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918战争
——揭穿日本军国主义称“战争”为“事变”的阴谋
:九一八战争研究会 张一波教授 王建学教授 石恒利研究员 刘庆怀
关键字:“918事变” 918战争 东京大审判 14年抗战 14年“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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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研究活动的逐步深入,有关918战争的史料、线索、证据越来越多,研究的内容更加广泛,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增强。今年,是918战争74周年,三个60周年纪念;14年中华民族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14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818日本无条件投降60周年。在纪念这样难忘的国难、国耻和纪念三个60年的日子里,日本右翼势力却更加甚嚣尘上,十分猖獗,不仅念念不忘妄图翻这段历史的案,还加紧了鼓噪再战舆论的险恶步伐。因此,我们加强918战争的研究,明确918战争的性质,不仅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是尊重史实,正视历史,真实反映历史本来面貌的需要;是遏制日本军国主义复活,防止历史悲剧重演,维护亚洲和平乃至世界和平的需要;是妥善处理一系列战争遗留问题的需要;是总结历史教训,以史为鉴,开辟未来,发展世世代代中日友好关系的需要。
第一章 “918事变”必须改称918战争
第1节 事情的真相。1931年9月18日夜,日本驻中国的关东军自炸沈阳柳条湖附近的铁路,反诬中国军队所为,突然炮轰北大营,袭击中国东北军,并同时向沈阳市中心和机场进攻。然而第二天,也就是1931年9月19日,日本驻国际联盟的代表芳泽谦吉,故意轻描淡写地发表声明说:请国联不必重视此“地方事件[1]”。“918事变”的用语从此出笼。
自此,日本历代内阁违反国际战争法规规定的称谓,坚持把这一事件叫做“事变”,这是日本人有意歪曲历史事件的性质,编造的错误概念,从此一直被国内外错误地沿用了74个年头。
第2节 日本称“事变”的用心。众所周知,“事变”和“战争”是两个概念,其性质是有很大差别的。《辞海》是这样解释的:所谓“事变”,即突然发生的重大的非常事件;有的解释为非常变异的事。以上两种解释的要点是“非常”和“变异”,但都没有表明事情的性质。显然,用“事变”这个模糊的词语,远远不能表达中日两国军队交火的血腥事实,更不能表达此后的14年中,日本军队大规模进攻整个中国的罪恶事实了。我们再看看什么叫“战争”?
所谓“战争”,即为了一定的政治目的进行的武装斗争。有的解释为国家或集团之间的武装斗争。大家知道,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是流血的政治,是解决政治矛盾最高的斗争形式。日本军国主义怀着妄图灭亡中国继而称霸亚洲,变中国和亚洲各国为日本殖民地的政治野心,入侵别国国土,把大炮和刺刀强加在别国人民头上,实施惨无人道的法西斯暴行,这是赤裸裸的战争行为。不仅如此,继918战争之后,日本每侵占一个地方统统都叫做“事变”,诸如“上海128事变”、“华北事变”、“77事变”、“813事变”等,甚至把历时14年的侵华战争至今仍叫做“支那事变”。不难看出,日本当局之所以叫“事变”,其用心只不过是耍弄掩耳盗铃的政治流氓手段,借以达到掩盖、否认、逃避其发动侵略战争的罪恶罢了。
第3节 历史的宣判。早在1907年10月18日,包括日本在内的26国出席的第二届和平会议在荷兰签署的《关于战争开始的公约》中规定:“除非有预先的和明确无误的警告,彼此间不应开始有敌对行为,警告的形式应是说明理由的宣战或是有条件宣战的最后通牒;战争状态的存在必须毫不迟疑地通知各中立国,并且只有在中立国接到通知之后,对他们才发生效力。[2]”日本军队在中国的腹地乘中国军队之不备,无端地肆无忌惮地突然向中国军队开炮,是公然违反国际公约的地地道道的侵略战争行为。发动这场侵略战争的战犯,在接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时谎称:“日本历代内阁都不承认在中国敌对行为是战争。[3]”,“日本和中国之间没有存在着战争的状态;纷争只是‘事变’,所以不能适用战争法规;抵抗日军的中国军队不是合法的战斗员,仅仅是‘土匪’。为了消灭在满洲的‘土匪’,所以开始了无情的作战”,“所以陆军拒绝给战斗中被俘虏的人以俘虏的资格和待遇”。[4]尽管从1931年9月18日至今的74年中,日本历代内阁仍然顽固地坚持称它为“事变”。然而历史是最公正无情的。1948年11月4日,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反人道罪(即反人类罪),对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28名甲级战犯进行了历史的宣判,并认定1931年9月18日日本军队袭击沈阳东北军北大营是中日战争的始发点。918是战争不是“事变”,日本内阁坚持叫“事变”的做法是违反国际战争法规的犯罪行为。
