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思维资本主义系列
惯性与资本主义
金然寿(1981)
【引言】
科学共同体提出的惯性定律是:一切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时,总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
应当看到,前面的“一切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时”是一个条件,它明确的指出了“只有当物体不受外力时”才能保证后一句所描述的现象出现。同时,物体还有另一种状态,即「受外力时」;从字面上我们就能轻易的看出「受外力时」和「不受外力时」是一个物体之不可通约的两种状态,并且理智告诉我们,不可能有一个物体在一瞬间处于,既受力又不受力的状态下。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可以从物理学的定义中获知,物体的不受力状态是不可能存在的,至少我们可以想到万有引力(还有电磁力、核力等等,以物理学的描述,原子核和电子要“永远保持相互施力的状态”,如不然原子就要崩散)因为以万有引力的定义,凡是有质量的物质就会存在受力和施力(当然也不可能存在没有质量的物质)。
可以看到惯性定律的前提条件:一切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时。竟是永远也不可能找到原型的假设,事实上,科学共同体也承认惯性定律的不可验证性,承认惯性定律不能单纯按字面定义而用实验直接验证。
【核心提示】
①:力学——描述物体「受力」时的状态。
②:惯性——描述物体「不受力」时的状态。
对比一下①和②就可以看出,惯性和力学是互不相容的,因为「受力时」和「不受力时」互不相容。如果我们试图同时讨论惯性和力学,就可以发现不可回避的逻辑悖论,因为惯性是「物体不受力」时才有的,而力学所要研究的是「物体受力」时的状态。
接踵而来的问题是:“当一个物体受力时候,会不会有不受力时才能有的惯性呢?我们试着把惯性和力学衔接一下:一切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时,总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但宇宙不存在不受力物体(至少有万有引力);所以,当这种根本就不存在的不受力物体在不受力时就会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既然不存在不受力物体,还有必要谈论吗?——谈论的对象不存在,但谈论本身却存在着。
【正文】
(一)
静止与运动是相对的,而惯性定律以静止与运动来描述了惯性定律,却并没有指出静止与运动是相对于什么而规定的。按牛顿的说法,这里所指的运动是在绝对时间过程中的相对于绝对空间的某一绝对运动(应该注意到,“相对于绝对空间的某一绝对运动”这句陈述有重大的逻辑矛盾,这无异于说,甲物相对于乙物做绝对运动一样自我矛盾。既然是“相对”于绝对空间的运动,怎又“绝对”运动?)。
在笔者看来,绝对空间和绝对运动都是脱离了人们的经验基础的“形而上学”概念,它们不可能被我们所理解,因为我们在可观察和可感悟的世界中只能感悟维持相对运动的物体或保持相对性的状态(寒暑,明暗等等,我们不可能脱离身体的冷热感而理解“绝对和纯粹”的温度是什么,亦不可能脱离眼睛对黑暗和光明的理解而理解“绝对而纯粹”的光是什么)。笔者想要说的是,牛顿提出的绝对时空观是不可理解的,更不可能理解“物体在「绝对时空观」中做的绝对运动”。我们所理解的、或者说我们所在的空间,只是一个永无止境的保持相对性的相对空间;更确切的说,不存在绝对空间。
问题是,既然绝对空间并非是可理解概念,亦不会直接参与人们的思考过程,惯性定律的可理解性之依据是何?这就需要涉及另一个概念,惯性参照系。科学共同体对这一点亦有之详细论述;亦即,惯性定律并非在任意的参照系中都成立,惯性定律成立的参考系称为惯性系。凡是相对于惯性系作匀速直线运动的参考系也都可以看做是惯性系,并且惯性定律在其中都成立;而相对于惯性系作变速运动的参照系,惯性定律都不能成立,它们就称为非惯性系,并且在非惯性系中,牛顿第二定律亦不成立。我们可以看到,讲解惯性参照系的时候,科学共同体不再谈论绝对运动,都是相对运动;这是明智的选择,因为绝对运动不可理解,只有相对运动才能使人们理解和接受。
