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多年来一直议论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国家也一直在调研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意在补贴机制等方面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运用价格和补贴等手段,建立起既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又能保障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粮食价格支持政策体系。
自2004年年以来,国家连续实行保护粮食生产和增加农民受益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足以看出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以及粮价的的特殊重要性。此项政策措施对托举粮食市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合理引导粮价良性有序上涨,功勋卓著。
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一直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各方都关注市场形成价格,反复酝酿粮食目标价格,似乎市场是万能的。
可以说拿出大豆、棉花搞目标价格补贴试点尚可,三大主粮完全采用,不符合实际,难以操作,仅种粮农民直补范围都无法界定,土地流转使然,很多土地已不再种植粮食,而现在仍然拿着粮食补贴。
粮食目标价格与粮食托市价格完全一样,只是换换名堂而已,异曲同工,而且市场价格和目标价格差价更不好把握,因为粮食市场价格是动态变数。关键是怎么补到农民身上,补贴的方式可以改为卖粮补贴,农民卖给国家一斤粮,补贴一斤粮。市场粮价几年来一直向上走,但是农民受益寥寥,中间环节利润空间太大。
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政策,是党和国家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多年来的运作实践看,无论是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预见性和准确性,还是运行成本、国家和农民经济收益等方面的收效显著,利国利农利企业。可以说历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探索的最为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市场手段完美结合的范例。
不能一概而论,说粮食托市、临储扭曲了市场价格,问题关键是收购主体单一,只是考虑央企诸如中储粮、中粮的利益和控制力,没有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保安全的积极性,把地方粮食购销企业的丰厚的收购资源丢掷一边。
造成中储粮四处买地建仓、收购网点,形成了重复建设和资源的再度浪费,也造成中储粮等和地方粮食购销企业明争暗斗,争抢粮源,干扰粮价,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演绎成利益纠结制衡的关系,产生了内耗。
这样一来,不利于粮食市场和价格的稳定,也无助于农民真正增收。由于现行中储粮和地方粮食部门两种体制,两种收购和利益主体,造成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托市收购和竞销拍卖的行政执法不力,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时有发生。
鉴于当前市场粮价市场形成过程的复杂性,国际国内、现货期货两个市场的共同作用,国家在制定最低收购价时,要慎之又慎,综合考虑,通盘测算,力求科学合理,探索最低收购价形成机制,把农业生产成本、历年粮食市场及收购价格、近年来的最低收购价水平、国际市场粮价等诸多因素,作为形成价格的参照依据。
不能把物价指数的上涨全部归罪与粮价。出台既能有效提升粮价,增加农民收入,又能有效稳控粮价,小步快跑,提高粮价上涨的容忍度,实现顺价销售,兼顾国家利益(最低收购价竞价拍卖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是一举两得的好政策),保护低收入人群利益的最低收购价。
本文最后说两句,中国粮食安全、粮食价格不会短时期由市场决定,以我为主,舍我其谁,立足国内,自力更生,确保产能,保住底线,适度进口,利用资源,科技支撑,提高产能。
(孙晓明)
单位:山东省泰安市粮食局直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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