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斗争
(丰碑★之八)
新中国的历史基础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和文化极度落后的、小农经济的农业国。如何在这样一个既百孔千疮又一穷二白的农业大国中建设社会主义,国际共运没有先例。以毛主席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义无反顾的承担起艰辛探索的历史创举。依据中国国情,在建设的实践中探索建设规律,毛主席带领我党不断深化和发展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客观规律的认识。
在人民公社的创建和运转初期,毛主席格外殚精竭虑。他以无产阶级革命家、人民公仆的责任感,密切关注人民公社的运行和发展动向,频繁深入各省区进行调查研究。在中央领导群体中,他总是最及时发现、最科学归纳、最坚决纠正该时期人民公社在体制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在人民公社的创建初期,“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干部特殊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损害着人民公社的健康发展。在当时的“五风”危害中,尤以“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对新生的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力损害最大,农民对此的意见也最大。
“共产风”的本质特征是混淆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原则界限。“共产风”既来源于干部队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某些模糊认识、也来源于人民公社试行体制中所含有的缺陷。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共产风”的问题,毛主席一边带头并带领全党深入学习马列的相关理论,从理论上努力探索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客观规律性。一边从实践上反复摸索我国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科学表现形式。如何在坚持发挥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一大二公优越性的基础上,既,使之成为发展农民群众根本利益、日益共同富裕的体制保障,成为妥善关照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有效防范两极分化的体制保障;又,成为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恰当体现不同劳动态度和劳动能力差别、有效的克服平均主义的体制保障。
完成这一科学探索,全党和毛主席本人都需要有一个实践摸索和认识发展的客观过程。当然,在这一探索中,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必然掺杂和渗透于其中。就是说,其间不仅包含着认识上正确与错误的分歧,也包含着两条道路的斗争。
一、历史上的风波
早在高级社建立时期,作为自发资本主义倾向的“包产到户”的表现,就与正常探索高级社生产责任制的实践混淆在一起,与公有制的集体经济发生矛盾和斗争。这种斗争在党内外、基层、高层一直延续到人民公社时期。
最早对“包工包产到户”倡导的是:1956年4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的《生产组和社员都应该包工包产》一文。文章介绍了安徽芜湖地区、四川江津地区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生产队向管委会包工包产,生产组向生产队包工包产的办法。文章认为“把一定产量的任务包给生产组和每个社员,是完全对的”,理由是“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如果只有生产队包工包产,生产组和社员不包工包产,这就产生了问题,也就是社员只顾赚工分,不关心社里的生产”。
(《生产组和社员都应该包工包产》,《人民日报》1956年4月29日)
邓子恢的工作搭档原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杜润生认为:这篇文章能发表在极具权威的中共中央的机关报上,“反映了当时许多社队干部和社员群众的内心要求和实践经验,并非个别的偶然的现象,而是有普遍意义的”。
【杜润生:《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P.476-477】
数月之后,《人民日报》又先后发表了署名【羽心】和【崔峰】的两篇文章。
羽心的文章指出:“实行小组和社员个人‘包工包产’的时候,如果把分给地段上的一切工作都交给小组和个人去做,那是不妥当的;不该让小组和社员个人‘包产’,不可令小组和社员个人对产量负绝大部分责任。不然,就会使社员或小组的生产活动和生产队统一支配劳动力发生矛盾,妨碍集体生产的优越性”
(羽心:《关于社员个人和生产小组的“包工包产”》《人民日报》1956年9月1日)
崔峰文章的标题是《包产不可包到生产小组》,认为“生产队是合作社劳动组织的基本形式;生产队固定了土地,固定了劳动力、耕畜及农具,可以向社承包固定土地上的一切工作,可以发挥生产队的经营积极性”。同时指出“如果包工包产到生产小组,会有几种不好的地方,例如,小组单位多,分散了社的领导力量;各社耕牛、农具一般不多,包到组不好搭配,不够用;小组范围小,劳力不好搭配,包了以后各小组的本位思想会更严重;小组抗拒自然灾害的力量小,妨碍水利统一使用;遇到天旱或久雨,就会发生水利纠纷”等。在文章结尾,提出,“生产小组和社员个人可以包工,但不可包产。这是集体劳动下的分工协作,可以使生产小组和社员在生产队的统一领导下更好更快地完成生产任务”。
(崔峰:《包产不可包到生产小组》,《人民日报》1956年10月19日。)
1957年10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新华社记者采写的稿件《温州专区纠正‘包产到户’的错误做法》。文章指出:“包产到户是离开社会主义道路的原则性的路线错误”。文章认为“包产到户受到富裕中农的欢迎和拥护,其危害性很大,是带着合作社帽子的合法单干”。
(《温州专区纠正“包产到户”的错误做法》,《人民日报》1957年10月9日)
1957年10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署名南成的文章《调动农民什么样的积极性》。文章指出:“问题是很明白的:一方面是大多数贫、下中农要求坚持集体生产,一方面是少数富裕中农要求包产到户、分散经营”,而“这正是农村中两条道路斗争的表现”;文章尖锐批评“温州专区个别县委领导干部在集体生产中迷失了方向”,“包产到户所调动起来的只是少数富裕中农个体经济的积极性,而广大贫、下中农的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却遭受了挫折”。
(《调动农民什么样样的积极性》,《人民日报》1957年10月13日)
1959年8月以后,江苏、湖南、河南三省省委对包产到户问题向中央作了汇报,中共中央都一 一批复,要求对包产到户进行彻底的揭露和批判。
与此同时,中共农业部党组也向中央和毛主席递交了《关于庐山会议以来农村形势的报告》。报告说:“在五、六、七几个月内,农村中有局部地方曾经出现了一股右倾的歪风,其中之一是‘包产到户’,实际上是恢复单干”,而且“各省都有这类现象”。中央很快批转了这个报告,指出“今年五、六、七月间,农村中曾经出现了一股右倾的邪气、歪风,搞什么‘包产到户’”,“实际上是猖狂的反对社会主义道路的逆流”,要“认真注意,彻底加以揭发和批判”。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P.248-250)
1959年11月1日,《人民日报》转载了《红旗》杂志评论员批判包产到户的文章《右倾机会主义是企图为资本主义复辟开辟道路》,并发表了本报评论员的文章《揭穿“包产到户”的真面目》。文章指出:“当我国的历史已经进展到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时,却出现了包产到户这一资本主义的幽灵,要把人们拖回一小二私的互助组或者单干户的老路上去”;“这种现象说明了,当前在农村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仍在进行”,“包产到户是右倾机会主义的主张和活动,是极端落后、倒退、反动的做法”。文章特别强调:“人民公社的劳动管理、包工包产,并不简单是方法问题、技术问题,而是涉及生产关系的重大政治问题,是两条道路斗争的一个重要战场。右倾机会主义总是想在这些地方钻空子,必须谨防,界限必须划清,阵地必须固守。”
