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国的改革从农村土地改革开始,我们期待另一场农村土地改革作为“新改革”起点
- 2设定农房交易的范围,是人为地在农村和城市之间构造一道“柏林墙”,这很不合理
- 3农民乱搭建恰恰在于否定了农民的私有财产权,否定了农民参与社区发展规划的权利
- 4向政府交纳了“土地出让金”,产权才有合法性,不“进贡”就没合法性,这极其荒谬
新农村土地改革
原先的土地制度限制了产权的流动,使土地丧失了资本的性质,导致农民不能拥有和支配自己的资本性财产,只能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这就直接导致了农民的贫穷和农村的落后。
财知道:温州近日出台规定,从10月1日起,温州12类农村产权可在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其中,农民房屋所有权可在县域内农户之间交易是一大亮点。你怎么看?会不会就此盘活“沉睡”的农村土地资本?
朱海就:这个规定等于部分地承认农村产权交易的合法性,并且扩大了交易的范围,无论从经济还是社会的角度看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城乡差距大,城乡二元结构,是中国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土地制度又是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这一规定虽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一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但是向前迈出了一步。中国的农村并不缺少“资源”,而是缺少“资本”,资源和资本和不同在于,资源是看现在使用的价值,而资本是看未来的价值,所以“在谁手里”对资本很重要,资本的价值是要企业家不断地去“发现的”,只有当产权可以流通,收益得到保障,才能有“发现”的激励,农民所拥有的产权的价值才会被市场“发现”。
原先的土地制度限制了产权的流动,使土地丧失了资本的性质,导致农民不能拥有和支配自己的资本性财产,只能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这就直接导致了农民的贫穷和农村的落后。农村大量的资源如能够变成资本,其意义不仅在于可以改善农民的处境,提高农民的地位,而且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整个全局都有重要的影响,因为相当于为中国经济新注入了大量的资本。
中国的改革从三十多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农村土地改革开始,在即将到来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我们期待有关方面解放思想,开启另一场农村土地改革,作为中国“新改革”的起点。
自由交易才能城乡双赢
农民进入城市,是城市的福音,而不是城市的负担,因为他们给城市提供了城里人不愿意干的服务,还有资本,现在没有哪个城市能够离开农民提供的各种服务,比如买个早点什么的,都离不开他们付出的辛劳。
财知道:这个房屋所有权只能在拥有农村户籍的人之间转让,不能像商品房一样自由交易,你怎么看这种限制?
朱海就:这种限制设定了交易的范围,人为地在农村和城市之间构造一道“柏林墙”,是很不合理的。很显然,如不能让城市居民来购买,只限于农村户籍之间的交易,那么这类房屋的价值就不会充分实现。现在农村房屋和城市商品房的产权性质不同,对不同产权性质的房屋,设定不同的交易范围,其依据就在于此。但这种不同的产权规定,完全是人为的,而不是本来就应该如此。自由交换自己所拥有的商品,本来就应该是农民的权利,是不可剥夺的。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无条件地欢迎城市居民来购买农村房屋,以吸引城市的工商资本进入农村,这对农村、对农民甚至对农业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何乐而不为呢。难道我们要继续让少数权贵享有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而把广大的农民排除在外吗?如农民的房屋和土地不能自由交易,他们的产权不能得到确认和保护,农民就不能享有房屋和土地由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增值,农民被掠夺的状况就会维持下去,中国经济的扭曲状况也难改变。
财知道:有人认为农房可以自由交易后,有些农民会一次性卖掉房屋,进入城市,增加城市负担,并成为“三无”农民,失去土地保障,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有人担心如果农村土地能自由买卖后,农民就自己埋头盖房,私搭乱建,特别混乱,容易乱套,也会出现两极分化。你怎么看这些观点?
朱海就:这种观点从根本上否定了农民的理性,是毫无依据的。农民绝不是盲流,他们会“计算”在哪里置业、哪里谋生更为划算。农民进入城市,是城市的福音,而不是城市的负担,因为他们给城市提供了城里人不愿意干的服务,还有资本,现在没有哪个城市能够离开农民提供的各种服务,比如买个早点什么的,都离不开他们付出的辛劳。城市的大量公共服务,如扫大街,都是由农民提供的,农民给城市创造的价值不可估量,城市居民之所以能够享有房价上涨所带来的好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为城市提供了各种服务,也就是说,城市居民的财富,很大程度上是农民带给他们创造的,尽管进城的农民他们自己由于一般难在城市置业,所以只能凭借劳动力赚点工资,而不能享有同样的财产收益。
假如农房可自由交易,那些进入城市的农民将有一笔“启动”资金,这样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在城市落脚,从而实现“人的城市化”。
农民建房,无论是自己住还是出售,都会尽可能地考虑其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否则是和自己过不去。农民建房是投资行为,当然会考虑成本收益,如无利可图,为什么要建呢?
农民乱搭建的原因,恰恰是否定了农民的私有财产权,否定了农民参与社区发展规划的权利。谁会胡乱糟蹋自己的财产呢?谁会轻易否定自己参与达成的协议呢?一个地区的土地规划、土地用途的安排,而不能由政府部门说了算,农民参与的自治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他们自己的权益。
当然,区分“农民”和“居民”本身就是错的。由于现有土地制度问题,农民成为一种身份,一旦土地和房屋可以自由流通,农民将是一种职业,和其他职业没区别,谁都可以选择做农民或不做农民,这样将消除身份差别所带来的不合理的差距。
扭曲的制度导致扭曲的房价
扭曲房价的背后是扭曲的制度,房价本身不是问题的根源,制度才是。中国的一大怪现象是一方面城市商品房价贵得离谱,而另一方面“小产权房”价格较低,很多农村的房子几乎没人要,这种扭曲的价格其实也是让农村补贴了城市。
财知道:这就必然要说到小产权房的问题了,有些观点认为小产权房国家都没有承认产权,是非法的。你怎么看小产权房?
朱海就:农村土地的“小产权”是一种制度歧视。根据现有的制度安排,你向政府交纳了“土地出让金”,你的产权才有合法性,而农民自己建房,没有经过政府这道手,没有向它“进贡”,它就不承认你的合法性,这是极其荒谬的。
产权的形成和国家无关,其合法性的来源并非来自国家的承认。产权是法律所确定的,在国家出现之前,法律就已经存在,也就是说产权就已经存在,在国家形成之后,这套有关产权的法律同样发挥作用,决定产权的特性。政府所要做的,是保护和承认这种既有的法律所确定的产权,而不是通过颁布法令的形式改变这套法律,垄断产权合法性的来源,政府这样做才是非法的。
财知道:前一段时间温州房价暴跌,出现大量“弃房”,本月初温州率先放松限购令。而很多地方却面临房价反弹的压力,要进一步调控,限购也没有放松的迹象。你觉得该不该取消限购,集体土地入市会对房价造成什么影响?
朱海就: 当然应该取消限购,同时开放土地市场。扭曲房价的背后是扭曲的制度,房价本身不是问题的根源,制度才是。中国的一大怪现象是一方面城市商品房价贵得离谱,而另一方面“小产权房”价格较低,很多农村的房子几乎没人要,这种扭曲的价格其实也是让农村补贴了城市。
开放集体土地入市,实现土地的自由交易,同时这也意味着政府不再垄断土地供应,这样才会形成合理的土地价格,可以想象,这会大量增加土地供应,从而抑制城市的高房价,而农村的土地将有真正意义上的“价格”,农民将从资产增值中受益,这相当于财富的再分配。
朱海就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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