第4节 “事变”必须改称战争。“事变”和“战争”的称谓之争,不是使用词语之误,也并非仅仅是史学和法学范畴的学术之争,而是要不要尊重史实,要不要坚持历史定位,要害是侵略与反侵略、邪恶与正义之间的斗争问题。其一,“事变”的称谓模糊了战争的性质,掩盖了日本侵略中国进而称霸亚洲的罪恶阴谋。其二,事实是日本军队严重违反国际战争法规,无端地向中国军队开炮,进行长达14年的武装侵占,血腥残害中国民众,疯狂掠夺中国财富。其三,“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早在1948年11月4日就批驳了“918事变”的提法,对日本战犯的判决书中明确指出:“我们认定对华战争自1931年以后是侵略战争[5]”。其四,74年来,日本一方面对侵华暴行不反省、不道歉、不谢罪、不赔偿民间受害损失,大伤中华民族乃至亚太人民的尊严和感情,激起了亚太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强烈愤慨;另一方面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还大张旗鼓地歌颂战犯,公然为其惨绝人寰的侵华暴行歌功颂德,再三地修改历史教科书达105处之多,说什么侵华是为了“大东亚共荣”才“进出”中国,是“自卫战争”,疯狂叫嚣“国土是用刺刀来划分的”,“蒙满是日本的生命线”,公然翻国际军事法庭的案,鼓噪再战舆论。总之,从1945年日本投降至今的60年,是日本法西斯歪曲篡改历史的60年,是日本否定侵华罪行的60年,是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亡我中华民族贼心不死的60年,现在又想“入常”。因此,我们要警惕日本军国主义复活,坚决地与日本极右势力进行针锋相对地斗争,防止历史悲剧重演。其五,改“事变”为战争,可以彻底消除这一殖民文化的烙印。日本历代内阁顽固地坚持叫“事变”,把中国军队称作“土匪”,是有其罪恶阴谋的。不能日本叫“事变”,我们也叫“事变”。但,如果我们仍坚持叫“事变”,本质上就等于日本说是“地方性事件”,我们也说是“地方性事件”;日本说“不必重视”,我们也就不去重视了;更不能对日本把抗日军队叫做“土匪”听而不闻。我们必须郑重地、严肃地、坚决地进行拨乱反正,为“918”正名,把“918事变”的称谓改为918战争。
第二章 918战争打响了14年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第一枪
以前,每当谈起抗日战争,许多人习惯称之为“8年抗战”。但在20多年前我们就提出了14年抗战的主张,而且我们这一代人有责任恢复历史本来面目。中国的抗日战争是14年(抗战第二阶段,从77战争划分历战史阶段是8年),即于1931年9月18日开始。这一天日本军国主义打响了第二次侵略中国的第一炮,中国东北军许多爱国官兵不顾蒋介石的“不抵抗”命令,奋起自卫抗击,违令抵抗日本侵略者的进攻,“不抵抗的抵抗”,在王铁汉中将率领下打响了中国抗日战争的第一枪。我们不妨着重回顾以往被忽视的1931年至1937年,这6年抗战争第一阶段中华民族全国抗日战争的情况。
第1节 自918开始的抗战是全民族的抗战。中华民族富有团结战斗宁死不屈抵御外来侵略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是个民族凝聚力很强的民族,任何侵略者在中华民族面前都将注定以失败而告终,不愧是屹立世界之林的伟大的民族。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极大地凝聚了中华民族团结御敌的勇气,激发了全国人民尤其是东北广大人民的奋起抗击。1931年9月18日夜,驻沈阳北大营中国东北军王铁汉等部队,面对日军的猖狂进攻,置蒋介石不抵抗的命令于不顾,不屈不挠,冒死突围,奋勇抵抗,打响了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第一枪——史称撤退战役。
据最新发现的日本方面的资料证明,当晚作战日军伤亡25人。随后的14年,广大东北人民从来没有放下抵抗日寇的武器,展开了广泛而长久的抗日斗争。凡是有爱国之心,不甘心当亡国奴的中国人,不分男女老少和工农商学兵,以多种形式纷纷投入到保卫国土、保卫家园的抗敌斗争中去。他们自发地组成义勇军、救国军、自卫军等抗日武装队伍,原来的一些绿林队伍如红枪会、大刀会等也积极投入到抗日斗争中来,形成了浩浩荡荡的100路抗日义勇军。一年之后,这支队伍达到40万人,活动范围达102个县,开辟了反法西斯战争的东北战场,其辉煌战绩被光荣地载入史册。除了辽宁最早的义勇军高鹏振、黄显声、唐黎伍、郭景珊、邓铁梅、苗可秀外,在北满值得一提的是原国民党黑龙江省政府代主席马占山,在1931年10月日军进攻黑龙江的时候,马占山率部奋起抗战,于11月4日晨,在黑龙江省南部的中东铁路嫩江桥畔,马占山率领约500名骑兵,迅猛冲入对岸的日本关东军多门二郎师团属下的村井旅团驻地,该旅团的日军大部被歼,旅团长村井少将切腹自杀。这是抗日初期,中国军队取得的第一个大胜仗,极大地鼓舞了全国人民的抗日斗志。918战争的爆发,激起全国人民和海外侨胞的无比愤怒,纷纷以多种形式声援和支援东北人民的抗日斗争。全国各族人民,在高昂的《义勇军进行曲》中,自觉地纷纷投入到抗日斗争的洪流中去。
