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问《物权法》
“2006年3月4日17:00,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物权法提案第一人’王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物权立法课题组成员王轶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就物权法以及相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晚上看到这样的消息,心里想他们的运气怎么这么好?为什么没有让我在开始之前看到这样的消息,为什么我没来得及参加这样的交流?这真是一件让我引以为憾的事情——一个从2001年就开始反对物权法的无产者,竟然错过了与2001年《物权法》提案的始作俑者交锋的机会。
我的确是希望在这场交流中向这些“物权法提案第一人”和“物权立法课题组成员”提出这样几个问题:
1、物权法是否有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分?(法的阶级性)
2、《物权法》除了加强个体对抗政府的权利外,还在哪些方面加强了对既得利益者的保护?
3、弱势的个体和团体如何使用《物权法》对抗除政府外的强势个体和团体?
4、动迁户如何使用《物权法》对抗商业动迁?
5、《物权法》对经济犯罪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6、请谈一谈,物权法对共产主义的影响?
7、请谈一谈,物权法对国有资产流失的影响?
8、请谈一谈,物权法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影响?
9、请谈一谈,物权法对社会主义社会性质的影响?
10、请谈一谈,物权法对走私、洗钱之类刑事犯罪的影响?
11、除了既得利益者,还有谁在为《物权法》叫好?
看了斑竹放行的提问,我觉得自己的提问应该是可以放行的——我只是想知道它们会怎样回答这些提问?
我想,我在《反对物权法及其草案》里都是有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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