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民族运动中的阶级斗争问题(3)
在民众党内,早在立党之前围绕着蒋渭水在党内的地位和角色一事就发生过激烈的争吵,蔡培火在转达日本警察当局的劝诫后主张蒋渭水思想倾向偏激进,不应成为党的主要负责人,引起蒋派成员的强烈反弹,蒋渭水本人称之为“甘心屈服于日本当局之意志”《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二册政治运动,创造出版社,1989,第147页。。紧接着,对于阶级问题的纲领解释案,蒋渭水与彭华英在事关民众党定位的第五条中,就民众党是“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政党还是会“考虑”无产阶级利益的政党问题各执一端,最后彭案获得通过。蒋渭水之所以没有再予抗争,是由于他本人此时也并不赞成在台湾实行阶级斗争,而是代之以阶级运动,以图化解劳资矛盾,搞阶级调和。也正因为如此,才能理解为什么早先在文协时代无产青年派攻击林献堂民族运动路线时,蒋渭水会与其采取一致行动,退出文化协会。
然而,历史发展的潮流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随着台湾工农运动蓬勃发展、共产主义思潮影响日益扩大,台湾贫困大众的阶级意识开始觉醒了,“农民组合遍设,工友会簇生,农作争议工人罢工到处频起,没有理解时势的资本阶级与支配阶级,不以合理的解决而专用弹压,遂渐渐激成了全岛的阶级斗争”。《合作继续抗争》,《台湾民报》昭和2年6月19日。于是我们看到了第一个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台湾共产党的成立,看到了新文化协会、农民组合接受了台共的指导成为其外围组织。民众党在这一历史潮流的强大推动下,也与工农运动(由于历史的原因,主要是工人运动)紧密结合了起来,史料记载:“台湾民众党结党以来,蒋渭水一派一方面发展联合农工商全阶级的全民运动——民族斗争,一方面认为应该在前线集结劳动者、农民大众,同时推行阶级斗争。于是热衷农民运动和劳动运动的指导,渐渐获得劳动团体和农民团体的指导权或努力成立这类团体。但在农民运动方面,当时已有全岛性之台湾农民组合。该组合已和劳动农民党、日本农民组合有联系关系,逐渐表明出其共产主义倾向。在岛内则与文化协会相联结,使民众党在此方面无甚发展。但在劳动运动方面,因改变方向后之文化协会的内部缺乏统制,乃乘其实践运动不甚活泼之际,强先争取已设立劳动团体之指导权,并企图进一步组织尚未组织之劳动者,因此有显著之发展。”《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二册政治运动,创造出版社,1989,第165页。历史资料表明,民众党领袖还深入第一线,领导和指挥工人罢工斗争,如高雄浅野水泥会社罢工、台湾制盐会社工人罢工等等,并且成立了全岛性的工人运动团体——工友总联盟,从而将日据时期台湾工人运动推向新的高潮。
工人运动的发展和民众党的深度介入,再一次引发了党内围绕阶级问题的大争论,1928年6月17日中常会上,彭华英与蒋渭水的辩论就突出暴露了党内矛盾的激化。《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二册政治运动,创造出版社,1989,第186~187页。
彭华英指出:“鉴于民众党现状专做劳动运动,甚至有人以民众党的名义推动劳动运动。如此煽动一般民众之阶级意识实非民众党之宗旨。党应根据政纲专做政治运动。”
蒋渭水认为:“民众党今日能被社会肯定、被官宪重视的原因,在于民众党背后有工友总联盟三十三团体及一万数千名劳动者。党不能轻视劳动运动,且对劳动运动之指导已明示在党的政策中。”
按照蒋渭水的思路,支持工人运动是党的政策早就明确提出了的,而从民众党的发展历程来看,正是因为党团结了广大工人阶级、支持工人阶级的反抗斗争、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台湾工人阶级的利益,才有着民众党自身的发展壮大,才会让日本殖民当局对民众党心存顾忌,才使得民众党能在台湾民族运动中占据不可替代的位置。支持工人运动既符合党的方针,也是民众党的历史使命之所在。这次争论显示,民众党内部在阶级问题上的两条路线的斗争激烈化、表面化了。彭华英随之提出了辞呈,他说:“民众党之使命在于纯粹的争取及伸张参政权,其行动必须是不出使命范围之外的绅士运动,但党内存在着异分子,我身为主干数度提出警告仍毫无反应,无视于民众党精神,只顾热衷于于指导劳动运动,逐渐使党的信望失坠了。”蒋派人员抨击其“已反动、或已当上总督府当局的走狗了”。《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二册政治运动,创造出版社,1989,第186~187页。