(《揭穿“包产到户”的真面目》,《人民日报》1959年11月2日)
1959年12月14日《光明日报》发表了《“包产到户”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在农村复辟资本主义的纲领》的文章。文章指出:“实行包工包产到户的实质是把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化为‘一小二私’,使人民公社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从生产到分配,都换盖上小农经营的印章,使我国农村重新恢复到资本主义的道路上去。”;“就生产力而言,实行包产到户将彻底破坏我国农村最广大社员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生产积极性;实际上瓦解了公社统一经营能够充分利用人力、物力,并使其在生产过程中与劳动对象取得正确结合的优越性。从生产关系看,首先,包产到户将使人民公社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倒退成小农私有制;其次,它将从根本上瓦解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建立起来的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进而使人们重新陷于两极分化中;最后,包产到户将从分配上根本否定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和共同富裕的道路。
(郑庆平:《“包产到户”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在农村复辟资本主义的纲领》,《光明日报》1959年12月14日)
1959年底毛主席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明确表示:“庐山会议以前,有些地方搞包产到户,就是一部分富裕中农的私有观念对人民公社化的抵抗。”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4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P.262】
1961年8月24日,中央农村工作部编印了《各地贯彻执行六十条的情况和问题》,并汇报给中央。文件肯定了恢复“三包一奖”的责任制,同时指出贯彻执行六十条时存在的若干问题:“在一部分生产力破坏严重的地区,相当一部分干部和农民对于集体生产丧失信心,以致发展到‘按劳分田’,‘包产到户’,‘分口粮田’等变相单干的现象”,“包产到户虽然在表现形式和具体做法上各有不同,但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差不多每个省、市、区都有发现。个别地方则是有领导地自上而下执行这种做法”。文件明确地说明:“‘包产到户’,或者是部分产量包到户,损害了集体生产”。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P.492】
1961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中明确指出:“目前在个别地方出现的包产到户和一些变相单干的做法,都是不符合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原则的,因而也是不正确的。在这类地方,应当通过改进工作,办好集体经济,并且进行细致的说服教育,逐步地引导农民把这些做法改变过来。”
1961年底至1962年上半年,全国各省、区都发出了制止包产到户的指示。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P.529】
在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的“七千人大会”上,党中央再一次对“包产到户”发出了严厉警告。由于安徽的“共产风”等错误比较严重,省委书记曾希圣在会上受到了严厉批评并受到了撤职处分。同时会议对曾希圣一意孤行固执的推行“责任田”也进行了批评。与会的不少人认为他“犯了方向性的严重错误”,“带有修正主义色彩”。3月20日,新的安徽省委通过了《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改正“责任田”办法的决议》,提出要将“责任田”在1962年内大部改过来,其余部分在1963年改过来。
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从思想路线上、从组织纪律上,对“包产到户、分田到户”进行了一再的严肃否决。至此,本应该平息的“包产到户、分田到户”风浪在党的高层中却又卷土重来。
二、现实中的冲突
1959年至1961年我国发生连续三年的农业特大自然灾害。由于党中央倾力施行政策调整,由于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逐渐克服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困难,1962年全国农业生产已经开始好转。
面对农业经济形势的困难,是用社会主义道路的办法还是用资本主义道路的办法去解决呢?1962年前后,在我党的高层领导中,发生了一场围绕“包产到户、分田到户”问题的严肃政治交锋。
从意义上说:“分田到户”、“包产到户”都是恢复单干。从概念上说,“包产到户”与“分田到户”有不同点。“分田到户”是指变土地的集体所有为私人占有,是公开的资本主义道路。而“包产到户”是若明若暗的走资本主义道路。
“包产到户”将一大二公的集体化大生产分化为一小二私的家庭小生产;屏蔽了集体经济对人力、物力、财力与劳动对象统一经营、合理匹配、充分利用的优越性;割裂了集体经济内部统一管理、互助协作的生产秩序;损害了集体经济对合理利用生产环境、生产资源的优越性,人为的造成了个体生产对公共生产环境、生产资源利用上的秩序混乱;瓦解了人民公社充分运用现代农业技术、发展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力的优势。
“包产到户”虽然名义上土地属集体所有,但其劳动生产已不是集体劳动下的分工协作,已成为私人活动;在分配上,既肢解了集体对按劳分配的主导权又架空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发展方向上否定了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进入了两极分化的资本主义道路。当代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结果,清清楚楚的说明了一切。
1、陈云在中央主张分田到户。
陈云是严格区分“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当时他的意见最鲜明。在《毛泽东年谱(1949—1976)》中,记载着姚依林对陈云意见的回忆:“1962年5月,陈云在上海找姚依林、陈国栋等谈恢复农业生产问题,认为包产到户还不彻底,与其包产到户不如分田到户。用重新分田的办法,可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便恢复农业的产量。”
【《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5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P.111】
1962年7月初,陈云给毛主席写信说:“对于农业恢复问题的办法,我想了一些意见,希望与你谈一谈,估计一小时够了。我可以走路了,可以到你处来。”7月6日,毛主席刚回京,当夜就约陈云谈话。
陈云讲述了农村应该实行“分田到户”的理由。在《毛传》中没有记载这些理由,但记载着陈云的承诺:若实行此策不会产生两极分化、不会影响征购,恢复农村经济只要四年,否则需要八年。当时毛主席未表态。第二天传出,陈云走后,毛主席很生气,严厉批评说:“分田单干”是瓦解集体经济,是修正主义。
【《毛泽东传(1949—1976)》(下) P.1230】
2、刘少奇支持包产到户、分田到户。