第2节 中国共产党始终是抗日斗争的政治领导核心。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抗日战争的全面胜利和全民族的彻底解放。中国共产党从来都认为,广大人民群众才是抗日斗争的最伟大的力量。党对义勇军的抗日武装斗争给予极大的支持和引导,并多次发表宣言,提出以民族革命战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的主张。战争爆发的第二天,即9月19日,中共满洲省委就发表了《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武装占领满洲宣言》,指出“只有工农兵劳苦群众自己的武装军队,是真正反对帝国主义的力量[6]”,提出了武装抗日的策略,把工人、农民、士兵作为武装抗日的中坚和根本力量。9月22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日本帝国主义强占满洲事变的决议》,要求满洲省委“加紧在满洲军队中的工作,组织它的兵变与游击战争,直接给日本帝国主义以严重打击[7]”。10月21日,周恩来以伍豪的名义撰写题为《日本帝国主义占领满洲与我们党当前任务》,指出“反帝的民族革命运动是要动员广泛的群众来参加,而且要长期支持这一运动,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现在救国义勇军的组织已成为工农劳苦群众普遍的要求,我们要领导与工农及一切被压迫民众自己组织武装的救国义勇军”[8]。
中国共产党先后派遣大批党、团员和骨干分子到义勇军中去工作。如1932年春,中共北平市委共产党员冯乃革、邓昶等和共青团员李兆麟、林郁青到辽阳活动,组建了第22路义勇军等。1932年,中国共产党在磐石、海龙、延吉、汪清、安图、珲春、巴彦等地建立了抗日游击队。1933年1月,中国共产党收编和改造了东北各地的抗日部队,建立了党对这些军队的领导。1934年春,在蒙江成立了江南抗日联军总指挥部,杨靖宇为总指挥,同时在珠河成立了哈东抗日联军总司令部,赵尚志为总司令。1936年,根据中央和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指示,在杨松直接发动、组织、统帅下,正式成立了“东北抗日联军”。从1937年春开始,抗日联军所属各军合编为第一、二、三路军,共4万5千多人(号称10大联军10万人)。杨靖宇领导的第一路军战斗在辽宁省东部山区;周保中领导的第二路军战斗在吉林省东部地区;先是赵尚志领导,后来是李兆麟领导的第三路军战斗在黑龙江省的山地和平原上。共产党领导的三路大军在东北战场,在敌后广泛开展游击战争,粉碎了敌人多次“大讨伐”,有效地打击和牵制日军大量兵力。仅1937年,抗日联军就牵制日军兵力4个师团和4个独立旅团、5个独立守备队、5个飞行联队,约占当时日本陆军总兵力的25%,东北战场对全国的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场,起到了战略上的积极配合作用、牵制作用。据记载,自1931年,日本关东军在与中国东北抗日联军作战中共伤亡72000多人,牵制了100万关东军。
第3节 抗日烈火烧向全国。918战争爆发后,日本以中国东北作为军事基地开始实施霸占整个中国的罪恶阴谋,急不可待地向中国内地大举进攻,抗日战争的烈火烧向全国,而且越烧越旺。
1932年1月20日,乔装成僧人的5名日本间谍,在上海纵火焚烧中国三友实业社总厂,并杀伤数名华人。当天下午,日本人又捣毁中国商店10余家,上海市民忍无可忍被迫奋起反抗。驻上海日本总领事对上海市政府提出无理要求:①市长正式道歉;②立即逮捕击毙日僧之凶犯;③偿付抚恤金及医疗费;④适当处置抗日运动;⑤立即解散所有敌视日本及抗日之各团体。同时,日本借口开始向上海增兵。1月28日,日本突然向上海闸北发起进攻。由蔡廷锴、蒋光鼐领导的国民党19路军,在全国人民抗日运动的影响和中国共产党“枪口一致对外”的号召下奋起抗击,展开了著名的“128淞沪抗战”,也就是日本诡称的“128上海事变”。
上海各界人士组织了反日救国会,纷纷参加抗日义勇军、运输队、救护队等,积极支援抗日前线。在上海军民的英勇斗争下,淞沪抗战坚持了1个多月,使日本侵略者遭到沉重打击,四度更换司令,死伤1万余人。
1933年1月3日,日军攻占山海关,侵入中国华北地区。3月5日,日军占领中国热河省会承德,接着又进逼长城线上的喜峰口、冷口与古北口等地,发起长城之战。3月9日,当日军进犯喜峰口时,宋哲元、冯治安率领的29军顽强抵抗,连夜派出500人组成敢死队,手持大刀,登山与日军进行白刃格斗,砍死日军1000余人。与此同时,商震、关麟征所部分3路抄敌侧后,夺回冷口。日军在侵占中国长城以北地区后,于1935年向国民党政府提出华北统治权的要求,并从中国东北三省调动大军向中国华北地区大举进犯。接着,又进军冀东、山东等中国的中部地区,日军每到一地,都遭到中国人民的奋勇抗击。