随着彭华英的退出及1929年1月10日党的中央常委会选出谢春木、黄周、黄旺成等为常委后,民众党已经基本上为蒋渭水及其同志所掌握,林献堂等人也不怎么参加党的日常活动了。蔡培火曾以中南部支部相对抗,但势力单薄难以为继。面对这一局面,林献堂、杨肇嘉、蔡培火等策划另组自治改革促进运动,继续其稳健、合法的体制内政治抗争运动,以最终实现台湾地方自治的目标。为了避免内部的纷争和混乱,民众党在给予参加自治联盟者以回归的缓冲期不见成效后,被迫开除了蔡培火、陈逢源、洪元煌等16名干部,林献堂随后亦辞去顾问职务,民众党正式分裂。民众党对外宣称是:“党内的资产阶级与反动的知识分子皆已退却逃避。”《无产运动与民众党的关系》,《台湾新民报》昭和6年1月17日。
第五部分民族运动中的阶级斗争问题(4)
日据时期台湾由于其殖民地社会性质,在殖民当局专制政权机器的庇护下,无论政治、经济还是教育、文化等等所有方面,作为统治民族的日本人和日本资本都占据了主导地位,台湾人民处于被压迫被剥夺的境地。因此,台湾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台湾人民与日本殖民主义的矛盾,台湾人民开展民族运动的主要对象是日本殖民统治者、日本资本家及其帮凶或“协力者”,这是日据时期台湾人民反抗斗争的主流。然而,除了民族矛盾之外,台湾社会同样存在着阶级矛盾,存在着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不仅有日本资本家剥削台湾工人农民,台湾本地资本也不是慈善家,他们也是靠剥削台湾工人的剩余价值来积聚财富,台湾本地地主照样不会免除台湾农民的租税。也就是说,日据时期的台湾社会阶级和阶级斗争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只不过是受民族矛盾这一主要矛盾的制约,阶级矛盾居于次要的地位,服从于民族矛盾的需要罢了。
什么是阶级?列宁曾给它下过经典的定义:“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都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他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选集》第4卷,第10页。阶级的划分主要是由各集团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地位、尤其是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来决定的。资本家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工人一无所有,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从而在生产体系中处于雇佣和被雇佣、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主权国家中阶级关系如此,在殖民地社会的阶级关系也是一样,其实质没有任何的改变。同样的在殖民地台湾,正如《台湾民报》所指出的:“贫弱的人们,受了富强的人们的虐待,世界上到处都是一样,因此人心发生一种阶级感情,是诅咒的感情,是争斗的感情,是贫弱的人要团结起来对富强的人宣战复仇的很可骇怕的感情吧了。”《台湾铁工所的劳资争议》,《台湾民报》昭和2年5月8日。如此看来,民族矛盾并不能掩盖阶级矛盾的存在以及在一定条件下阶级斗争的激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矛盾本质上是不可调和的。
日据时期台湾民族运动之所以能蓬勃开展,是全体台湾民众在台湾人民与日本殖民主义这一主要矛盾加剧的条件下,团结一致奋起反抗的结果。正因为只有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民族运动才有成功的希望,台湾工人、农民被普遍卷入到民族运动的大潮中来。而随着世界被压迫民族反抗运动的崛起和共产主义思潮对台湾的冲击,台湾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逐渐从一个自在的阶级成长为一个自觉的阶级,在台湾部分先进知识分子的引导下,他们的阶级觉悟不断提高,阶级意识空前高涨。农民组合、工会组织遍及全岛,“宛然春笋似的,一直簇生起来”《台湾铁工所的劳资争议》,《台湾民报》昭和2年5月8日。,农民与地主的斗争和所谓租佃争以及工人的罢工斗争,在矛头主要针对日本地主资本家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针对了台湾本地的剥削者,对此我们不能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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