刘少奇内心是赞成在农村搞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他认为“搞社会主义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搞人民公社是一种试验,搞包产到户也可以是一种实验,……发展集体经济也好,包产到户也好,无非看哪种形式更切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那种形势更能充分发挥社员的积极性,那种形势更能多收粮食,使经济发展再快一点”
(刘振德:《我为少奇当秘书》,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P.120)
陈云与毛主席谈话前,刘少奇于62年6月24日,就分田到户、包产到户的问题已同陈云交换过意见,他是同陈云意见一致的人。
62年6月底,刘少奇曾在个别工作场合表态支持和主张“包产到户、分田到户”。《毛传》的记录如下:“六月底,田家英结束了湖南调查,回到北京。他在调查中间,逐渐萌生了用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渡过暂时困难的想法。”“田家英回到北京时,毛泽东还在外地,他立即向刘少奇汇报。汇报刚开了个头,刘少奇就接过去说:‘现在情况已经明了了’,接着他提出了分田到户的意见。刘少奇对当时国内形势的估计比较严峻。他说:这样下去,无产阶级专政要垮台,我现在一天也不敢离开北京。田家英问刘少奇,他关于分田到户的意见可不可以报告主席。刘少奇说,可以。”
【《毛泽东传(1949—1976)》(下) P.1229】
7月,得知毛主席对包产到户、分田单干的反对态度后,刘少奇改提“巩固集体经济”。他在18日对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下放干部的讲话中,讲了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问题。他说:“现在相当多的集体经济发生动摇,如果搞不好有散的危险。对于这个问题,中央正在讨论,即将规定若干政策措施。你们到农村去,要抓巩固集体经济的问题。”
【《毛泽东传(1949—1976)》(下) P.1233】
3、邓小平支持包产到户、分田到户。
据《邓小平年谱(1904-1974)》叙述:1962年6月下旬,中央书记处听取华东局农村办公室汇报,华东局认为安徽搞“责任田”就是单干,是方向性错误。会上赞成和反对的各占一半。邓小平说:“责任田”是新生事物,可以试试看。”
同时期邓小平曾明确说,“农业本身现在看来主要还是从生产关系解决”,“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有些包产到户的,要使他们合法化”
(《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P.322—327)
62年7月2日中央书记处召开了一次会议。在讨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问题时,邓小平说:“恢复农业,相当多的群众提出分田。陈云同志作了调查,讲了些道理。意见提出是好的。”“不管是黄猫黑猫,在过渡时期,哪一种方法有利于恢复,就用哪一种方法。我赞成认真研究一下。分田或者包产到户,究竟存在什么问题。你说不好,总要有答复。对于分田到户要认真调查研究一下,群众要求,总有道理。不要一口否定,不要在否定的前提下去搞。过渡时期要多种多样。现在是退的时期,退够才能进。总之,要实事求是,不要千篇一律。这几年就是千篇一律。”
(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记录,1962年7月2日。)
7月7日,邓小平在接见共青团三届七中全会与会者讲话时说:“……刘伯承经常讲一句四川话:“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现在要恢复农业生产,也要看情况,就是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有些包产到户的,要使他们合法化”;“现在是退的时期,退够才能前进”。
【《毛泽东传(1949—1976)》(下),P.1231】
7月8日,邓小平同刘少奇、周恩来一起到毛泽东处谈话。毛主席明确表示了对包产到户的坚决反对态度。
4、邓子恢固执主张包产到户
时任中央农村工作部长的邓子恢,是党内最早提出并且一再坚持搞包产到户的人。
在1962年2月的“七千人大会”后,邓子恢在广西桂林视察时,得知当地地委根据自治区党委的指示,正在纠正少数地方的包产到户。他却不以为然的说:“解决包产到户问题,要从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出发。可以包工到组,也可以包产到组,单村独户的也可以包产到户,不要怕说右倾,不要怕说单干。什么事都要实事求是。”
(《邓子恢文集》,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P.584)
在62年5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他由最初主张“队包工包产”转到明确地赞成和支持“包产到户”。他提出:“有些地区,特别是受灾地区和山区分散地区,如果适合搞包产到户,农民也有搞包产到户的积极性,那就让他们搞。”
【《毛泽东传(1949—1976)》(下),P.1229】
“七千人大会”后,安徽省委按照中央的指示纠正“责任田”。62年4月,安徽宿县符离集区委书记武念慈给邓子恢写信,向他保荐“责任田”。这封信引起了邓子恢的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他派副部长王观澜带领调查组前往安徽当涂调查。6月中旬,王观澜报送了《当涂县责任田的情况调查》,肯定了其积极作用。随后,邓子恢到中央党校等单位作报告,大讲包产到户的好处。
1962年7月邓子恢在中央党校、解放军总后勤部和政治学院等单位作《关于农业问题的报告》,系统地发表了包产到户的意见。他是在中央严肃责令必须纠正包产到户单干风的背景下公开宣传推行包产到户的人。
邓子恢对包产到户说得最具体,这在《毛传》中有详细的记录。从形式上他未宣传搞分田到户。他的具体观点与主张分田到户的陈云、与主张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同时并举的刘少奇、邓小平、田家英都有一定的区别。
邓子恢在毛主席严肃批评了包产到户之后的7月17日,仍然当面向毛主席陈述实行包产到户的意见。他说,从安徽的当涂和宿县的情况来看,“责任田”(即包产到户)能做到五统一,即:主要生产资料、生产计划、劳动力、分配、上缴任务统一于集体,不是单干。“责任田”实际上是一种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
【《毛泽东传(1949—1976)》(下),P.1233】
【《邓子恢传》,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P.564】
关于这次谈话的情况,据后来毛主席在会议发言的插话中说:他(指邓子恢)向我谈了,他也向别的同志谈了。他要保荐(指包产到户),认为这是唯一正确的管理方法。那个时候,我给他提出几个问题。我一提出一个问题,他就不答复,他讲他的。我又提出,他又不答复我的问题。所以,我跟他谈了一个半钟头的话,我就受了一个半钟头的训。不是什么谈话,是受他的训。因为我给他提出的问题,他不答复嘛。
(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董必武发言时的插话记录。1962年9月25日)
5、田家英对待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认识
1961年3月7日,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来到广州参加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并请时任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毛主席秘书的田家英,将关于安徽“责任田”的一份材料转送毛主席。
田家英见到材料里讲:由于包产到户致使一些缺乏劳动力的社员家庭,特别是孤儿寡母,在生产和生活上遇到了困难。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致信毛主席说:“工作是我们做坏的,在困难的时候,又要实行什么包产到户,把一些生活没有依靠的群众丢下不管,作为共产党人来说,我认为,良心上是说不过去的。”
田家英的信得到了毛主席的赞许,他立即将这份材料和田家英的信批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各中央局的书记看,大多数人赞成田家英的意见。但陈云却不以为然,他说:“安徽搞包产到户,应该允许人家试验嘛!”