面对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疯狂侵略,中国共产党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193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通称“八一宣言”),号召全国人民在亡国灭种的大祸迫在眉睫的时候,无论过去和现在有任何政见的利害的不同,都应当团结一致,共同抗日。共产党的这一主张,受到全国各界人士的普遍赞成,国民党东北军领导人张学良和第17路军领导人杨虎城接受共产党的主张,要求联共抗日,发动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于1936年12月12日在西安扣留了蒋介石,要求蒋介石停止内战,立即抗日。中国共产党从民族利益出发,主张在有利抗日的前提下和平解决这一事件,迫使蒋介石接受联共抗日的条件。这一事件的和平解决,对推动国共两党团结抗日,起到了重大作用。
总之,以上众多笔墨,仅借以说明,自1931年9月18日打响14年中国抗日战争第一枪开始,到1937年7月7日这6年间,在抗战史的第一阶段,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中国的步伐一天也没有停止,中华民族抗日的烈火一天也未平熄。其间,涌现出一大批抗日民族英雄。这战火纷飞的6年,是中国14年抗日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这6年的抗日战争同样都是全面的,并非局部的。因此,我们不赞成把14年抗日战争分为局部抗战、全面抗战,应当视为整个中国14年抗日战争的第一阶段。
第4节 应当尊重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定结论。1948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侵华战犯的判决书中明确指出:“我们认定对华战争自1931年以后是侵略战争。”在“中日战争及其阶段”一节中指出:“日本指导者虚伪地称为‘中国事变’或‘中国事件’的对华战争,由1931年9月18日夜间开始,到1945年9月2日日本东京湾投降时告终。这个战争的第一阶段,包括侵略、占领并统一被称为满洲及热河省的中国领土。这个战争的第二阶段,由1937年7月7日,日军继‘芦沟桥事件’后向北京附近的宛平发动攻击时开始,并包括以后的不断进攻。每次进攻后,就暂行巩固地方,以便准备更深入的进攻中国领土”。[9]关于中国抗日战争是否应从1931年算起,抗日战争到底是14年还是8年的问题,在这一国际公认的法定结论面前本来是不应当有何争议的。众所周知,把918说成是“事变”,本是鬼子话、协和语,是殖民文化的烙印。甚至,日本内阁为了避嫌战争,把中国军队说成是“土匪”,这都是日本军国主义的一个阴谋。因此,我们郑重建议,无论是国史和党史都应当尊重史实,坚持全民族抗日战争的观点和14年抗日战争的观点,对过去不恰当的表述重新进行修正。
第三章 918战争打响了14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第一枪
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起点问题,国内外史学界的争论中有4种说法:①有人说始于1937年7月7日芦沟桥战争,共8年;②有人认为,始于1939年9月1日德国入侵波兰,共6年;③还有人说始于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袭珍珠港,共4年;④众多国内外专家、学者则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始于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略中国,共14年。
关于918战争是“二战”,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起点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
第1节 日本发动 918战争战略总目标。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上并未出现真正的和平局面。作为战胜国之一的日本,兼收了战胜国和中立国的利益,在几乎没有担负战争开支的情况下,却从一战中获得了巨大利益,但好景不长,随之而来的却是全国性的经济危机。为了摆脱国内的政治和经济危机,同其他帝国主义一样,从侵略中寻找出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作为第一个发动918侵略战争的日本,其基本战略总目标是:首先侵占中国,继而侵占东南亚,然后征服世界。1927年7月25日,日本首相田中义一向天皇提出了旨在征服全世界的“田中奏折”。该“奏折”称:“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如果我们征服了中国,其他一切亚洲国家和南洋各国将会惧怕我们而投降。那时,世界上将会理解东亚是我们的,并且不敢侵犯我们的权利。掌握了中国的资源以后,我们就将转向征服印度、小亚细亚、中亚细亚以至于欧洲。大和民族要想称雄于亚洲大陆,第一步是掌握满洲及蒙古的统治权。”[10]这个“奏折”,清清楚楚地道出了当时日本权力机构妄图侵略中国,进而征服全世界的罪恶目的和阴谋,也恰恰是根据这个奏折,此后日本策划了侵占中国东北的918战争,以及相继发生在中国和东亚的侵略行动。正如“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中指出的:“为实行侵略战争的这类广泛计划,对这类战争之长期的复杂的准备以及实行,……他们的共同目的是藉准备和实行侵略战争来确保日本的控制,这是一种犯罪的目的。实际上不可设想还有什么比阴谋发动侵略战争和实行侵略战争更严重的罪行。因为这种阴谋是威胁了全世界人民的安全,而它的实行是破坏了全世界人民的安全。”[11]
