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应用思维”的角度,谈俄罗斯外交官被杀事件
乐民
今天看到了“普京下追杀令,消灭俄外交官被杀事件相关凶手”的消息,想就此用我发明的“应用思维”理论进行一下分析。
事件:俄罗斯驻伊拉克外交官被杀。
反映:1、普京就此向俄特工部门下追杀令;2、普京向沙特亲王表示将对提供有关凶手消息者表示感谢;3、俄国家杜马表示,驻伊联军对此负有责任。
真相:?
利益:1、俄罗斯方面受损;2、?方受益。
分析:1、俄罗斯驻伊拉克外交官被杀情况属实;从普京下追杀令和索取情报可以证实不是俄罗斯自己下手,俄罗斯方面利益受损属实;以上符合“应用思维”中被动应对的情况,即利用发生的事件,无论其真相如何,采取对应措施,使之有利于我方发展。
分析:2、由于凶手没有到案,真相不明,无法根据事实进行反映;但无论事实如何,应当使之向有利于我方发展,所以俄国家杜马表示,驻伊联军对此负有责任。
分析:3、对于驻伊联军的所在国来说,无论是否自己所为,都从俄罗斯利益受损中获利。对于俄国家杜马表示,驻伊联军对此负有责任,则也符合“应用思维”中被动应对的情况。
分析:4、对于驻伊联军的所在国出于两种情况对此进行被动应对:甲、是驻伊联军动手或主使导致俄罗斯驻伊拉克外交官被杀;乙、不是驻伊联军动手或主使导致俄罗斯驻伊拉克外交官被杀。
分析:5、在乙情况下,驻伊联军可以并最好帮助俄罗斯抓获凶手或查明真相,并在抓获凶手和查明真相以前对俄罗斯的行为保持克制。(目前情况,实在不是发横的环境。)
分析:6、在甲情况下,驻伊联军的所在国必须在与俄罗斯达成“就驻伊拉克外交官被杀”谅解协议和保持缄默中选择一项。前者为短痛,后者为长痛;在自认为有力量和可能颠覆俄罗斯现政权、建立亲美政府的情况下选择后者较为有利,否则选前者较为有利。
分析:7、驻伊联军的所在国在与俄罗斯达成“就驻伊拉克外交官被杀”谅解协议以前,可以进行主动应对,即我方主动制造事件,争取我方利益。
分析:8、驻伊联军的所在国可以设法制造或抛出有利有自己而不利于俄罗斯的重大事件且不论真实性如何,根据其对俄罗斯利益的重要性与俄罗斯交涉。
分析:9、主动应对失败,驻伊联军的所在国被迫与俄罗斯达成“就驻伊拉克外交官被杀”谅解协议,补偿俄罗斯的利益损失,对外宣布官方版本的事实真相。
分析:10、应当充分估计驻伊联军的所在国决策层的智力,以正确了解其所处环境。
2006年6月3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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