1962年2月底,田家英奉毛主席之命再率调查组到湖南调查《农业六十条》下达后的农村状况,为《六十条》的进一步修改做好工作准备。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发现,由于“共产风”造成的不良影响,在一些农民群众中具有追求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倾向。
至此,田家英对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态度发生了转变,赞成农村可以搞包产到户(田家英认为分田到户,也就是包产到户)。
5月底,田家英到上海去向毛主席、陈云汇报,陈云称赞他“观点鲜明”。他向毛主席汇报群众欢迎包产到户时,毛主席讲:我们是要走群众路线的,但有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听群众的,比如要搞包产到户就不能听。(此时,农村的共产风得到了基本上的纠正,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和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体制业已酝酿成熟)。
深谙中央分歧的田家英又回到湖南做了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7月初他回北京向刘少奇汇报并主张有领导地搞包产到户。刘少奇说:要使包产到户合法起来,可以把调查得出的结论在“秀才”中间酝酿。田家英向邓小平汇报时,邓小平很明确地表示:赞成。
7月上旬,田家英在北京向毛主席汇报时表示:全国各地出现包产到户,与其自发地搞,不如有领导地搞,全国农村60%可以搞包产到户,40%仍集体统一经营、统一分配。
田汇报完后,主席突然问他:你是主张集体经济为主,还是以个体经济为主?又问他,这些是你的意见,还是其他人的意见?田回答是他个人的意见。
据相关党史资料(顾保孜:《中南海人物春秋》《田家英》 中共党史出版社)中记述:“他(田家英)始终没有说出刘少奇委托他向毛泽东提建议一事,也没有把责任推给下面调查的同志,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坦荡无私的宽阔胸怀。”
听完汇报,毛主席批评田家英,回到北京后不按工作任务去修订《农业六十条》,而是去搞包产到户、分田单干!并决定另派他人负责起草“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中央文件。
6、砥柱中流
我们读《毛传》的记载可以发现,为了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关系的科学表现形式,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者,毛主席对不同形式的“包产到户”的态度分为三个阶段:
(1)1961年初,毛主席对“责任田”是同意小面积谨慎试验的态度。
据薄一波回忆,(61年3月15至23日在广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时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曾希圣于1961年3月15日、16日向毛主席汇报想要在实践上探索“责任田”时,毛主席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广州会议尚未结束,毛主席又通过柯庆施叮嘱曾希圣:“可以在小范围内试验。”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修订本)下卷,人民出版社1997版,P.1114】
他允许安徽试验“责任田”,但从未表示过对这种方式的任何肯定,是为了通过实践总结经验教训,探索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实践证明当时所谓不同形式的“责任田”,实质就是“包产到户”。
1961年12月中旬,毛主席将曾希圣找到江苏无锡,以规劝的口吻说:有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是否还要搞“责任田”?又说:生产恢复了,是否把这个办法变回来?曾希圣固执的说:“群众刚刚尝到甜头,是否让群众再搞一段时间? ”
(《安徽文史资料》第34辑,中国文史出版社1990年版,P.16)
(2)1961年底,毛主席严厉否定和批判包括责任田在内的包产到户的单干风
毛主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与实事求是思想原则的统一。
1960年底以来,在毛主席的倡导和推动下,中共中央坚决纠正人民公社平均主义、“一平二调的共产风”等五风的错误思想和体制缺陷,尽力肃清“左”倾危害,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取消公社公共食堂和供给制、改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体制等。
61年9月,毛主席在河北邯郸找河北、山东省委和邯郸、石家庄等5个地委的负责人谈话,了解农业“六十条”的贯彻情况。得知河北一些地方实行的“分配大包干”。即:大队从各生产队的总收入中,提取农业税、公积金、公益金、生活费和管理费之后,剩下的都归生产队。生产队按照有关规定提留生产费用和管理费用外,剩下的按本队社员实际出工数量、质量(工分)进行按劳分配。这样,经营好的队可多分而不多摊,经营差的队少分而不少摊,防止了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毛主席很是欣赏。
在62年7月至8月的北戴河工作会议上,于8月2日晚,毛主席同华北地区负责人谈话,谈到生产队的规模和管理问题时说:“生产队以二十户左右为宜,太大了不好。田间管理责任制要搞好。有的地方按地段包工到组、到户、到人,这是进步的管理办法,不能说不好。”
(毛泽东同华北地区负责人谈话要点,1962年8月2日)
【《毛泽东传(1949-1976)》(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P.1237】
毛主席认同集体生产中实行按劳分配的必要“包工”,但反对可能推进两极分化的“包产”。他不但坚持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原则,他还主张要在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上坚持由集体领导和调度生产劳动的原则;坚持由集体主导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在效果上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原则。与此对照,不但分田到户是公开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包产到户也是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向。
然而,党内走资派的势力与社会上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相互推动,加之部分领导干部路线是非意识薄弱甚至混淆,包产到户甚至分田到户的生产形式正偃旗息鼓的在全国扩展。据《中国农业合作史资料》1986年第1期记载:1961年至1962年,全国实行包产到户的约占20%,安徽农村包产到户的社队达80%,甘肃临夏地区达74%,浙江新昌和四川江北县70%,广西胜县42.3%,福建连城42%,贵州全省40%。
鉴于包产到户在全国普遍出现,走资派们公开对抗中央的既定路线和方针,他们恣意妄为、借题发挥、瞒天过海、南辕北辙的在部分地区既成了倒退生产关系的事实。毛主席认为阶级斗争、道路斗争、路线斗争正剧烈发生,人民公社集体经济还不巩固,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必须在全党、全国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使全党和全国人民提高警惕,以保证我们党坚持一条比较清醒的马克思主义的路线。
随着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几经全国上下讨论的、适应我国农业生产力的、准确反映我国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农业六十条”即将出台,毛主席决意对“包产到户”划上了句号。
61年12月,中央确定农村人民公社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这种公有制生产关系的内部体制调整,适应了农业生产力的现实水平,又与62年夏收情况比预料的好得多的生产实践成果相映照,与巩固集体经济相对应。
而包产到户与农业现代化相冲突;与国家工业化的战略部署相互矛盾;包产到户瓦解集体经济的倾向日益明显。加之,面临党内高层走资派“退要退个够”的要求(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不算够、包产到户还不算够、分田到户才算够),致使毛主席愤怒了!
