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内阁会议今日或将通过“修改宪法解释”以解禁“集体自卫权”。
简单说明:首先,美国战后为了使日本非军事化,曾替日本设计了一部和平宪法。
然而,自韩战爆发后,该和平宪法的非战条例约束了日本的参战能力,而成为美国霸权主义与战略部署的绊脚石。于是美国又转而鼓励日本违背宪法规定,建立了一个超强大的“自卫队”; 同时,又援引「联合国宪章」第51条的“集体自卫权”条款,与日本签订了一个互相提供军事支持的“安全保障条约”。
无奈和平宪法明文规定不允许日本采取任何军事手段解决国际纠纷;再加上修宪门坎过高,也无从加以修改(必须由两议会三分之二票数通过,再经公投复决),便只好鼓动安倍首相“走行 政手段后门”(即“内阁部长决议”),对和平宪法的“非战内容”做出“可以参战”的新解释。
如此,便绕过了合法修宪程序,赤裸裸地对宪法进行否决与践踏。
日本当局违宪之事其实从建立自卫队的那一刻便已开始。日本“保有单独自卫权”的主张虽然也是违宪,却也是历届政府早已达成的共识。因此如今内阁部长决议将“单独自卫权”扩展到“ 集体自卫权”,估计也会顺利通过。这一切,不过说明美国与日本为了达到军事目的,不择手段已是无以复加。
值得注目的是,日本一方对美国的军事支持又可延伸到什么田地呢?所谓“就近地区”、“相关国家”又是具体何指呢?理论上,只要美国在全球各个角落受到攻击,且无论伤害大小,都可 造成日本军事支援的理由与借口。换言之,日本政府的新措施、新承诺,无异于把自己绑在美国的战车上。
与之对比,德国同样是战败国,同样有一部和平宪法,而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它便老谋深算地继续欢迎美国驻军,而另一方面却坚决拒绝将中子弹与反战略弹道导弹系统及预警系统部署在德国境内。德国政府的考虑不外是,绝对避免将本国沦为核子战场,却同时又希望美军留下一部分驻军当作人质,以免美国政府轻举妄动。
日本,则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仔细加以观察,日本政府提出的诸种“理由”根本经不起推敲。譬如,一旦美国受到朝鲜袭击,美国几小时内便可将该国从地图上抹去,根本就无需日本代劳。 果真中、美或俄、美之间发生冲突,一个既无核武又无战略纵深地,更无核战承受力的小日本又在其间凑什么热闹呢?
说穿了,美国不过是借助日本的力量充当挡箭牌。如此这般,美国大可采取先发制人的“第一次打击”办法,摧毁中国或俄罗斯的大部分核武力量;而后,藉助日本(以及台湾)部署的预警 系统以及反导弹系统化解战争对手的剩余反击力量。至于,对手的第一次反击是首先攻击美国呢?还是日本(或台湾)?对美国而言似乎是无关紧要。这点,当许多人还蒙在鼓里之时,聪明的德国人早就是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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