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 ,清明快到了。
清明时节,追怀逝者,总是件让人黯然神伤的事。这追怀里,应当有着对亡人的尊重,更应该有对奋斗牺牲者的致敬与缅怀。否则,“人都死了,再说这些个又有什么用呢?”必然表现为一种虚无,也让生者感到生既然苦痛,那在这尘世里走上一遭就是多余的了。失却了理想主义,没有了信念,还要清明干什么呢?
发上述议论,其实是针对文后所附的这篇文章。本想直接就抄在这儿,又恐涉“文抄公”嫌;故而,也就放在文末了。1947年1月12日,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中共预备党员刘胡兰同志,躺在敌人的铡刀上英勇就义。今年元月12日,有个叫“黑星人”的人写了一篇文章,叫《反思刘胡兰之死》,发在他个人的博客及一些网站及论坛上。这位先生认为,刘未满15岁就参加了革命,故而是不“人道”的。在他看来,人民的反抗和牺牲都是“不人道”的,刘胡兰是生的卑贱,死的不值,而且死的很“可怕”。当时看了,心里就颇有些看法;遂在文后留言,说如果近期有时间,会抽空写篇文章对这篇文章进行回应。但这之后,一直忙于琐务,未顾得上写。好不容易捱到清明时节,有了小长假,到了缅怀先烈的时候,也想起了当初在这篇文章后的留言,便想说上两句。
从“黑星人”的立意来看,他认为战争是件残酷的事情,不能让未成年的孩子参与其间;造成刘胡兰的牺牲是一件非常不人道的事情。
的确,在一个人道的社会里,生存着、学习着、生活着、工作着是很简单的事情。只要刘胡兰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刘自会跟着常人一样,断不会选择革命,也更不会牺牲她那年轻的生命。
但是,这个有意回避了一种现实,即刘当时生活所处的环境。在那个环境里,刘“从懂事起就缺少母爱,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那样的社会是否“人道”,一直是拒绝回答的问题。那时山西文水县的老百姓过得是些什么日子呢?可能不仅仅是这一个刘胡兰吧,大家伙的日子恐怕也都是“吃不饱、穿不暖”吧!“天地不仁,视万物为刍狗”。活着,这种最起码的人道,是当时老百姓的奢求。在这样一种处境下,你要刘胡兰怎么办,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难道就是刘天生的宿命!她为什么会“缺少母爱,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难道是因为她是天生的贱种,她天生就该过这样的生活吗?她难道就没有追求自由、幸福和美好生活的权力吗?
不,不是。是制度,是当时那个社会太黑暗了,是对人的压迫剥削太重了!而且,如果穷人不起来革命,那么这种现状必然还将维系下去!因此,在党的帮助下,刘胡兰认识到了真理,认识到了穷人改变现实,追求幸福的途径,那就是革命。因此,她的选择其实是一种历史的必然选择。而这位将人民反抗暴政,追求幸福的奋斗这种天赋人权诬为“不人道”,将对青年传授革命真理污为“洗脑”;那么,人民还有没有活路,这样黑暗的社会还要不要来改变和革命!
这位仁兄说:“我想说:在刘十几年生涯中,她从没去过县城,山西太原、上海和北平,这些大城市可能她听都没听说过。她说:‘就是给我一个金人也不自白。’她不知道这世间金人能换什么?如果让她来一回上海,读上几年书,再回老家……”。其实就在当时,地主老财们把子弟送到这些个大城市里受教育的也绝非少数,当然这种待遇,又岂能是象刘这样的贫家女子所能奢望的?(这里姑且不论,当时就是这些个富家子弟中也有不少人不满这种黑暗现状而选择了革命。)请“黑星人”想想,刘的牺牲是为什么,难道她不想追求到太原、到上海这些个大城市去读书、去生活吗?难道她就不想过一个所谓真正符合“人道”的这样一个起码的人的生活吗?而且,难道那种不劳而获、锦衣玉食的地主小姐、少奶奶般的生活就是这位觉得天然合理的生活吗?但这一切,那个时代给了她了吗,她有的选吗?刘胡兰恰恰恰是为着能让天下所有劳苦大众都能过上这个“黑星人”所描述下的美好生活,而不惜用自己年轻的生命来悍卫了自已的理想。这种精神,恰恰体现了中华民族舍生取义的伟大人文内涵。
在一个不把人当人的年代里,如果连革命者的牺牲和反抗都无法得到某些高唱“人道”的卫道士们认同的话,那么,他们所谓的“人道”又是什么样子呢?惨无“人道”的匪徒,连未满15岁的女孩子都不放过,又怎么能是这位所说的“无情!无情不是举铡刀者的无情。”呢!这里面,又哪有半腥“人道”的味道呢?因此,我只能从该文中得出一种结论,那就是这位先生大概是觉得现在山西还是岗村宁次、阎锡山一类的人统治比较符合他的那个“人性”观吧;否则,就不会对一个革命青年的英灵泼脏水。因为,被凌辱与被损害者的反抗如果不能得到些许同情,那就只能得出一个维持现状天然合理的答案。然而,他们怎么就不想想,这样牛马不如的生活里,又哪里有什么“人道”呢?