毛主席根据:全国农业集体经济已经开始全面好转的客观形势、“农业六十条”将要有力地推动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党内政治斗争的剧烈态势,他不但要公开否定“包产到户”试验的必要性,并且要对其进行公开的批判,带领全党反击这股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逆流。
1961年12月中旬,毛主席郑重规劝曾希圣停止“试验”。
62年初的“七千人大会”上,大多数与会干部认为包产到户导致人民公社生产关系从初级社的水平又后退了一步,从社会主义退到了资本主义。新的安徽省委做出改正“责任田”的决定,认为“‘责任田’在方向上是错误的,与中央提出的《六十条》和“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是背道而驰的”,要求全省在1962年内大部分改过来,其余部分在1963年内改正。山东、贵州、甘肃、陕西、湖南等省就纠正“单干风”也做出了决定。
62年6月,毛主席在离开武汉的途经,向几个省的负责人着重了解夏收情况。河南、河北、山东、湖南,都说夏收增产。他在天津对河北的负责人说:“今年河南麦收秩序空前好,湖南也很好,出乎干部群众预料。”
【《毛泽东传(1949—1976)》(下),P.1228】
他的言外之意是提示大家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没有错。
62年上半年,毛主席常于全国诸多省区重点调研农村和农业问题,他得到了一个令人欣慰的直观印象,即广大社员依靠人民公社正在战胜三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困难,集体经济的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62年7月6日,刚刚回到北京的毛泽东,在与陈云谈话后,他深深地感受到了中央高层中一些人所形成的执意要搞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气氛,与他亲身在基层听到的、见到的气氛竟是那样的不同。
7月8日,毛主席同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谈话,他明确表示对包产到户的坚决反对态度。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毛主席决意要召开中央工作会议。中央工作会议(北戴河会议)从7月25日至8月24日整整开了一个月。
62年7月9、10、11日,毛主席将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谭启龙和江西省委书记刘俊秀等分别约来北京商讨农村工作问题。
7月20日,毛主席同前来参加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的各中央局第一书记谈话。他说:“你们赞成社会主义,还是赞成资本主义?当然不会主张搞资本主义,但有人搞包产到户。现在有人主张在全国范围内搞包产到户,甚至分田到户。共产党来分田? 对农民,要让他自愿,如果有的人非包产到户不可,也不要采取粗暴态度。问题是要分析农民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我们如何领导。有人似乎认为我们和农民搞了几十年,现在好像不行了,难道我们就这样脱离群众?有人说恢复农业要八年时间,如果实行包产到户,有四年就够了,你们看怎么样?难道说恢复就那么困难?这些话都是在北京的人说的。下边的同志说还是有希望的。目前的经济形势究竟是一片黑暗,还是有点光明?”
(毛泽东同中央局第一书记谈话要点,1962年7月20日。)
【《毛泽东传(1949—1976)》(下)P.1234】
7月22日,毛主席看了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和第二书记王任重在广西桂林专区龙胜县主持召开的关于巩固生产队集体经济问题座谈会的记录文件。这个文件提出,要划清集体经济和单干的界限,并提出目前巩固集体经济的方针和必须做好的工作。毛主席为此写了一段批语:“这个文件所作的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分析之后所提出的意见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是否还有可议之处,请各同志研究。并且可以发给省、地两级去讨论。”并当即批示在即将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印发。
(毛泽东对《关于巩固生产队集体经济问题座谈会记录》的批语,手稿,1962年7月22日。)
这次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是在毛主席主持下,批判党内资本主义、修正主义倾向,进行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路线教育的重要会议。它为党的八届十中全会进行了充分的思想准备。这次会议分为两个阶段。会议的前半段,从7月25日到8月5日为止主要是为八届十中全会起草文件,其文件共有20个之多,这些文件中,毛主席最看重的,是《关于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会议的后半段是进行党内思想交锋。
8月2日晚,毛主席同华北地区负责人谈话。华北局第一书记李雪峰等参加。
毛主席说,从全国看,今年的收成比去年好,去年比前年好,错误在纠正嘛。有少数人把形势看得很黑暗,也有少数人说一片光明。从整个形势看,前途一片光明,也有些问题。问题主要是反映在国内的阶级斗争方面,也就是究竟搞社会主义,还是搞资本主义。这个斗争的时间相当长,一百年后还有这个问题,这种形势要看到。
在谈到生产队的规模和管理问题时,毛主席说:生产队以二十户左右为宜,太大了不好。田间管理责任制要搞好。有的地方按地段包工到组、到户、到人,这是进步的管理办法,不能说不好。
(毛泽东同华北地区负责人谈话要点,1962年8月2日)
8月5日,毛主席找来华东的柯庆施、李葆华和中南的陶铸、王任重谈话,有邓子恢、陈伯达、陈正人、廖鲁言、王观澜参加。
毛主席说:我“周游”了全国一遍,找各大区的同志都谈了一下。昨天下午,西南区云南、贵州、四川各省的同志谈到这样的问题:一搞包产到户,一搞单干,半年的时间就看出农村阶级分化很厉害。有的人很穷,没法生活。有卖地的,有买地的。有放高利贷的,有讨小老婆的。他们说,贫困户、中间户、富裕户各占三分之一。你们有没有这种调查?