然则,科学共同体提出的惯性参照系无论在理论上,亦或在实践上皆有之根本的困难。首先,若问什么是惯性系,科学共同体的回答是,惯性系就是惯性定律成立的参考系,换言之,在这个参考系中一个不受外力作用的物体总是处于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那么反过来问,不受外力的作用又是何意?科学共同体就会说,在惯性系中处于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物体是不受外力作用——这样就又回到什么是惯性系的问题,这只是一个循环论证而已。
再者,在实践中人们普遍会认为地球是一个近似惯性系,但在实验室中的精密实验不仅无法论证惯性系的存在,反而证明地球不是个惯性参照系,必须要惯性离心力,科利奥莱力等概念来弥补与“惯性系”和现象之间的裂缝。相比之下,太阳以及邻近的恒星组成的参考系是比地球更类似的惯性系,可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太阳是银河系中的一颗普通恒星,它同其他银河系里的恒星一并绕银心旋转,是个作变速运动的物体,因而太阳也不可能是理想的惯性系。以此类推我们可以想到,我们可以取更大的天体系统的平均静止参考系,以趋近理想的惯性系,但很明显,我们可以不断地趋近惯性系,但却不可能找到理想的惯性系——总之,理想的惯性参照系是不存在的。可以断言,在这个宇宙之内,我们找不到惯性参照系。
不管惯性参照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有无不可回避的困难,惯性参照系确实参与了人们对运动的理解过程,物体之运动亦不再是纯粹的物体之间的相互运动,而是与惯性参照系的相互运动。事实上,惯性运动的显现是把物体与惯性参照系进行相对比较而产生的,而科学共同体把这种相互性单单踢给了物体,并陈述为物体的“属性”——此举的本质是,把因为嵌入了惯性参照系而产生的惯性效果转嫁到了物体上,换言之,是把惯性参照系的“属性”解释为物体的“属性”了,因为参照系也在相对于物体运动意味着物体相对于参照系而运动。
只有惯性参照系本身而已,并没有别的。——前进就是后退,后退就是前进(坐在汽车上看着前方就是前进,但我们可以发现后视镜里的影像却显示汽车在后退);左即是右,右即是左(我的左手在别人看来可以是在右边,左与右是靠如何观察来确定的,而不是因为右一定是右而成为右);物体相对于坐标系做运动同时说明坐标系也相对于物体做运动,是故只要参照系做惯性运动,物体也会做“惯性”运动。
那么,为何惯性的本质其实是惯性参照系呢?从坐标系的功能上我们可以看出这一点。 科学共同体说通过坐标系可以确定任何一个质点在空间上的位置,比如可以用(x,y,z)的方式表达一个质点的位置。但这种标示仰仗于坐标系原点的先定,而且我们还知道,坐标系的原点只能是(0,0,0),这说明坐标系即便可以表示坐标系上的所有点的位置,却无法表示坐标系原点本身的位置。而作为一个坐标系的核心的原点本身无法表示自己的位置,用坐标系标示质点的位置不过是无稽之谈。
事实上,坐标系标示的质点位置和坐标系原点是相对定义的,而并非像科学共同体辩解的那样“用坐标系标示质点的位置”。如此一来,物体的相对性被坐标系置换为假借相对,因此可以认为并不是物体有惯性运动,而是坐标系在做惯性运动,且在坐标系的惯性运动中衬托出物体的“假性”惯性运动。或者,我们可以说的更直白和更简单,所谓匀速直线运动,压根就是坐标系的轴或者等价直线,静止就是坐标系原点或者等价点,并不是科学共同体所描述的物体之运动和静止。
(二)
惯性的“矢量性”未有提及,但从科学共同体提出的数学公式中可以看出惯性的矢量性。至于惯性为什么必然是矢量性的,这还要从另一个概念,加速度谈起。按科学共同体的说法,「加速度」是速度与时间的相对变化率,而不是以距离相对于时间的变化来定义的,也不是由速度相对于距离的变化率来定义的。所以,加速度与速度无必然联系,加速度很大时,速度也可很小,速度很大时,加速度亦可很小。速度越来越快,并不一定意味着加速度越来越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自由落体,自由落体的速度是变量,而加速度是个常量。