第2节 战争的延续。日本的近代历史,是不断发动侵略战争的历史。战争和侵略是天皇制和帝国主义日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主要手段。不仅一次战争与另一次战争间隔非常之短,而且以短暂的间隔时间处理前一次战争的善后和进行下一次战争的准备。日本帝国主义以朝鲜为跳板,发动侵略中国东北的918战争之后,最多间隔几个月就开始发动下一次侵略战争。开始,还虚伪地制造一些发动战争的“借口”,可到后来就更加明目张胆和肆无忌惮了。战争一次比一次扩大,一次比一次疯狂,一次比一次残暴。战争连绵不断,一直延续了14年,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严正审判的形式,对计划、阴谋、准备、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战犯进行判决。
我们不妨对日本侵华战争升级情况简略列一个时间表:
1931年9月18日,日本借口“柳条湖附近铁路被炸”,发动了918战争,进而侵占了中国的东北三省;
1931年12月22日,日本以“讨伐辽西一带土匪”为名,发动辽西战役,于1932年1月3日占领中国的锦州;
1932年1月28日,日本以“伤害日本僧侣”为借口,发动了128上海战争;
1932年7月18日,日本侵犯中国热河省;同年12月8日,日本侵占中国的山海关;
1933年3月10日,日本向中国的长城线展开总攻击;
1935年10月,日本指使中国河北省的汉奸暴动,策动所谓“华北五省自治运动”,发动冀东战争;
1937年7月7日,日本对中国展开规模更大第二阶段芦沟桥77战争,并以中国为战争基地,向东亚各国进兵。
在全世界反法西斯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发动战争最早,而在德、意、日三个法西斯国家中投降最晚,也就是说,“二战”中的中国战场持续时间最长。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一直持续了14年,直到1945年815日本宣布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为止。因此,中华民族无愧于人类,在世界反法西斯的战争中,抗击最早,时间最长,伤亡最多,损失最大。这14年中,中国人员伤亡超过4000万人(按8年计算是3500人),经济损失达1万亿美元(按8年计算是6000亿美元),几乎占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一半。大量事实说明,中国人民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承受了巨大的民族牺牲。
第3节 战争规模。日本发动918战争侵占中国的东北三省不是最终目的,只是以此为基地,向四面扩张,把整个战场扩大到整个“蒙满”和整个中国,又逐步把战火扩展到整个东亚和太平洋地区,最早形成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远东战场中日战场、东北战场。无论是涉及的国家,还是投入的兵力、财力,以及战争的伤亡人数,整个远东战场绝不亚于在欧洲展开的西方战场的规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争中,中国是全世界参加反法西斯战争的主要国家之一,远东战场之中国战场是亚太地区的主要战场,中国人民是战胜日本法西斯的决定性力量。不仅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开始阶段,单独承担了抗击日本在国外的全部军事力量的任务,而且在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还极大地消耗了日本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仅1937年下半年,日本就在中国战场投入了2/3的陆军、1/2的空军以及1/2的海军。1943年,美军在太平洋战场开始战略反攻,尽管日本的处境已经相当困难,但仍将60%的陆军和45%的空军部署在中国战场上。因此,日本侵略军绝大部分是在中国战场上被消灭的。中国军队共毙、伤日军255万余人,占日军“二战”中伤亡人数的89%。