最后毛主席提出几个问题,要大家议一议:是搞无产阶级专政,搞资产阶级专政,还是小资产阶级专政?我们到底走什么道路?
(毛泽东同华东和中南地区负责人谈话记录,1962年8月5日)
在8月6日的大会上,毛主席作关于阶级、形势、矛盾问题的重要讲话。他深刻的揭示了党内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公开揭示并批判了我党党内的修正主义思潮,坚决的反击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逆流。
关于阶级:毛主席说,社会主义国家,究竟存在不存在阶级?在外国有人讲没有阶级了,因此党是全民的党,不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无产阶级的党了,无产阶级专政不存在了,全民专政没有对象了。只有对外矛盾了。像我们这样的国家是否也适用?……有没有阶级,这是个基本问题。
(编者注:关于形势:毛主席批驳了党内右倾思潮“黑暗风”的消极悲观论调。)
关于矛盾:毛主席说,有些什么矛盾?一类是敌我矛盾,一类是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矛盾又有两类,有一种矛盾,对资产阶级的矛盾,实质上是敌对的,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我们当做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如果承认国内阶级还存在,就应该承认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是存在的。阶级的残余是长期的,矛盾也是长期存在的。……进了社会主义是不是就没有矛盾了?没有阶级,就没有马克思主义了,就成了无矛盾论、无冲突论了。……究竟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农村合作化要不要?‘包产到户’,还是集体化……现在就有闹单干风,越到上层越大。有阶级就有阶层,地、富残余还存在着,闹单干的富裕阶层,中农阶层,地富残余,资产阶级争夺小资产阶级搞单干。如果无产阶级不注意领导,不做工作,就无法巩固集体经济,就可能搞资本主义。
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北戴河会议(1962年)》】
在8月6日的讲话中,毛主席严厉地批判了党内企图动摇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修正主义思想路线,对包产到户、分田到户问题作了政治结论。
他说:“什么产量责任制”、什么“包产到户”统统是单干。搞单干,势必引起两极分化,两年都不要,一年就分化。两极分化会越来越严重。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讨小老婆、放高利贷,一边富裕;军、烈、工、干属和五保户这边就会贫穷。……搞包产到户还是搞集体生产,这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大问题。我们有些同志,遇到困难不是向马克思那里找答案,而是向资本主义那里找答案。”…… “问题不在于谁的判断正确,而在于包产到户还是农业集体化。这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如果无产阶级不加强领导,不做工作,就无法巩固集体经济,就可能走到资本主义的斜路上去。包产到户,短期内可能会增加一些粮食,时间长了,就会两极分化,资产阶级就会重新起来,剥削劳动人民。”
(谷成、伯强:《毛泽东的光辉晚年》;马社香:当代中国出版社《前奏—毛泽东1965年重上井冈山》P.23--24)
他在这次发言中说:“是搞社会主义,还是搞资本主义?是搞分田到户、包产到户,还是集体化? 农业合作化还要不要? 主要就是这样一个问题。已经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现在暂时不要动,不要去强迫纠正,但是要注意做工作。我们的中心,这一次文件上表现了。为什么要搞这么一个文件,讲巩固集体经济呢?就是因为现在这股闹单干的风,越到上层风越大。”;“资产阶级跟地主富农争夺小资产阶级,他们就是要搞单干。无产阶级如果不做工作,集体化就不能巩固。”
【《毛泽东传(1949—1976)》(下),P.1241】
自8月6日后,北戴河工作会议的重点转为学习、讨论毛主席关于阶级、形势、矛盾问题的讲话,与会人员在小组会上纷纷热烈发言,严肃、深入的批判表现资本主义逆流的“单干风”及党内修正主义散步的消极悲观的“黑暗风”。这让某些人很感失落。
8月9日,毛主席在中心小组第一次会议上说,“……苏联到现在几十年,还有修正主义,为国际资本主义服务,实际是反革命。不要讲一片光明,也不要讲一片黑暗,1960年以来,不讲光明了,只讲一片黑暗,或者大部黑暗。思想混乱,于是提出任务:单干,全部或者大部单干。据说只有这样才能增产粮食,否则农业就没有办法,包产40%到户,单干、集体两下竞赛,这实质上叫大部单干。任务提得很明确,两极分化,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讨小老婆,放高利贷,一边富裕,而军、烈、工、干四属,五保户这边就是贫困。赫鲁晓夫还不敢解散集体农场。有大量小资产阶级,有一部分富裕农民及其子弟,有一批知识分子。还有一批未改造过的坏人,实际上不是共产党。名为共产党,实为国民党……知识分子、地富子弟,有马克思主义化了的,有根本未化的,有化的程度不好的。这些人对社会主义革命没有精神准备,我们没有来得及对他们进行教育。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全部把帽子摘掉。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阳过来,阴过去,阴魂未散,要作分析。对干部要进行教育,要办党校。不然搞一辈子革命,却搞了资本主义,搞了修正主义,怎么行?我们要搞一万年的阶级斗争,不然,我们岂不变成国民党、修正主义分子了。
摘引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北戴河会议(1962年)》】
8月9日,在中心小组会议上,当李井泉讲到,单干以后,两极分化很厉害只要两年就很明显。毛主席插话说:“两年都不要,一年多就会出现阶级分化,其中有的还是共产党的支部书记,贪污多占,讨小老婆,放高利贷,买地;另一方面是贫苦农民破产,其中有(烈、军、工、干属)四属户、五保户,这恰恰是我们的社会基础,是我们的依靠。
他还说:集体化的巩固,必须经过几个回合。我们的集体化已经经过了考验,将来还会继续经受考验。”(引自《毛泽东年谱》第五卷(P130页)。
8月9日,在中心小组会上毛主席插话说:“单干从何而来?在我们党内有相关数量的小资产阶级成分,包括许多农民,其中大部分是贫农和下中农,有一部分富裕中农家庭出身的,或者本人是富裕中农,也有地富家庭出身的,也有些知识分子家庭,是城市小资产阶级出身,或者是资产阶级子弟。另外,还有封建官僚反动阶级出身的。党内有些人变坏了,贪污腐化,讨小老婆,搞单干,招牌还是共产党,而且是支部书记。这些人很明显,把群众当奴隶。有些同志马克思主义化了,化的程度不一样,有的化得不够。我们党内有相当多的同志,对社会主义革命缺乏精神准备。”
(转引自薄一波《回顾》P.1087——1088)
这次北戴河会议,与会人员对邓子恢部长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毛主席在会上批评邓子恢是“资本主义农业专家”;批评中央农村工作部搞资本主义,“十年来没有做一件好事”。邓子恢也在会议上作了自我批评。
