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个人品质”有问题吗?
太平县人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社会上刚开始非毛反毛,连党报上也曾出现精英们对毛主席个人的攻击。上层人物及其他们所制定的“决议”说毛泽东“听不进不同意见”, “个人专断”。那么下面就有人跟着说毛泽东“个人品质有问题”。为什么呢?因为只有他毛泽东说出这样的话:“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进而发动了“文革”,打倒了一大批“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如果“个人品质”没有问题,如果不是心胸狭隘、气量狭窄,如果不是容不得别人,怎么会出现这种判断呢?怎么会有这种做法呢?
“实事求是”被说成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同样现在“实事求是”也被誉为“邓小平理论”的精髓。那么到底是毛泽东的“个人品质有问题”,还是那些非议毛泽东的人“个人品质有问题”呢? 实事求是既然是“精髓”,那么我们就用实际的例子来给这个问题作个解答。
一、刘少奇、王光美专案。
1968年10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批准了关于对刘少奇的“审查报告”。通过决议,开除其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保留其公民身份与政治权力,但不予诉讼法律。而“王光美专案组”的“审查报告”,由下而上一致意见均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经“中央文革小组”报请时任中央主要的领导人,仍然都是一一圈定为“死刑”, 最后呈报毛泽东主席处。
1970年7月7日 毛泽东对“王光美专案组”关于王光美处理意见的报告的批语:
暂时还不宜判刑。一切这类专案,对罪犯都宜调研从严,处理从宽,保护犯人,使他们感觉有出路,以便保存活证据,对将来有利,此事请中央一议。
毛泽东
这个批语实际上是“刀下留人”,同时也认定了“犯人”,并提请“中央一议”。即使是在党内斗争最为激烈的时刻,也要“保护犯人,使他们感觉有出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王光美不仅“刀下留了人”,而且就是连普通的徒刑也没有予以追究。从此“调研从严,处理从宽”便成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具体化政策。可以看出,在处理“王光美专案”程序上是符合毛泽东主席给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所制定的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这里没有表现出毛泽东的“听不进不同意见”和“个人专断”,反而体现了毛泽东关于党内路线斗争,所持有的共产党人的政治性和原则性。
中国共产党解决党内矛盾历来是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作风,提倡并要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包括反对过自己的人”。 1976年毛泽东在谈到此类问题时总结说:刘、林根本不愿意作自我批评,不是人民内部问题,而是走到了对抗方面去。“对犯有缺点和错误的人,我们党历来有政策,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互相帮助,改正错误,搞好团结,搞好工作。”(中共中央文件中发[1976]4号)
精英们所说的毛泽东“个人品质”有问题从何谈起?!
二、林彪、xx专案。
(此段略。此段历史资料本来是公开出版的内容,其他任何网站都可以刊登。但是由于亲美反毛卖国势力一直在利用其掌控的权力,试图捕风捉影式地给罗织罪名,以图封杀。所以此段内容不在这里发出。)
此段内容见:http://bbs.sogou.com/481362/_0GoWEqpy9SKBAAAA.html?p=40030400&dp=1&w=04000000&dr=1
以上是关于刘少奇、王光美与林彪、“xx帮”的二个不同的处置方法的事实专案。在这里只把刘少奇、王光美作为历史人物,作为一件历史事件,同样把林彪、xx帮也作为历史人物,作为一件历史事件。不对案件的性质作评论,只取其案例的处置方法,“实事求是”来说明一个问题。
作为一个领导人,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有一个坦荡的胸怀!古人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将军额头能跑马,共产党人就是要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素质。一个人的坦荡胸怀是由他所追求的理想和奋斗的目标所决定的,体现在他的知识结构、思想水平、见识深浅、道德水准上。
没有马克思主义知识水平,道德水准又低,难免不出现报复心态!那么这样的人来揣度伟人岂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吗!
“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从对刘少奇、王光美的专案处置,对比林彪、“xx帮”专案的处置,我们可以看出毛泽东是一个正真具有坦荡的胸怀的人,他“天下为公”,要求共产党人做到的事,他自已是首先具有的。
按精英们所说的,如果毛泽东的“个人品质”有问题吗,那么整个共产党岂不都是“品质有问题”了?!这也许是精英们精心设计的,一步步的深化,所希望出现的最后结果!
201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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