这位的论述,让我想起了中国古代历史上一则非常有名的故事。晋惠帝司马衷在接到臣下天下正闹灾荒,老百姓没饭吃,到处都饿死了人的汇报后,居然指示说: “没有饭吃,他们为什么不吃肉粥呢?”灾民们连饭都吃不上,哪里来的肉粥吃呢?这位的态度倒与这个晋惠帝颇有几分神似。这让我看到了当今部分历史研究者们在百姓真实处遇面前的一种有意回避,这种刻意的回避,必然带来的是与人民历史观的“隔膜”。这种隔膜,不知是一种对历史的无知,还是一种恶意的遗忘。因为,在这些个人所谓“人道”的旗号下,必然会让贫农们的反抗成为一种虚无,甚至成为他们眼中“暴民”的一种游戏!那么,如果不能给贫民以希望,那么我们的“人道”到底又能给谁呢?那种温文尔雅的“关怀”,除了虚伪,还是虚伪。因此,让人民选择反抗压迫,与“人道”之类的话语其实是个南辕北辙的话题。而且,类似这样的言论,现在却打着所谓“人性”、“人道主义”、“反抗极权”、“反抗愚昧、野蛮和专制”的旗号大行其道,让人不禁悲从中来。那么,这样貌似合理的“人道” 观企图将我们的思维引向何方呢?除了带来了思维的混乱和逻辑的本末倒置外,又能有些什么?
还有,这位说:“战争是残酷的,让一个小孩卷入战争,在枪林弹雨中做小密探,不断为党递送情报,做大人才能做的事,这不是刘爱国之心大放送,这是组织上不人道、不厚道的行为表现。……对于那些没有生活经验的少男少女们,被培养成最坚定的小革命分子,我个人觉得那是一种人性犯罪”。大约这位看来,“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之类的话语都是“人性犯罪”了?类似“小兵张嘎”、“王二小”之类的人物都是“组织上不人道、不厚道行为表现”的结果了?那么,在这样的年月里,这些个“小孩子”们该干什么去?等着日本人、阎锡山来奴役他们吗?等着如姜文电影《鬼子来了》里面被吹着日本军歌的鬼子们给干掉吗?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自由,才是最大的“人道”啊!
这位先生的言论,更让我觉得为我们的下一代输送革命真理的必要。“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一个没有精神的民族,一定会产生败类,一定会在侵略与压迫面前腆颜臣事,一定会为背叛与无耻笼罩上“人道”、“做人要厚道”的面纱!要是我们不能认识到这一点,怕是有一天,岗村宁次、阎锡山们真的又回来了,不说大人,就连孩子们也觉得暂时做稳了奴隶是一件比较安逸的事情;那么接下来,必然就是——想做奴隶而不得!
我们不能奢求社会的每一员都为着理想而献身,但我们至少不能轻慢和藐视先行者的献身。这不是背不背叛的问题,我们也没有权利要求所有人都对烈士们充满敬意;而且,其实革命者的追求,并非是一种交易,而是一种不求回报的殉道(“就是给我一个金人也不自白。”、“若怕死就不当共产党了!”);是一种“以天下人为念,为天下人谋永福”的博大胸怀。因此,这个“黑星人”你要记着,就是你今天发抒这样言论的权利和自由,其实正是象刘胡兰们这样的烈士,用生命给你换来的。
泰戈尔说:“让生者有不朽的爱,让死者有不朽的名!”,在刘胡兰同志的英灵面前,让我们每一个苟活者都感到了羞愧和良心不安。
以上就是我对这位“黑星人”先生的回应。
附:
反思刘胡兰之死
黑 星 人
今天是2011年1月12日,1947年1月12日,这一天,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中共预备党员、村妇救会秘书、区妇救会干事、未满15岁的刘胡兰同志,躺在铡刀上,英勇就义。刘胡兰死后,毛泽东闻此而沉痛落笔:“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做出决定,追认刘胡兰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邓小平后来也题词:“刘胡兰的高贵品质,她的精神面貌,永远是中国青年和少年学习的榜样。”1994年,时任总书记的江泽民在山西视察工作时也欣然在刘胡兰纪念馆题词:“发扬胡兰精神,献身四化大业。”
未满15岁的刘胡兰,从容就义,就义前高喊:“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悲壮乎!感人乎!远在我读小学,语文课本上就有关于刘胡兰的故事,那时,听老师讲课,声色俱厉地说国民党军队很残酷,连一个不满15岁的女孩都不放过,要举起屠刀。看看!国民党统治有多黑暗和专制。那时,我大义大愤填小膺,暗下决定,学习刘胡兰义无反顾的献身精神,长大做个把生命献给党的好男儿。