“二战”导致日本帝国主义无条件投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14年中国人民的长期抗战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是无可质疑的。正如日本历史学家伊豆公夫在《日本小史》一书中指出的:日本帝国主义的失败和投降,是有很多原因的,日本人也承认是14年的中国人民的民族解放斗争,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第4节 战争结局。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人民长期抗战的沉重打击下,惨遭重大的损失。在亚太战场上,日军在盟军的打击下节节败退,至使日本在军事上、经济上都陷入极其不利的境地,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于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以广播“停战诏书”的形式宣布无条件投降。于1945年9月2日,在东京湾内的美国军舰“密苏里号”上,正式举行了日本无条件投降的签字仪式,历时14年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宣告结束。
第5节 “东京审判”结论。1948年11月4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日本28名战犯,对东条英机等7名战犯判决绞刑。判决书的第一条罪状是:“控告全体被告,在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这一期间,以领导者、组织者、教唆者或同谋者的资格,参与共同计划或阴谋,欲为日本取得对东亚、太平洋、印度洋以及其接壤各国或邻近岛屿上之军事、政治、经济的控制地位。为达到此目的,使日本单独或与其他国家合作,对任何一个或一个以上之反对此项目的国家从事侵略战争[12]。”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对德国纳粹战犯举行了纽伦堡审判,对日本甲级战犯举行了东京审判。其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战争准备、对中国的侵略、对苏联的侵略、对发动太平洋战争、对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的犯罪等给予了历史的判决。肯定了计划、阴谋、准备、发动、实行侵略战争,即破坏和平是最大的犯罪。“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纳粹德国战犯戈林等22名的审判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甲级战犯东条等28名的审判,不仅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两件国际大事,也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创举。日本法西斯这段罪恶的历史,被永远地牢牢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铁案如山,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也翻不了此案。
注 释:
[1]刘华庭:《中国抗日战争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系年要录·统计荟萃——1931—1945》第28页。
(海军出版社,1988年版)
[2]王铁崖等编《战争法文献集》第42页。(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
[3]张效林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第451页。(五十年代出版社,1953年版)
[4]张效林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第454页。(五十年代出版社,1953年版)
[5]张效林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第533页。(五十年代出版社,1953年版)
[6][7]初兴佳等编《九一八研究》第234页。(吉林市文史出版社,2000年版)
[8]初兴佳等编《九一八研究》第235页。(吉林市文史出版社,2000年版)
[9]张效林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第268页。(吉林市文史出版社,2000年版)
[10]日本历史研究会编《太平洋战争史》第一卷第62页。(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11]张效林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第529页。(五十年代出版社,1953年版)
[12]张效林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第33页。(五十年代出版社,1953年版)
(200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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