加速度定义公式是a=(v’-v)/t,其中前者v’是末速度,后者v是初速度。而所谓惯性,就是F=0,v’=v时,F=m(v’-v)/t=0。应该注意,按照加速度定义F=0,并不意味着初(末)速度为零;换言之,代表物体运动矢量的速度(加速度消失并不意味着速度也消失)没有消失,所以惯性本应该也有矢量才对(惯性的表现形式之一的“匀速直线运动”是一种速度,静止可以理解为速度0,而速度必矢量;特别是惯性里的静止未必是绝对静止,而是“阻止物体之运动的静止”,所以惯性的静止是“有矢量的静止”,且其方向与运动方向相反)。
科学共同体曰,惯性与物体之运动及受力情况无关,质量是惯性大小的唯一量度。但是,科学共同体虽然承认惯性是可以量度的,却没有指出惯性是如何量度的。质量是有单位的,而质量又是惯性大小的唯一量度,那么惯性的单位亦是质量单位?或者惯性的量度单位是速度的单位吗(惯性是用速度来描述的,更确切的说,惯性是速度为0或匀速的速度,那么,既然惯性的表现是一种速度,为什么不能直接用速度单位表示呢?)
科学共同体对惯性的矢量性以及度量过程避而不谈,用物体“固有的属性”来搪塞,但这种说法亦有不可推卸的谬论。既然惯性是物体的“固有属性”,为什么物体永远也不可能表现出自己的“固有属性”呢?这个所谓的物体之“固有属性”,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被表现出来,因为物体不能走匀速直线,在地球上做不到,在太空中亦做不到。惯性是个永远也观察不到,更不可能通过实验验证的空洞的“固有属性”。
抑或有人提这样的问题,“如果物体没有惯性,为什么急刹车的时候身体(或物体)会往前倾斜?”关于这个问题,笔者想这样回答。孔圣人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请注意,在科学共同体提出惯性概念之前物体也是在同样的条件下向前倾斜的,并不是因为科学共同体提出了惯性概念物体才会在刹车的时候向前倾斜。又如,在牛顿提出万有引力概念之前月亮本来就那么运行,而如果问一位受过现代教育的人,月亮为什么会绕着地球转,这位肯定会说是因为有万有引力;那么,牛顿提出万有引力概念之前的月亮呢?因为没有万有引力,月球会脱离轨道吗?退一步讲,惯性定义中用于数学计算的部分是匀速直线运动,而我们在刹车时只看到了物体向前倾斜,并没有看到物体以惯性定义中的“以匀速直线运动的方式”向前倾斜。“向前倾斜”和“以匀速直线运动的方式向前倾斜”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惟惜,人们执着于概念、定义等等,不能从现象本身出发而讨论,我们能做的只不过是发现现象,并记住触发现象的条件和顺序,且不断重现已知现象而已。
(三)
事实上,惯性的总总谬误是科学共同体试图把「时间」纳入计算范畴内的必然结果。做个粗糙的比喻,“匀速直线运动”并不是别的存在,是直线化了的“钟表”;于是,时间之度量与空间之度量被捆绑,进而对时间拥有了直观抽象理解的可能性。使人产生迷惑的关键在于「速度」,并且由于物理学使用「速度」这样的捆绑式抽象概念,人们以为物理学真的可以把「时间」不加分辨的纳入计算公式中。而实质上是,时间仅仅是速度之“假分母”形式参与了计算。科学共同体说速度必须是以每小时或每秒表示,如是所谓「时间」貌似参与了计算却并无真正的(也不可能)参予计算,因为乘于一或除于一无真实数学效果,只是“露露脸”后悄悄的滑过了字面。
惯性定律我们可以转化成另一种陈述:一切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时,会在相等时间内经过相等的距离。距离不等不能称为匀速,时间不等亦不得称为匀速。至于相等的距离,我们可以很容易的理解,但“相等的时间”并非是一个轻易理解的概念,而且只有当我们认可存在着相等的时间(所谓相等的时间,就是确定度量衡的过程,换言之,只有当我们假设这个量的每一个「一」都是相等的,才能做四则运算)才能计算时间。
不管时间的本质是什么,不管有无时间之量化的合法性,它都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者最重要的“数字化概念”。而且,我们在生活中也经常毫无避讳的使用着“数字化时间”——“下班回家的路程有半小时”、“方便面煮熟需要3分钟”、“逛街花了三小时,吃饭花了一个小时,今天总共在外四个小时”…………但是,时间真的可以数字化吗?
