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是“天人合一”?
《庄子·大宗师》,开篇即提:
“何为真人?”
“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
——这里,庄子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核心思想,也是儒、释、道、耶、穆、苏都欲而且已表达清楚但后世理解偏差偏落的最核心逻辑。
不管是“好,弗好”;还是“一,不一”,都要“一”。但这里的区别在于:
“一”的时候是“与天为徒”;
“不一”的时候却是“与人为徒”;
终极上都要“一”,兼具“天与人”,且“天与人”各自不相悖不相害,才是真人。
庄子究竟要表达什么思想呢?
首先,必须清楚“人”是如何产生的以及基本组成。
《礼记·礼运》:“是故夫礼,必本于大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其降曰命,其官于天也。”
“……鬼神,其降曰命……”的两个故事版本:
《旧约·创世纪》:“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人)。”
《古兰经·黄牛》:“众人啊!你们的主,创造了你们,和你们以前的人,你们当崇拜他,以便你们敬畏。……你们怎麽不信真主呢?你们原是死的,而他以生命赋予你们,然後使你们死亡,然後使你们复活;然後你们要被召归於他。”
先回顾一下孔子有关“礼和义”关系的阐述:
“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讲信修睦而固人之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也。所以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窦也。”
“故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义者,艺之分,仁之节也。协于艺,讲于仁,得之者强。仁者,义之本也,顺之体也,得之者尊。”
也就是说,礼也者,义之实也;义也者,礼之虚也。
“虚”是需要“实”来协的;“实”是需要“虚”指引的。
实,更多的是指“人之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也。”也即源于“尘土”的“眼耳鼻舌身意”这些人的肉体形态——人体的解剖生理系统;
虚,更多的是指“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也即源于“上帝的灵(Spirit)”的人之精神或“生气”(Soul)或“末那识、藏识”——人体的藏象生命系统。
虚实的结合才是“有灵(Soul)的活人,名叫亚当”,而虚实的完美结合“达天道顺人情”。“虚”与“实”不能偏废:
偏向“虚”,所谓的“人”即是孤魂野鬼;
偏向“实”,所谓的“人”即是行屍走肉。
总之,偏废的结果使其“人”既不“强”也不“尊”。
其次,关键是,两者的结合及其满足和显现,如何达致“天与人不相胜也”?也就必须考察“天”和“人”之间的共存及其沟通机制上。则需参考佛学八识的人之识构成。
诸如藏识或无垢识其本身是“不增不减不垢不净不生不灭”的,也是无所谓喜好不喜好的,所以有“其一也一”。但它不能受染或遮蔽,这时的“一”之“神识”或“能识”才可以把天道人情的本来面目显示得分毫毕现,认知正确无误了,其得益于“天”,所以说“一与天为徒”,这属于藏象生命系统的范畴;
而属于人的解剖生理系统范畴的“眼耳鼻舌身意”本身不是藏识或无垢识,所以说,以“眼耳鼻舌身意”为代表的人体解剖生理系统本身是“不一”。但“眼耳鼻舌身意”及其“喜怒哀乐”本来也是人的率真质朴之情义,率性发挥、尽情释放、至诚相待、至诚无息就是了,也即不抑制、不失真、不扭曲自己的“喜怒哀乐悲忧惧”,该哭就哭,该笑就笑,但不因哭或笑徒增了别样的烦恼和执着。那么,“不一”也能够达到“一”的效果,所以有“其不一也一”。而以“眼耳鼻舌身意”为代表的人体解剖生理系统这副“臭皮囊”属于人之肉身这个范畴下的,所以才有“不一与人为徒”的结论。
之所以出现非“一”的情况,核心的节点在于第六识“意识”之外围意识。
由于八识中的“意识”处于枢纽的地位,且会由于顺转和逆转,使得八识之间的信息传递出现顺畅或执着扭曲与否的可能性是对等的,也即极可能成也“意识”败也“意识”。发挥“意识”的正向作用,就是要求“意识”不能起妨碍作用,而“意识”又是人自身可以主导和控制的,通过或借助对“意识”的能动性掌控,就可以使“意识”处于“无知也,空空如也”的状态,这就是“意识”不起妨碍作用的最高境界。林林总总的所谓修炼,也就是倾力打造和不断保持这种能动性的掌控能力。在这种境界下,所谓的涅槃或大光明状态就将随即而至,也就同时完成了“合”的过程。
总之,由于藏象之心神本身是无分别的,本身就是一,所以“其一也一”,但其源于天;
而解剖之身体不是藏象之心神,所以称之为“不一”。但基于“眼耳鼻舌身意”的释放本身是自然、率真、质朴的,而率性之谓道,道法自然,自然率真即是“一”,所以有“其不一也一”,但其属于人。
如此,“天一”了,“人一”了,两系统就已各复其性并和谐发展——“天与人不相胜也”(胜,超过,占优势的意思),这就是庄子所谓的真人。其实“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终极上讲就是“天人本一”。
当然,单纯追求“与天为徒”的“一”,其状态极致,即如有些高僧大德的虹化;
单纯追求“与人为徒”的“不一”,其状态极致,即如婴儿般的纯洁率真之生存状态。
上述这两种单纯的极致状态,并不是“人”这种生命形式平衡的、自觉的和成熟的状态。
游刃有余地自由出入并兼顾“一”和“不一”——“天与人不相胜也”,共同达到“一”的境界,彼此不相害不相悖,也就是“合”的过程,此“一”非数字上的一个两个之属,乃是无分别、纯真率性之意;此“合”也不是“统一”或“一体化”的意思,乃是“一和不一”的共同处“一”。其状态极致,即如庄子所描述的“真人”。“真人”即是“人”这种生命形式平衡的、自觉的和成熟的状态。
至此,“天人合一”这个中国人几乎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概念也就撩开了其神秘的面纱。注意,“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是分别就“天、藏识”和“人、眼耳鼻舌身意”而言的。但,“人”这种生命形式是集成了上述两者的,那么,实现或达到更高层次上的能力之标准,就是游刃有余地自由出入“一”和“不一”,具备了这种素质则是“人”这种生命形式的最高境界。
子曰:“从心所欲,不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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