,关于“要在高校广大师生中持之以恒地进行宪法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与教育”的意见,笔者同样甚是赞同。特别是文章所提出的“高校意识形态建设问题”之根源在于“一些人放弃甚至公然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笔者认为实实在在地是切中时弊,特别是就发生在我们现在的中小学课堂、大中专院校课堂上面,有多少人已经早不知“四项基本原则”为何物,真正是到了“一问三不知”和“一问三摇头”的危险地步,不然,何以解释现在出现的甚嚣尘上的以“解密”或“独家”之名,各路货色的“党校反党”、“砸锅党”之流的奇谈怪论反倒大有市场,甚至听来是“津津有味、意犹未尽”,实则其本质就是早已经丧失了共产主义原则,是现实版的“假共产党”、“真国民党”,长此以往发展下去,必然是地主阶级“还乡团”、“胡汉三”们再次回来叫嚣“吃了的、拿了的、全部吐出来”,必然是人民受“二茬苦”,遭“二茬罪”。而现实是似乎谁再提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谁就会被扣上“文革余孽”的帽子;谁替人民说话办事,谁似乎就成了“极左”的代言人和大逆不道,更有可笑之极的是“拿富人的钱、替穷人说话”之论,活脱脱一个“老而不死是为贼”的乏走狗。试看时人、公知、非主流派、大V民主派们无不极尽谄媚“华盛顿”主子之能事,不仅“A国的月亮是圆的”,其连“华盛顿”主子放的屁都是香的,君不见“华盛顿”主子家庭院内刮了一场“沙尘暴”都要怪罪在中国人民的头上;君不见发表在“华盛顿”主子主办的《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竟有关于“中国医生不够专业或破坏医改进程”之奇谈谬论;君不见所谓“雾霾”都被冠以“中国式”的“资质”;君不见所谓“洋垃圾”经过改头换面,一番立意新颖的包装之后却又变成了“中国式垃圾”,似乎“一切万恶之源”都来自于中国,似乎“一切万恶之源”都来自于中国的“国有资产”,似乎“一切的万恶之源”都非要等铲除务尽中国的“公有制主体”,方能显得“白茫茫大地”之干净彻底民主,似乎非要“壮士断腕”般“任性”地推行“华盛顿”式民主方法才能解决中国式的“一切万恶之源”(包括教育、医疗、环保、住房等等领域),似乎中国人民的一切不恢复到“华盛顿”式民主的状态,就不算是真正的“民有”,大有非炸平一个“中南海”,而重建一个“华盛顿”不可的咄咄逼人之气势,这一切也许是公知、大V们在“试吃”了“转基因”之后,竟至于真的健忘到如此地步吧,这也算是“转基因”危害佐证之一喽,不然,即使是在那民主源头的“华盛顿”主子那里,请试试看:大骂A国国父、勇闯白宫,你们就知道“民主”的利害了!如何却置这么一个浅显的道理于不顾呢?而在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内部,却有人肆意凌辱人民的领袖、以“非毛”为荣、以虚无人民革命斗争历史为快,而任这种现象大行其道、放纵逐波,岂非咄咄怪事?
再次,关于“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的观点,自然更加的理所应当。笔者仅仅对文章中提到的所谓“宏大叙事”与“私人叙事”的区别一时未能有稍加深刻的领会。现时笔者理解的“宏大叙事”大概是指“高大上”的事物,而“私人叙事”则大概是指“小资的、中产的、小我的”事物,其实,不是这个意义上的“宏大叙事”不好,也不是“真我、本我、大我”的事物不好,本质上这些才是事物的根本,这才是事物的发展规律之所在。只不过时下所谓“毁三观”意识形态的东西太多太甚了,从刘胡兰先烈事迹遭到“违法性”的质疑,再到近期邱少云先烈事迹被质疑违背“生理规律”,反观,倒是“私人定制”的东西大行其道、堂而皇之的公然占领我们的意识形态“市场”,这当然是马克思主义“主流价值观”被边缘化、污名化的现实表现,好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羊年新春第一场政治局集体理论学习就集中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可见,党中央习总书记的英明远见和切中要害,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教育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引航作用,因此,笔者十分赞同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的问题,不仅是十分必要的,更是十分迫切的。
最后,关于“强化各级公共管理机关对于高校意识形态建设的监督责任,完善立法”的意见,这自然是十分符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笔者只是认为稍显“失之于常、失之于软”,亦即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建设应更注重“顶层设计”和“群众路线”相结合。顶层设计当然涵盖了“各级公共管理监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责任”,但是,对当前那些受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的相当一部分高校教师,特别是那些“公然发表反党、反社会主义、造谣抹黑毛泽东”等的言行,除了依法的刚性制约与追究,还必须要过好“群众关”,必须要用人民“正义性的质疑、冷嘲热讽和人肉搜索”来坚决反对“蛊惑者”、“砸锅党”、“抹黑派”等一切敌对势力“非正义性的虚无、标榜正义和恶意勾连”;必须要让“蛊惑者”、“砸锅党”、“抹黑派”等一切敌对势力向群众老老实实交代其历史、老老实实交代其现实、老老实实交代其思想;必须要让“蛊惑者”、“砸锅党”、“抹黑派”等一切敌对势力从灵魂深处彻底斗争其“私人叙事”的主观“私心杂念”。那么,触及灵魂的交代与斗争之合格与否的标准,则只能是群众通不通过,这也是向人民负责的一种具体表现。当然这种表现的手段可以是灵活多样的,可以充分挖掘利用好传统纸媒、电视台、电台,更加要充分认识到新兴的电子媒介、互联网平台的传播导向作用,这些都可以作为民众了解、认识、监督社会主义大众民主的各种形式。只有人民真正意识到作为“人民国家”的主人翁地位,只有人民真正起来监督负责了,才能让那些为“博得眼球受到追捧”的人既“受到法律的追究”,更受到“灵魂深处的洗礼”,而不再会让那些起来“亮剑”--“旗帜鲜明反对违反宪法言行的人”受到“冷嘲热讽、遭遇围攻、人肉搜索”,也才能彻底改变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的现实状况,相信这也是当前党中央习总书记“严肃法纪、依法治国、严明政治纪律”的题中之义。(扬鲁作于乙未年清明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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