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教形态——当本体被预设为某种精神性的存在时,或者说人们的精神取向被本体化时,即表现为超验的有神论宗教。这种强势宗教是宗教子系统的本位形态,或者说是宗教型文化的意识形态。如照基督教“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教义,“圣父”表示精神性的本体,“圣子”表示信徒,“圣灵”表示制度化的修行实践,三位一体意指人神结合。宗教一词(religion)源自拉丁语“结合”(Religio),表示灵魂与神之间的重新结盟,引申为人对精神本体的信仰、义务和崇拜。
2)准宗教形态——准宗教不设置精神性的形上本体,或者说人们的精神取向未被本体化(圣父缺位),故表现为自然主义的泛神论或伦理型宗教。如佛教所谓“我法二空”,如儒教所谓“祭神如神在”,“子不语怪力乱神”,而释迦牟尼与孔子既不是先知也没有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弱势形态的准宗教往往是政治子系统在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的反映,或者说是政治型文化的意识形态。伦理道德之不同于一般宗教在于其经验性和世俗性,如祖先崇拜即是一种基于人的“神灵信仰”。
3)非宗教形态(也即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否定意识形态本身固有的精神取向,更对精神性形上本体预设不予认同(圣父圣灵缺位),因而是经济子系统的意识形态表现,或者说是经济型文化的意识形态。如启蒙运动以来高倡信仰个人化的西方社会主流思想,也即自由主义,可概括为“对自然的帝国主义态度、对传统的虚无主义态度、对科学的盲目崇拜、对理性的过分迷信以及对自由的单向度理解等。”(参阅王治河《中国的后现代化呼唤第二次启蒙》)所谓信仰个人化,指的是人的精神追求完全退缩到个人良知层面,因而呈现出自由、多元的状况,缺失了外在的权威和客观标准。
4)虚无主义——虚无主义否定任何本体的存在(圣父圣灵圣子均缺位),我们毋宁将之视为生物子系统的意识形态表现。虚无主义的现代代表尼采宣称“上帝死了”,因而在意识形态领域与自由主义区别不大(或许自由主义还承认人的良知,而虚无主义则否认人有良知)。它包括主张“道法自然”的中国道家,还有推崇非中心、非基础、非本质、边缘化、碎片化、非理性等的西方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文化异端,虚无主义实质是对主流文化的反动,故在当代物质性本体濒临瓦解之际,有其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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