如果我们站在资本家或者银行的角度,对“数字化时间”的重要性看得更清楚,并且亦可以猜测到科学共同体为什么费尽心思的以惯性为基本定律而构建科学概念体系的真正而隐秘的原因。
例一:——每秒5米速度做匀速直线运动的质点,每一秒进行统计:
①5/1=5/1;②10/2=5/1;③15/3=5/1;④20/4=5/1;………………
例二:——没有加入市场的资金或银行的无息贷款。5万元,一月一计。
①5万元/第一个月=5/1;②5万元/第二个月=5/1;③5万7元/第三个月=5/1;④5万元/第四个月=5/1;………………
提示:物理公式=惯性(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加速度
银行核算=本金(不以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利息
注释:在例一中,“匀速直线运动”是资产阶级强行带入的,是资产阶级出于资本管理的需要而带入的概念。而“匀速直线运动”的带入必定会与真实的运动出现偏差(真实的宇宙不存在、也不可能容纳直线运动,因为有一个物体作直线运动说明这个物体无法做周期运动,而不做周期运动的物体存在就不会有现在的宇宙),故而需要再弄出一个概念来捏合强行带入子虚乌有的概念而出现的偏差,这个额外制定的概念即使加速度,并与力挂钩。
分即是合,合即是分,科学共同体以惯性和加速度表示物体的实际运动,说明实际运动被科学共同体拆分为惯性和加速度。然之为何?3+2=5的成立同时说明5-3=2(或5-2=3)亦可成立;如果我们把物体之运动用以下公式表达,即「物体的实际运动=惯性运动+加速度」,那么我们可以知道以下公式同样会成立「惯性运动=实际运动-加速度,或加速度=实际运动-惯性运动」。
(四)
“6小时是2小时的3倍”,已习惯于数字化时间表示法的人不会感觉到异常,但事实上,时间绝对不能简单的被数字化,是阅读这段文字的人进行了简单的纯数抽象运算,即6÷2=3而已。又,如果问一个人一个问题,问“200秒和201秒哪个更长?”,很多人会脱口而出“当然是201秒”,但并非如此简单。事实上,这种提问本身就已经有暗示性了,因为使用了数字标示时间,从纯数的角度来讲201大于200是固然的。不过,如果让一个人不看表,也不看数字分别感悟201秒和200秒,没有人可以肯定的说哪一段更长,当然,这个人可以毫无根据的随意指出,并且有50%说对的概率。
很简单的提问就可以衬托出这里存在着的问题;24点是今天还是明天?有的人会说:“24:00是今天,明天应该叫0:00”或者有人会说:“今天的结束,明天的开始 ”等等,但这些都是对时间的直观理解,并没有正确认识的时间的奥秘。事实上,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明天”,当我们说:“明天八点要上班的时候”,我们可以理解我们说的那个“明天”是指过了今晚,早上起床,洗洗脸之后时候的大概时刻,但是当我们真到了我们所说的“明天八点”的时候我们可以发现,我们并不身在“明天”,而是又来到了今天——明天永远也不会到来,只要到了我们所想的那个明天,那么明天就变成今天。
「昨天、今天、明天」式三段时空观,只是人们对时间的直观理解之范式(「上一秒、这一秒、下一秒或者过去、现在、将来」等等皆是)。此时此刻,过去已过去,而未来还未来,唯此时此刻,然则此时此刻本身又瞬息万变,故此时此刻的“实体”也是不存在的。但是,资产阶级为了自身利益把时间数字化的时候,这种真实的时间形式必然要摒弃,因为此时此刻不可分不可合,而加减是数学的基本特征,进而只有过去、现在、将来并存的时空观(科学共同体提出的绝对或相对时空观俱是这种观点)才能进行数学计算。
