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新案是一场有预谋的欺骗
——论掌握张志新案话语权的文人们使用的材料属于文艺的范畴
2009年7月28日
掌握张志新案话语权的文人使用的材料属于文艺的范畴,文艺只有表达一种感情倾向的功能,不能作为史学的依据。但是如果有人试图把文艺当史学,那就是政客是有意而为之,不仅使用材料者本身品质低劣,手段粗糙笨拙,又经受不起历史的经验,早晚伎俩会被戳穿。
张志新案我和其他读者一样,并不掌握更多的档案史料,所以不能给读者提供更多的东西。但是我们从中还是能够看到在这个案件中一些文章的基本史料和逻辑错误。苏铁山老同志《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已经做了一些简单的陈述。
1、最基本的医学常识错误和事理逻辑错误。
比如张志新在1975年4月4日执行死刑前被割断喉管的说法,1979年6月13、17、24连续三日的《光明日报》都有文章提及张志新案,而且都提到张志新“被割断了气管或喉管”。显然,文章密集地提到张志新案,显然要有目的、有步骤地形成“舆论的规模”,从而控诉文革。
但是在这样一张大报中,居然出现了极其严重的常识性错误,一个被割断气管或喉管的人是无法继续存活的。苏铁山老同志说,“人们依靠常识,也可以判断出,一个被割断气管或喉管的人很快就会死亡,不可能参加宣判大会、上车押赴刑场、下车走到行刑地点。”仅凭这一点关键之点,张志新案件无论将来历史如何评价,都无法对这一点自圆其说。
1998年7月21日陈禹山的录音说:“张志新刑前已被逼疯。”而在1979年6月5日发表的《一份血写的报告》中写道:“1975年4月3日,张志新被加处死刑,立即执行,……。这天下午6时,办案人员到监狱向张志新宣读死刑判决书。张志新镇静如常。……我的观点不变!’第二天临刑前,张志新被秘密地带到监狱管理人员的办公室……,然后拉到全监狱犯人面前宣判。党的好女儿张志新脸不变色、昂首挺胸、怒目而视…… ”。陈禹山们一会儿说张志新疯了,一会儿又说张志新没有疯。
我不仅为他们造假的水平感到脸红,这种拙劣的手段不过是和“今天是和谐社会,也是不和谐社会”一样混蛋的逻辑,居然能够在这个事件上上下其手,大行其是,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某些集团编制这个欺世的大谎言目的就是以事情的残酷性来吸引人们的同情心,从而将引导人们改变对这一审判的看法。以感情引导理性,是比较高明的手段,但常识性的错误,却是致命的。
2、从历史学的角度来说,历史当事人、亲属以及朋友的叙述是所有的史料中最缺乏可信度的部分
日记、遗嘱、自传、回忆录等文献,可以总括到大口述史学中,在史料的价值考辩中属于价值最低的。由于历史当事人不能脱离当时的利害关系,所以这些史料深深地打上了主观意志,在这些史料中往往抛弃、故意隐瞒了对历史当事人不利的材料,而对有利的材料或事实夸大、强调。
因此,在一些史学理论的价值判断中,倾向于将日记、遗嘱、自传、回忆录等文献视为小说等文艺题材。
比如,对《蒋介石日记》的基本看法,历史当事人蒋介石并不是脱离事态进程独立创造日记的。他在撰写日记的时候,一定能够预料到在他死后,日记的公布是早晚的事。因此,日记中必然要有意识地倾注某些观点。说《蒋介石日记》能够使国共关系重写,是一种对史学不了解,甚至是极其幼稚的说法。
前几年流行的《秦桧遗嘱》也是一个例子。评价一个历史人物,不能从他说什么来评价,而是应该从他的行为客观上造成的结果来评价。每个有知识的人都有能力自圆其说,都能够为自己的行为做辩护。如果不从历史的客观结果来评价,而是以个人的说法来评价,那就是唯心主义,更不会得到什么真正的历史实情。
陈禹山以及一些的引用材料,几乎全是张志新亲属的叙述。这些口述的材料缺乏最基本的可信度。希特勒的亲属如果得到政治上发言的机会,那么绝对会把希特勒打扮成人类的救星和一个受害者。
这说明,在政治斗争领域,史学往往受到政治的左右,从而失去了辨别史料的机会。政客为了达到某个政治目的,不会允许你辨别史料。历史的客观性,只存在于历史当事人和历史当事的统治集团完全失去和这段史料的利害关系时才能够出现。这是历史真实性的一个必要但是不完全绝对的条件。
3、有目的地使用某些有利的材料而隐瞒某些不利的材料
在张志新案中,这些文人的手法就是取其所需,而有所隐瞒。只引用对其观点有利的部分,而对于那些有损于张志新“伟大形象”的材料,全部遮蔽不谈。
比如张志新的“婚外情”,这即使是在今天这个时代都受到强烈谴责。何况,脱离意识形态环境,无论在任何一个时代,以面向公众、完全公开的形式辱骂一个国家的最高领导人,都属于犯罪行为。
苏铁山同志继续写道:“陈禹山们在编写《一份血写的报告》时有意掩盖了如下重要的事实: 1、张志新在公开场合多次书写张贴大量直接针对毛泽东主席的反动标语,包括‘打倒毛泽东’、‘绞死毛泽东’、‘油炸毛泽东’、‘千刀万剐毛泽东’等等。2、张志新在公开场合及开会时多次高呼上述内容的口号。3、张志新在她自己的‘毛选四卷’上书写了大量的攻击、漫骂毛泽东主席的言论。4、张志新还有攻击、漫骂周恩来总理的言论。5、1973年11月16日张志新与其他犯人参加‘批林批孔’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等口号”等等。
即使是今天号称开明的时代,在私人领域你辱骂国家最高领导人没有管着你,你敢在电视台、报纸、杂志刊登辱骂国家领导人的声明吗?某些左翼群众合理合法地纪念毛泽东尚且要遭受法律的不公待遇,张志新生活在今天就能够为社会所容?
这正如一个贪污的官员,在侥幸离开大陆以后,立即成为一个“一向支持西方民主的人权斗士”一样荒谬。
如果我们在2009年出现了这样一个女人,她有多种婚姻不良的记录,同时触犯了国家的一般法律,她却说:“我是一个为建立公平、正义、有法纪、保护婚姻和家庭的社会而奋斗一生的人”,你能够相信她,以及她的亲属说的话吗?这和相信一个骗子何异?热比娅将自己打扮成一个制度的受害者,但是实质上她是一个刑事犯,证据和说辞,你相信哪个更多一点?
宗教是骗子,政客则是十倍的骗子,这话一点不假。善良的人们,总是象被愚弄的工具,然后政客们再假惺惺地表达出一种粘稠状的“民意”:
“张志新是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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