如今,几十年岁月一晃苍茫过去,黯然步入50门坎的我,逢刘胡兰祭日,有感要发。
刘胡兰之死,应该说是死于她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追求。她始终认为,既然入了党,成了党的一员(虽然是预备党员),那么把生命和生命的一切都交给党组织,那是天经地义的事;也是无尚光荣的人生选择。故,她要说:“就是给我一个金人也不自白。” 又故,在刑场上,她大喊:“若怕死就不当共产党了。”
无情!无情不是举铡刀者的无情。根据现有出版的资料介绍,刘胡兰于1932年10月8日出生,四岁时,母亲早亡。由于子妹多(共5个)和家境贫困,刘胡兰没读过书,虽然上过一回冬学,但由于连年战乱,冬学开办不久就停办了。刘胡兰能够认字、写字,是由继母利用在家纺线机会,用家里盖面缸的石盖片做石板,用石灰块在上面写,刘胡兰才知道一些汉字怎么读和怎么写。
对于一个仅识一些汉字的小女孩,组织上居然一眼看上她,对她不断灌输革命就是造反的真理。由此,刘从小就比同龄女孩懂事,知道“哪里的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大道理。这里,刘从小就比同龄女孩懂事,与她幼时丧母有关。幼时丧母,让她从懂事起就缺少母爱,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她想读书,没条件。党对她说:“穷人要过上好日子,只有起来造反。哪天造反成功了,就有好饭吃、好衣服穿、好位子(岗位)坐、好日子过。”
1945年,地区党组织举办“妇女干部训练班”,因为争取不到更多的妇女前来,只能把13岁的刘当妇女招纳进来,参加培训(培训课程是封闭式的,如同现在的传销洗脑)。经过一个多月洗脑后,刘回村被组织委任村妇女救国会秘书。翌年5月,刘又被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同年6月,组织吸收她为中共预备党员,并再次被调回云周西村,负责领导当地农民造反运动。其时,刘还未满14岁,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还没完全成型之时,却已被组织塑造成一个坚定马克思主义理论信仰的忠实信徒。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信仰伟大与光芒之处,还是它让一个还不韵人生真谛、没文化的农村女孩沦为忠实信徒的可悲表现?
资料说:1942年,刘胡兰(未满10岁)当上了儿童团长,经常和小伙伴们站岗、放哨,掩护抗日干部出行。这年夏天,刘胡兰和敌工站的刘站长,趁敌人据点唱戏的机会,侦察敌情,顺利完成任务。1944年夏天,组织上决定除掉汉奸刘子仁,刘知道后,每天注意刘子仁行踪。终于有回看见了,马上报告区干部,武工迅速上门处决了此汉奸。资料说:刘胡兰从小就怀有一颗爱国之心。我的妈呀!战争是残酷的,让一个小孩卷入战争,在枪林弹雨中做小密探,不断为党递送情报,做大人才能做的事,这不是刘爱国之心大放送,这是组织上不人道、不厚道的行为表现。
我们说:战争,让儿童远离;而不是说:战争,利用儿童赌一把。“英勇就义”,这顶荣誉应该远离普天下少男少女们。国共内战,实为两党为权力之争而战,都想做一国之君主,行一党治天下。所谓阶级压迫,从来就有;所谓富与穷,今生今世没被消灭过。而刘面对死亡,能够表现比大人还从容和坦然,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关于“生的伟大”,我想说:在刘十几年生涯中,她从没去过县城,山西太原、上海和北平,这些大城市可能她听都没听说过。她说:“就是给我一个金人也不自白。”她不知道这世间金人能换什么?如果让她来一回上海,读上几年书,再回老家,她肯定会觉得,比死更伟大的是生。因为生命是最高贵的东西,更何况,它不应该成为两党之争的牺牲品。
关于“死的光荣”,我想说:死是谁的光荣?记得孙中山曾一语道破这“光荣”属于谁:“凡我同志,此时尤当艰贞蒙难,最后之胜利终归于最后之努力者。” 这时代,“光荣”早已演绎成一种专利,它只属于艰贞时代打天下的革命者及那些革命者的后代所拥有,不努力者岂能分享?
最后,我想说:古人有“毛羽不丰满者,不可以高飞”之说,对于那些没有生活经验的少男少女们,被培养成最坚定的小革命分子,我个人觉得那是一种人性犯罪,它不应该值得后人们颂扬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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