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农民工队伍不断扩大,择业能力不断增强,并逐渐形成有地域特色的品牌劳务。但调研显示,他们在生存上仍缺乏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和权益维护;在个人发展上仍缺乏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和公民意识;在融入环境上仍缺乏社会关系、信息渠道和公共服务;在业余生活上仍缺乏文娱活动、社会参与和精神生活;在心理上仍缺乏社会信任、安全稳定感和精神归属。
农民工,一个必须认真面对的群体,一个事关国泰民安的全局性话题。
流动就业是农民工就业的结构特点
根据江西省对农民工就业状况的调查,农民工流动就业呈现以下几个特点:就业地域多元化,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就业时间呈延长趋势,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
调研显示,2009年,江西省外出务工人员突破700万人,其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务工的占80%以上,在省内流动就业的农民工有近200万人。农民工流动就业主要分布在加工制造、建筑工程、餐饮服务等领域。从流动就业所在企业类型看,由过去集中在小企业,逐渐向园区企业、大企业和知名企业转变。调研发现,由于加大了技能培训力度,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择业能力均有所增强。2009年,江西省共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37.30万人,技能性培训60.79万人,培训后就业人数达66.88万人。
调研还发现,农民工外出就业时间呈延长趋势。2008年以来,流动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90%以上;外出务工时间在6个月以下的正逐年减少。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原因,由受不可抗力影响被动返乡逐渐转变为近家择业、结婚生育或季节性返乡。说明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从临时性、兼职性就业向长期性、稳定性就业转变。
值得一提的是,江西农民工流动就业已逐渐形成别具一格的地方特色,打造出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规模和实力的劳务品牌,如北京的“吉安菜帮”、深圳的“姚圩洗车”、上海的“广丰挖掘”等。一批立足于江西本省的“缝纫之乡”、“电焊之乡”、“车工之乡”、“厨师之乡”等劳务输出基地正在形成,品牌劳务正引领农民工从盲目型、苦力型就业向技能型、专职型就业方向发展。
农民工权益保障仍存在突出问题
江西省多年来的调研表明,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有9个: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障、工资恶意拖欠、工作严重超时、劳动安全保护、民主权利、文化教育、生活环境、技术技能培训鉴定。
江西省人社厅今年1月25日完成了一项对10345户企业的调查,涉及职工62.86万人,其中农民工51.45万人。调查结果显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为26.13万人,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50.78%.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后,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在逐年上升。但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的劳动合同很不规范,一些建筑、餐饮、服务等企业,招用农民工时仅与他们口头约定用工事项,内容仅包括工资和工时,而对于用工期限、权利义务、社会保障等均没有涉及。
农民工的社会参保率很低。据调查,仅有不到40%的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享受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不到20%,而高达60%左右的农民工没有享受任何保险。一些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甚至将减免或缓交各类社会保险金作为优惠政策加以实施。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仍很普遍。以上述调查为例,在接受调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2523户企业中,共涉及职工6.56万人,被拖欠工资达7989万元,其中农民工5.12万人,拖欠7534万元。以建筑行业为最,拖欠农民工工资5123万元。
影响农民工权益实现的主要原因
农民工的民主权利、文化教育、生活环境等问题依然严峻。由于身份不同,绝大部分农民工得不到应有的任用、升迁。江西省一位政协委员在提案中写道,新生代农民工构成了我国社会财富创造的主体,他们中大多数不是因为“生存理由”进城,而是将进城看作改变生活方式的机会,把个人的成长与发展看得比“饭碗”更重要。
调研得出的影响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和农民工队伍稳定的原因主要有:体制上的二元结构。城乡户籍管理的体制性障碍,使农民工在身份上备受歧视,导致其在劳保、社保、医保、教育等方面不能完全享受和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另外,由于劳动监察力量薄弱,造成执法监督严重缺位,农民工各项权益难以真正落实。
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欠缺,法律意识淡漠,也成为其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之一。一项调查显示,江西省农民工平均受教育年龄为8年,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约占84%.极少有农民工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更不知道遇到侵权问题该去哪里投诉。
调查发现,由于流动就业,农民工普遍缺乏安全感,特别是缺乏“五类安全感”,即经济来源、权益保障、社会认同、生活预期和心理健康。
提升农民工幸福感任重道远
提升农民工的幸福感将成为“十二五”期间的重大课题之一。江西省政协委员涂建在《关于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的提案中建议,加快城市化进程,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住房、教育、文化、医疗等制度,让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生活;为其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改革劳动就业制度,使农民工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同等的待遇;依法规范农民工的劳动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逐步提高农民工工资待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快推进社会建设,为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提供条件。
加大工会的维权力度,切实保障全体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工会的职能,让员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工会来维权。通过职代会等途径搭建起企业与职工沟通交流的平台。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观察机制,鼓励他们与同事、同学、同乡进行有效交流,让他们融入到企业文化中,逐步完成从“外来人”向“社区人”的转变。完善免费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工提供良好的休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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