8月12日,毛主席在中央农村工作部编印的《各地贯彻执行六十条的情况和问题》的材料上写了批语。批语批评邓子恢“动摇了,对形势的看法几乎是一片黑暗,对包产到户大力提倡”。批语表示欢迎邓子恢在8月11日中心小组会上所作的自我批评,但认为他还是认识不够的。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年谱)《六十九岁的毛泽东在1962(二)》】
鉴于包产到户问题发生的默契性、顽固性、严重性,毛主席警觉到“中国出了修正主义该怎么办”的问题。1962年8月13日,他在北戴河会议中心小组的一次插话中警示说:“在中国一定不出修正主义?这也难说,儿子不出,孙子出。不过也不要紧,孙子出了修正主义,孙子的孙子就又要出马列主义了。”
毛主席为什么对包产到户、分田到户那样嫉恶如仇? 1965年他再次由表及里的进行了重复强调。
1965年5月25日,毛主席在井冈山与湖南省委书记张平化说:“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品卖给谁嘛!工业公有制有一天也会变。两极分化快得很,帝国主义从存在的第一天起,就对中国这个大市场弱肉强食,今天他们在各个领域更是有优势,内外一夹攻,到时候我们共产党怎么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保护工人、农民的利益?!怎么保护和发展自己民族的工商业、加强国防?!中国是个大国、穷国,帝国主义会让中国真正富强吗?那别人靠什么耀武扬威?仰人鼻息,我们这个国家就不安稳了。”
【马社香:(《前奏——毛主席 1965年重上井冈山》P.151 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第一版)】
1965年5月25日,毛主席于井冈山在与王卓超等同志的谈话中说:“……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人家资本主义制度发展了几百年,比社会主义制度成熟得多,但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中国的人口多、民族多,封建社会历史长,地域发展不平衡,近代又被帝国主义弱肉强食,搞得民不聊生,实际四分五裂。我们这样的条件搞资本主义,只能是别人的附庸。帝国主义在能源、资金许多方面都有优势,美国对西欧资本主义国家既合作又排挤,怎么可能让落后的中国独立发展,后来居上?过去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今天走资本主义道路,我看还是走不通。要走,我们就要牺牲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违背了共产党的宗旨和井冈山的追求。国内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都会激化,搞不好,还会被敌人所利用。四分五裂,危险得很。印度不是分裂了吗?”
(摘自2006年第3期《党的文献》)
(3)八届十中全会上,毛主席对党内修正主义进行了纵深反击
鉴于国际上帝国主义侵略和颠覆的危胁、苏共现代修正主义集团的形成、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分裂,毛主席从我国农业合作化过程的两条路线斗争中并直接在包产到户的斗争中,引申出“中国出了修正主义该怎么办”的问题。毛主席并不仅仅限于对“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简单否定,他要追本溯源的深入批判党内高层中的修正主义,并且要为我党确立一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政治路线,以便于今后全党能够及时识别修正主义。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他明确的提出了我党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他明确的提出了今后我党反修、防修的战略任务。
三、纵深反击
1962年8月26日至9月27日召开了中共八届十中全会。
9月24日,毛主席再次作了关于阶级、形势、矛盾和党内团结问题的讲话。讲话中他较为完整地提出了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内,关于阶级、阶级斗争、资本主义复辟和党内修正主义的问题,“反修防修”成为我党的重要战略任务。全会完全接受了毛主席的这些基本观点,并将其写进八届十中全会的公报。
在24日的全会上,毛主席对他在8月6日北戴河会议上提出的阶级、形势、矛盾等三个问题作了系统阐述。他说:“关于阶级。国际帝国主义、民族主义,那些都是资产阶级国家,阶级斗争没有解决,那就不待说了。所以我们有反帝的任务,有扶助反帝的民族革命运动的任务。在社会主义国家还有没有阶级?有没有阶级斗争?应该肯定还是有的,还是存在的。列宁曾经说,在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的一个长时期内,因为国际资产阶级的存在,因为本国资产阶级残余的存在,因为本国小资产阶级主要是农民阶级中间还不断生长资本主义分子,所以剥削阶级虽然被推翻了,它还是要长期存在的,甚至于要复辟的。在欧洲,封建阶级被资产阶级推翻以后,比如在英国、法国,经过几次复辟。读过英国革命史、法国革命史的就知道。社会主义国家也可能出现复辟的情况。”
毛主席指出: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都将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被推翻的反动统治阶级不甘心于灭亡,他们总是企图复辟。这种斗争不可避免地要反映到党内来。国外帝国主义的压力和国内资产阶级影响的存在,是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根源。
他要求全党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要提高警惕,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要正确理解和处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问题,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不然的话,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会走向反面,就会变质,就会出现复辟。
毛主席说:“矛盾。我们跟帝国主义的矛盾;全世界人民跟帝国主义首先是美国的矛盾;我们跟反动的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各国人民跟本国反动派的矛盾;各国人民跟修正主义的矛盾。在我们中国,也有跟中国的修正主义的矛盾。我们过去叫右倾机会主义,现在恐怕改一个名字为好,叫中国的修正主义。北戴河和北京这两个月的会议,讨论了两项性质的问题:一项是工作问题;一项是阶级斗争问题,就是马克思主义跟修正主义斗争的问题。”(一九六五年,他更强调的提出“中央出了修正主义”,你们怎么办?的问题。)
…………