科学共同体对时间的定义是「时间是两个时刻之间的时间间隔」,从语义层面上,这个定义有两个理解上的难点,一个是「时刻」,另一个是「间隔」。
时刻:它与质点一样,有着不可逃避的逻辑悖论。质点的悖论是,几何点不能含量,而质量显然是一个量。量是比质量高一级别的概念,假使承认质点的「不能含有量却含有质量」的定义可以成立,犹如承认以下说法不荒谬——这个屋子不能住人,但能住男人——人是比男人高一个级别的概念,既然不能住人理然不得住男人。
这个问题也显现在时间问题上,「时刻」含不含有「时间量」?如果含有时间量,就不是原本意义上的时刻而是时间,很显然,如果承认时刻含有时间量,那将自己否定时刻的存在,而如果不承认时刻含有时间量,那将与时间毫无关联,那就不是「时间之刻」(请参照一下中国传统文化的划分法,传统的“时辰”和西方划分法的“时刻”是有区别的)。
间隔:人们对「间隔」一词的理解是对视觉空间的理解开始的,比如,当我们说“两堵墙之间的间隔”的时候,我们很容易理解。是说,眼前有两堵墙,然后两堵墙之间有一个空旷区域,这个区域叫“间隔”。
但是,当我们把这种视觉空间理解转嫁到时间上的时候,这个「间隔」就要面对语义歧义(更准确的说,这里的“间隔”是个带有隐喻的词汇)。因为,当我们使用「间隔」来描述两堵墙之间的时候,两堵墙是同时存在的,而「间隔」用来描述时间的时候就要面对「一个时刻只有一个时刻」的问题。也就是当我们说“从昨天到今天的间隔”的时候,昨天已经消失,因而这个「间隔」失去了「一堵墙」,只剩下今天「这堵墙」。不存在“两堵墙”,两堵墙之间的间隔何存?换问之,既然我们无法同时获得两个时刻,如何确定两个时刻之间的“间隔”?
抑或有人会说这只是比喻,用空间概念形象的比喻了时间概念。但实际上,“比喻”和“偷换”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这只是「褒」、「贬」之别带来的错觉而已。“某人用A概念比喻B概念”,这句话并不会给听者带来语义以外的感觉,但一个人听到“某人用A概念偷换B概念”的时候,就必定会带着语义以外的感觉聆听。我们的语言中这种例子太多,不在此多举。
科学的语言陈述中亦有着大量的比喻,比如用「力线」来描述「场」。可以说科学共同体用力线来形象的比喻了场,但也可以毫不客气的说,科学共同体用力线来偷换了概念;因为场的定义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而力线明显是给人提供了视觉信号。虽然以下两句在事实层面上是一个意思,但带给人的印象明显不同:“科学共同体用力线概念比喻了场概念”,“科学共同体用力线概念偷换了场概念”。
【跋】
笔者看来,惯性定义中之“匀速直线运动”,是资产阶级理念中的“经济学会计分期定义”的乔装打扮。
一、经济学会计分期定义——是指把企业持续不断的生产经营过程,划分为较短的等距会计期间。
二、匀速(直或曲线)运动——把物体的相对位移划分为等距线段(距离可分,而时间不可分,所以时间的匀速流逝本质上和会计期间假设一致)
最后,笔者想用题外话结束小文:在人们的常规意识形态里,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是没有阶级性的普世价值,但笔者认为,对于科学的资产阶级性,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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