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房价调控:房价是降还是继续升?
--------第三次房价调控:请你继续安心去做你的房奴!
(第三次房价调控的目标也是: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没有禁止地方政府天价倒卖土地;没有禁止房地产垄断买地和建房;没有禁止炒房;没有允许普通的工薪阶层购买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房;也没有允许普通的工薪阶层进行自建房、合作建房和集资建房;所以,普通的工薪阶层还是继续安心去做你的房奴。)
一、 天价房地产生的根源------是谁推高了房价!?
1、政府
任志强说:地价和房地产税费占了房价的一半,甚至达到了70%!
1)政府要倒卖土地生财
地价越高政府的卖地收入越多,所以政府希望地价越高越好,而地价高的前提条件是房价要高,也就是没有高房价就不会有高地价,所以政府是高房价的最先制造者和最坚决的维护者。从天价房地产政策的制定和天价倒卖土地,政府都走在天价房的最前锋!政府垄断且天价倒卖人民(公有制土地)的土地给人民,剥夺了国民对土地的拥有权和免费(或低价的)使用权。把“土地公有制”变成了“土地官有制”!
如:我的家乡政府的征地价格是:山地2万元/亩,水田5万/亩,而政府拍卖土地的起拍价是70-100万元/亩(这些钱最后都会通过房地产商的卖房转嫁到买房人的身上),政府倒卖土地得到的利润比毒贩倒卖毒品得到的利润还多得多!
2)政府也要从收取天价的房地产交易税费中生财
房价越高,房地产的交易税费也越多,所以,从收取天价的房地产税费的角度来看,政府也希望房价越高越好。
2、房地产商(房地产资本家)
资本家的本性是贪婪的。只要有机会,资本家会取用一切手段推高房价,然后用高房价对买房人进行掠夺,以得到资本家的最大的商业利润。
1)为了得到高地价,政府希望房地产商垄断建房和垄断卖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推高房价。(没有高房价就没有高地价。)
A、没有高房价就没有高地价!要使房价高到极限就必须让房地产商进行商业垄断,只有房地产商进行商业垄断,房地产商的房价才可以卖到极限的价格。所以,为了得到高地价,政府也必须扼杀自建房、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让房地产垄断买地、建房和卖房。
2)为了能收取更多的房地产的税费,政府希望房地产商垄断建房和垄断卖房。
B、没有住房的交易(住房的买卖)就没有天价房地产交易税费的收入!政府不但要从高地价上得到巨额的财政收入,也须要从天价房地产交易的税费中再次得到巨额的财政府收入。如果直接卖地给你让你进行自建房、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哪么没有房产的买和卖,政府就没法收取房地产的交易税费,这样政府的财政收入就会大大的减少。所以,政府为了得到巨额的房地产交易的税费,政府也必须扼杀自建房、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让房地产垄断买地、建房和卖房。只有房地产商垄断卖房,才能确保每一套房都经过交易,并能收取到天价的房地产交易税费。
3、银行
银行的作用是:通过房地产的信贷,直接推高买房人的购买力,从而达到间接推高房价的作用。
如:某人 要买房,但手中只有20万的存款,如果没有银行的信贷(房贷),哪么这个人买房人最多能买20万元每套的房子,也就是房地产商也只能卖20万元/套,否则房价高于20万之后,他就买不起了。有了房价80%的房贷之后,这个人可用他已有的积蓄用做首付,然后再加上房贷,这个人就会有了100万元,也就是通过房贷的放大作用,这个人就可以买得起100万元/套的房子,也就是房地产商就可以把房价卖到100万元/套,也不愁卖不出去。
4、炒房客
炒房客在房地产商垄断的基础上再一次垄断了房子的供给,把房价再进一步推高。
二、第三次房价调控:房价是降还是继续升?
最新的国八条的总调控目标也是: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没有禁止地方政府天价倒卖公有制土地;没有禁止房地产垄断买地和建房;没有禁止炒房;没有允许普通的工薪阶层购买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房;也没有允许普通的工薪阶层进行自建房、合作建房和集资建房。所以,本次的房价调控,这次调控对地方政府、房地产商、炒房客和银行的房地产财路没有任何干涉。
解读国八条:
1、房价最高多少,各地要公布
公布最高房价没有什么了不起!这个很容易做到。可以分住房的档次来公布!只要各个档次的房价涨幅不高于上面的要求就可以。-------------没有禁止地方政府天价倒卖公有制土地,没有起到打击地方政府推高房价和保护高房价的任何作用。(面对地方公有制企业的毁灭,地方财税的大减,三公消费的高高在上,公务员们的高工资、形象工程等,地方政府急需土地财政来补救。----------土地财政不取消,房价下跌无从谈起。)
2、多渠道筹集保障房
保障房不是让一般普通百姓购买的,只有最穷的人才能有机会购买保障房,所以,普通的工薪阶层不要希望你也有买保障房的份,还是去买高价的商品房去做的房高级房奴!----------通普通工薪阶层的只能购买天价的商品房没有变。(没有房地产商的通力合作,地方政府就不可能实现高地价和高的房地产税费的高增长,为了土地财政的收入,房地产商的商业垄断地位绝对不能动摇。----------一日不打破房地产商的建房垄断,房价就不可能下跌。)
3、不足5年转手,按卖房全额征税
加税:对炒房客来说,要么通过提高房价把税费转嫁到买房人的手上;要么就是少赚一点!并不影响炒房客们炒房。------------没有禁止炒房,且对抑制炒房没有多大的作用。(炒房客不是高房价的最主要推手,打压炒房客,而不取消土地财政和房地产商的商业垄断,哪是舍本逐未,治标不治本。----------房价不可有真正下跌。)
4、二套房首付须六成,利率不低于1.1倍
现在很多炒房客都是全额付款买房,提高二套房的首付和利率对主要的炒房客一点作用都没有。-----------没有禁止炒房,且对抑制炒房没有多大的作用。(银行还在支持炒房和疯狂的放房贷-----------房地产泡沫总有一天要破灭,次贷危机不可避免要发生。)
5、商品房用地不得少于前两年
地方政府对商品房的供给用地不得少于前两年。供给足够,但当房价下跌时房地产商不一定买地,同时房地产商也会少建房,从而用少建房的办法来保护高房价。如果把它改为:每年建的新房不能少于前两年就好了。这样才能确保住房的供给量稳定增长。---------------商品房用地不得少于前两年是不能确保住房的供给量稳定增加的。
6、有两套房者限买新房
炒房客们可以用其它人的身份证来买房,这样同样不影响炒房客炒房。-------------没有禁止炒房,且有两套房者限买新房抑制不了炒房客买房和炒房客。同时没有炒房客,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也同样要使房价高高在上。
7、房价上涨幅度超标,要约谈问责
这是本次房价调控的最终目标:控制房价过快上涨!-----------------这次房价调控的目标也不是降低房价。
8、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
面对高房价和高房租的掠夺,什么是理性消费,这是一句屁话。就象当你没有粮食吃时,别人说:引导你吃野草。你的感觉会怎样。---------------什么是理性消费?买不起房人,请你付高房租去租私人的房住!感觉爽吗?
附:2011年的最新国八条
1房价最高多少,各地要公布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2多渠道筹集保障房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3不足5年转手,按卖房全额征税
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4二套房首付须六成,利率不低于1.1倍
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5商品房用地不得少于前两年
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6有两套房者限买新房
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7房价上涨幅度超标,要约谈问责
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8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
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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