毛主席接着说:“我现在再讲一点,关于我们怎么对待国内和党内的修正主义的问题。我说,还是照我们历来的方针不要改变,即:不管犯了什么错误的同志,只要认真改变,我们就欢迎。还是一九四二年到一九四五年整风运动的那个路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是非要搞清楚,不能吞吞吐吐。犯了错误的同志,只要你好好想一下,回到马克思主义立场,我们就跟你团结。在座的有几位同志就是这样。我欢迎你们采取这样的态度。我们是允许犯错误,允许改正错误,一看二帮嘛。”
(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的讲话记录,1962年9月24日)
在陈伯达发言谈到农业的时候,毛主席插话说:“我刚才讲的两年到三年的时间,是讲恢复生产,粮食增长。至于要过关,苏联四十三年了还没有过关,我们是不是四十三年还不能过关?就是要有化学肥料、拖拉机、各种农业机械、农药、种子,要搞农村运输,还有水利等各个方面。要按照科学办事。过去不重视农业科学家。……什么种子站、牲畜配种站、农业技术推广站、拖拉机站、农业试验场,这次精简农业部门把这些东西都减掉了。这些东西不应该精简呀,这些东西要保留的呀,现在要恢复。商业部门也搞弱了,把供销社取消了,骨干分子调出去了,这些也要恢复。”
(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陈伯达发言时的插话记录,1962年9月24日)
9月25日,在董必武发言讲到“单干风”问题时,毛主席插话说:“邓子恢同志曾当着我的面和我谈过保荐责任田,他跟我谈了一个半钟头的话,我就受了一个半钟头的训,不是什么谈话,是受他的训。”(是指62年7月17日,邓子恢在向毛泽东陈述推行包产到户的意见时,毛泽东向邓提出几个问题,邓都不理睬,只是继续讲述“责任田”的好处。)
在八届十中全会上,毛主席曾多次发言批评包产到户问题,他一针见血的指出:“‘单干风’越到上面越大,下面就好一些”。
【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下),P.1244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版】
会上,毛主席针对“单干风”、“黑暗风”和“翻案风”问题纵深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问题。从现在起,必须年年讲,月月讲,使我们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
八届十中全会完全同意毛主席关于包产到户问题的观点,认为包产到户不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围绕包产到户的这场斗争实质上是“搞社会主义还是搞资本主义?是要不要农业合作化?”的问题。会议正式通过《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等文件,并决定撤销了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
在八届十中全会的与会人员发言中,一致赞成毛主席所讲的关于形势、阶级和矛盾这三个问题的立场和观点,拥护毛主席为全党提出的“基本路线”。据《毛传》的记载,在八届十中全会上,按先后次序,董必武、薄一波、朱德、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柯庆施、刘澜涛、彭真、李富春……进行了大会发言,他们“一致赞成毛主席所讲的关于形势、阶级和矛盾这三个问题的立场和观点,一致赞成毛主席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
【《毛泽东传(1949—1976)》(下),P.1259)】
正是在这次会议上,根据毛主席的讲话,党中央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即:“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要认识这种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提高警惕。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要正确理解和处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问题,正确区别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不然的话,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会走向反面,就会变质,就会出现复辟。我们从现在起,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使我们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
八届十中全会公报在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同时,将“反修防修”作为一个基本战略,作为全党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
1965年党中央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的文件中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9册,P.462 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
历史证明:毛主席当时对“包产到户、分田到户”以至于对党内修正主义的分析、批判和预料是完全正确的!
注.本文的史料依据:
1、以相关的毛主席著作、讲话、批示、信件、谈话、注释和中共中央公开发表的决议、决定、指示、通知等历史文件为根本依据。
2、由于本人没有查阅相关权威历史档案资料的能力,所以只能查阅网上的资料。
(1)以一些党的工作机构的相关党史纪实、一些党的领导干部的回忆录为重要依据。
(2)深入参阅学者:【龚 云】、【马社香】的相关文章及【老友】的《党史纪实:中国的农业合作化道路(上、下)》一文。对上述引用的史料,表示总体上的尊重和信服。
(3)认真阅读网上关于农业合作化的观点不同的文章五十多篇。对其中我所转引的相关史料前后用了三百多个小时进行搜集、比较、甄对、筛选。
3、对我得以转引史料的文章原,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附本文各篇题目:
1、重温毛主席“农业合作化、集体化”的理论与实践(丰碑 ★ 之一)
2、我国实行农业合作化、集体化的概要过程(丰碑 ★ 之二)
3、我党为何要带领劳动农民实行农业合作化、集体化(丰碑 ★ 之三)
4、在实行农业合作化过程中的党内矛盾和斗争(上)(丰碑★之四)
5、在实行农业合作化过程中的党内矛盾和斗争(下)(丰碑★之五)
6、两条路线的本质区别(丰碑★之六)
7、人民公社创建时期,毛主席与党内左右倾思潮的斗争(丰碑★之七)
8、围绕“包产到户、分田到户”的斗争(丰碑★之八)
9、毛泽东时代丰厚的耕地遗产(丰碑★之九)
10、触目惊心的社会“两极分化”(丰碑 ★ 之十)
11、人民公社好!(丰碑★之十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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